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政府機構[1]。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法規[2];擬定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劃、方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開發規劃,推進人才戰略實施,完善人才儲備制度;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貫徹執行統籌城鄉就業發展政策,擬定鄂爾多斯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和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並實施各類人才的培養、引進、使用、評價和激勵政策。
(四)貫徹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擬訂、實施全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標準;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和工作人員離退休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貫徹落實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鄂(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安置軍隊轉業幹部的政策和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綜合管理,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才安置辦法;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獎勵和表彰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牧民工綜合性政策,擬訂全市農牧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牧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牧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鄂爾多斯市簡介 ,鄂爾多斯政府網
-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三五」規 劃 綱 要 的 通 知 ,中國政府網,2016-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