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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艳敏河南姑娘,受过初中教育。

简介

1994年被拐卖至太行深处的河北曲阳县灵山镇下岸村,之后在村里当上代课教师,2006年成为"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她的事迹被改编成2009年上映的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

2015年7月29日,郜艳敏向《南方都市报》记者证实,自己仍是曲阳县下岸村的"临时代课教师" 。

郜艳敏
出生 (1976-01-01) 1976年1月1日(48歲)
河南许昌市襄城县双庙乡化行村
国籍 中国
别名 高彦敏(证件上错字名)
职业 代课教师

人物生平

郜艳敏出生于河南许昌市襄城县双庙乡化行村(2005年约30岁[1] ),是一个农民家庭的女儿。她从小喜欢读书,1993年初中毕业后,由于家境不好没有再升学,到了河北蠡县一家毛线厂打工。

1994年农历5月初,年仅18岁的她准备回河南老家看望父母,在石家庄火车站排队买票时,被两个女性人贩子以工厂招工劝她去看看的借口带往唐县,尽管意识受骗后郜艳敏几次试图逃脱,但都未成功,到唐县一个村庄之后她被转手给3名男性人贩子,其中一人将她强暴,并以2700元的价格卖给河北曲阳县灵山镇下岸村一个比她大6岁的羊倌。(截至2007年1月,下岸村仍是曲阳县惟一不通公路的村子[2] )

在位于大山深处、只有唯一一条羊肠小路通向外面的下岸村,郜艳敏为多次逃跑未遂,曾三次自杀,被人发现后救起。后来郜艳敏得知,家里人为了找她,母亲急瞎了眼,时年40多岁的父亲一年里头发全部变白。家人报案后,许昌警方曾到河北定州等地调查,但因线索不可靠一直没能找到她的下落 。

被拐卖一年后,郜艳敏曾和丈夫回河南老家"探亲",家人感到留她在家乡也无法找到好的对象,只能认命让她回去跟"丈夫"过日子。1995年从河南返回下岸村后,村小学因缺老师代课找到了整个村文化程度最高的郜艳敏,她当代课老师大概有大半年的时间,之后为了生孩子离开了学校。随着女儿和儿子相继出生,郜艳敏内心的伤痕渐渐抹平,与没有文化的丈夫却仍没有共同语言,郜的丈夫虽心眼不坏,过去因为郜是"买来的媳妇"喝了酒常打她。 2000年,因为合校并点,高年级的学生并到了要翻一座山的辉岭中心小学,而这里保留的教学点老师都不愿意来,郜艳敏尽管本不愿意,再次答应成了代课教师。郜开始渐渐得到村里人的尊重,丈夫也不敢打她了。代课6年后,村里交通和通讯变得比原来方便,2005年她家和其他村民一起集体安装了电话[7] ,不少被拐卖来的媳妇都回了老家,郜老师担心山村里"辍学回家--放羊挣钱买媳妇"这样的恶性循环,没有离开封闭的大山。(以上段落来源:[3] )

2005年,曲阳县农民摄影家刘向阳在深山拍片时发现了郜,将她的故事发到了网上ref>被拐女子成深山代课教师,新浪网 </ref> ;此后逐渐有多家媒体对其事迹进行采访报道 ;2007年1月,郜艳敏获"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 。其事迹2007年被改编成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并于2009年上映 。

截至2015年7月29日,郜艳敏仍是曲阳县下岸村的"临时代课教师" 。

重要事件

拐骗事件

1994年农历5月,在火车站排队买票时,被两名妇女人贩子以工厂招工劝她到厂子看看为由拐骗,知道落入圈套后几次试图逃脱未果,被带到太行山麓唐县的一个村庄转手,最终被卖至曲阳县灵山镇下岸村。(详细经过:[4] )

代任教师

1995年暂任教师在村小上课,2000年因教学点无老师愿意来而成为代课教师。[5]

2005年,被摄影家无意中发现并将她献身教育的故事在网上传播[6]

