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維國(1967年-),遼寧人,曾任遼寧省錦州海關走私犯罪偵查支局局長、瀋陽海關緝私局副局長,2009年7月被谷開來指名調到重慶,任沙坪壩區公安分局常務副局長,2011年1月27日月升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
王立軍事件後,因被認定在海伍德死亡案中犯有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該案所有犯罪嫌疑人都表示不再上訴。
社會關係
- 在重慶任職期間的上司
在重慶市公安局[1] 任職期間的同僚
- 李 陽(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原總隊長)
- 王 智(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分局原常務副局長)
- 王鵬飛(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分局原局長)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