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卫生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重庆市奉节县卫生局制定全县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大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的攻关,指导医药卫生科研成果评审验收及成果转化;负责全县成人医学教育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医教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主要职责
(一)研究起草全县卫生工作的一般规范性文件[1],提出全县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卫生行业的价格、监督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三)贯彻实施农村卫生、社区[2]卫生、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健康教育有关政策措施、规划和服务标准。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管理传染病防治,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疫情、灾情及重大突发事件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蔓延。
(五)管理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执业人员、医疗服务技术及大型医疗设备的准入制度。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医疗服务质量。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七)依法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管理及健康相关产品行使监督权并负责相关认证工作。
(八)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决策、协调,制定并实施各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
(九)制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监督执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十)组织、指导、参与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与交流;组织参与国际组织倡导的重大卫生活动。
(十一)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的继承与创新。贯彻实施全县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中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发展全县中医药事业和民族医药事业。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政府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有关干部的医疗工作。
(十三)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县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四)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及《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重庆市红十字会的各项要求和规定,依法开展红十字会的各项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负责管理全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参考文献
- ↑ 以案释法:解读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实务要点 ,搜狐,2022-11-18
- ↑ 城市“社区自治”如何治 ,搜狐,2018-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