2006年5月起,事件本来面目逐渐受到多家媒体关注和采访报道;郜艳敏想通过对记者揭开自己的过往提醒一样单纯的少女们,提防那些人群中的恶魔,不要让悲剧重演 。

由于其教学经历从侧面暴露了该县教育管理的漏洞,县有关方面拟取消该村教学点;2006年5月29日下午,曲阳教育局明确表示,尊重事实,暂不取消下岸教学点,女教师郜艳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将继续在该处任教 。

许多被感动的人给学校寄来了捐款;但是从5月份开始,村里通往外边的两个路口就被人把守着,郜艳敏不被允许外出,更不允许接受记者采访,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都被阻挡在村外。最早披露此事的刘向阳也被莫名其妙地停职了。[7] 村民们称,2006年7月10日暑假前,县、镇干部在下岸村站岗40多天,阻挡前来采访郜艳敏的媒体记者;2006年9月份暑假结束开学后,下岸村教学点派来另一位女教师和郜艳敏共同工作,她的主要任务之一却是注意来访的记者和及时向镇里报告[8]

郜艳敏1

事迹曝光

2007年1月,郜艳敏被选为"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 。

2005年郜艳敏写了入党申请书,2007年底已经是中共预备党员[9] ;2010年11月17日,郜艳敏加入中国共产党[10]

2015年7月下旬,"被拐女成乡村教师"这则2006年的新闻重被网友翻出,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7月29日发微博表达看法称,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必须追究刑责,对受害人应当救助,不能纵容拐卖、同情买主 。同时他透露,已部署当地警方调查 。同一日郜艳敏向记者证实自己仍是曲阳县下岸村的"临时代课教师",并表示不愿意过多回应网上的讨论,称"平时不怎么上网","谢谢大家关心" 。

2015年7月30日下午,曲阳县委宣传部新闻科负责人出示了一份有郜艳敏签名的信,称"想平静的生活,希望家人不受到伤害" 。

影视原型

号称根据郜艳敏经历改编而成的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于2007年开拍,2009年上映,但这部电影对现实进行了一定的美化,并不是完全忠实于郜艳敏的经历,一些剧情与现实大相径庭。

2015年7月29日,这部片子在微博上被翻出,有人对影片表达的价值观提出质疑:"不追究人贩子责任,让一个受害者站出来撑起一片天,演苦情戏,真好意思?"也有部分人指称这是"国耻"。《嫁给大山的女人》迅速跃升为热门微博话题之一[11]

"愣是不明白,本是社会的悲哀、社会的尴尬怎么就变成社会榜样了?本该上今日说法的,却上了感动中国。"

有人说,听过一个比喻:血胭脂。"用人血做成胭脂,粉饰太平。大概就是这种作品。"

电影制片人、编剧阴法勇对于这种改造的解释是:电影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中国有严格的电影审查制度,对于揭示现实社会阴暗面的题材尤其慎重,影片为了能够公映,就必须做一些改动和处理</ref> ;2010年11月17日,郜艳敏加入中国共产党[12]


就在这部电影上映的前两年,有一部名为《盲山》,讲述女大学生被拐卖至某山区而全村都是帮凶、她逃脱无数次均被毒打的电影,入围了第60届戛纳电影节[13]

社会评价

郜艳敏的不幸遭遇让人同情,而她的大义选择让人感动,其经历足以写就一部人生传奇。(光明网转罗真如评)[14]

郜艳敏虽屡遭不公平命运的打击,却有着不同寻常的作为和追求,深知愚昧和贫穷危害的她,朴实而悲壮地希望村里的孩子通过上学长知识、长大后不再买媳妇、不要再害了别人,她的行为表现出中华民族最坚韧沉毅乐观的精神素质,让人们认识到生活中残酷的一面,也教给人们如何勇敢地面对困厄,不断冲破旧日的苦难,并感受生活的温暖。[15]

