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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道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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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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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 1929年(民国18年)2月,任甘肃省政府教育厅厅长。
- 1931年(民国20年)12月,任绥远省政府委员。
- 1934年(民国23年)11月,调任河北省政府委员。
- 1936年(民国25年)8月,任国民政府行政院秘书。
- 翌年12月,作为出任贵州省政府主席的吴鼎昌的随从,来到贵州,任贵州省政府秘书长。
- 以后,直到吴鼎昌1945年(民国34年)1月退任贵州省主席,郑道儒一直担任贵州省政府秘书长,辅佐吴鼎昌。
- 从贵州回到国民政府中央之后,郑道儒任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副署长。
- 抗日战争结束后的1945年(民国34年)9月,郑道儒升任吉林省政府主席。
- 1946年(民国35年)6月,梁华盛代行主席职务,10月郑道儒被免职(梁华盛继任)。
- 1946年10月,调任国民政府文官处秘书,兼任绥靖区政务委员会委员。翌月,再任善后救济总署副署长。
- 1948年(民国37年)末,就任华北剿匪总司令部秘书长。
- 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国国民党败退,郑道儒逃往台湾。
- 1950年(民国39年)3月,任中华民国经济部部长,任至1952年(民国41年)4月。自经济部部长退任后,改任中华民国外交部顾问。
- 1977年(民国66年)3月26日,郑道儒逝世,享年81岁。
经历
- 国民政府善后救济总署副署长 (1945年1月21日-1947年9月)
- 吉林省省政府主席 (1945年-1949年)
- 经济部部长 (1950年3月12日-1952年4月17日)
- 行政院政务委员 (1950年3月12日-1952年4月17日)
- 行政院经济安定委员会渔业小组召集人 (1950年-1952年)
- 台湾金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961年)
- 经济部顾问 (1961年-?)
公职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 ||
前任: 邹作华 |
吉林省政府主席 1945年9月—1946年10月 (1946年6月起梁华盛代行) |
继任: 梁华盛 |
中华民国 | ||
前任: 严家淦 |
经济部部长 1950年3月—1952年4月 |
继任: 张兹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