这位安于清贫授业解惑的代课教师一如小说《凤凰琴》的翻版;从被拐卖到在山村扎根、施教,她对命运的奋争让人感慨、感动。(新华网转国际在线评)

她年轻的生命曾历尽屈辱,但她的内心同时又是慈悲的,她以坚忍的姿态接受了不公平的命运,用宽容回报着山村,用爱点亮了40多个穷孩子的前程;只有"精神的高贵"才能解释,为什么她承受的是侮辱和苦难,回报的却是宽爱而不是仇恨;她的故事更证明:只有"爱",才会温暖自己也温暖社会。(2006感动河北评委贾永华致辞)[16]

郜艳敏2

(对拐卖事件)

但拐卖她的人贩子不见拿下,这不仅是社会的极大遗憾,而且是所有正直人士的永久之痛。在追拿人贩子的行动中,司法人员也应该树立这样一种信念,把"打拐"当成是项停不了的使命。(罗真如)[17]

这个故事既悲情也让人愤慨,郜艳敏在成为代课教师后曾不止一次的被媒体关注过,然而在这么多的关注中,却并没有一种力量能够将她从被拐女的身份中真正解救出来,逍遥法外的人贩子也仍旧没有得到法律的应有制裁。更为可笑的是,不管是关注她的媒体还是对她有行政命令权的当地政府,这些年似乎都心照不宣的对她的被拐身份进行了遮掩和粉饰,就好像她已经融入了现有的生活,其心酸的经历就用不着被挖掘一样。时隔21年,若再用法制的眼光去考量她被拐卖的这一事实,对郜艳敏来说,一方面她已经认可了自己的命运,并不希望媒体再来揭她的伤疤,而另一方面,在接受被拐命运的前提下她也有了自己的家庭,并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如果公安机关此时要介入此事的话,令她的丈夫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其实对她也是残酷的,因为好不容易组建起来的家庭肯定也会受到巨大的伤害。(光明网张剑评)[18]

(对阻止采访事件)

当地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封锁和阻止新闻媒体采访郜艳敏,应是认为对其的采访和关注从某一个层面暴露了当地曾经有过的靠贩卖人口找媳妇的历史,及教育经费不足的短处;郜艳敏还因为这些采访和报道,先后遭受到了差点被清理和拖欠工资以及捐助管理和行为被监视的情形。当地百般阻挠采访和干涉郜个人生活的这种行为,不仅是不能正确面对现实的态度错误,更是掩盖真相、捍卫所谓的"形象"的卑劣伎俩。通过施加影响,损害普通公民自由话语权,不仅是违背公众意愿、使正常新闻舆论监督难以得到保障的问题,也是一个地方如何看待历史和现实的态度问题,更是关系一个地方今后的发展问题。(大河网)

(对法律的男性本位)

中国的法律有着强势进行社会控制的一面,但在涉及婚姻家庭的领域,法律却总是很容易向男性本位的规则让路,不管是买卖妇女,还是家庭暴力。在郜艳敏被拐卖的那个时代,交通不便、信息不畅,公安处警能力不强的条件下,法律政策对买家作了诸多妥协。尽管法律规定要刑法处罚,买家很少被罚,长期以来的理由是为了方便公安解救。

正是因为法律和政策对"买方"的姑息,强化了买方的道德正当性,这也是郜艳敏今天困境的一部分,种种信息都表明,给她安静生活的呼声,其实也在被利用。

多年前,全国人大法工委曾解释说:对收买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规定得比较轻,幅度较大,这主要是考虑到"收买人收买妇女、儿童多是居家过日子,主观恶性不深,是法制观念淡薄的表现"。在这里,"居家过日子"的"人性表达",确实把被拐妇女的人血,变成了一抹胭脂。

郜艳敏的故事,说明了人口贩运受害者的复杂处境,除了被标记为犯罪的那些行为之外,造成她们的困境的,还包括各种未加反思的"人之常情"。立法者需要反思自己对妇女的"常识"和成见,保证她们在更不利的社会环境中,及时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19]

相关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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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