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城市管理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城市供水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城市管理方面相關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
(二)承擔城市道路、橋樑和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管理的責任;負責市政設施維護許可工作。
(三)負責城市供水、節水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供水水質監督管理;負責城市二次供水管理。
(四)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城市水域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管理和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築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的監督;負責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五)牽頭組織開展城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指導鄉鎮(街道)開展場鎮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導監督戶外廣告、戶外燈飾設置管理工作。
(六)組織編制綠地系統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綠線的劃定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承擔城市綠化管理的責任;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園林水域安全工作;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除違反公園和古樹名木管理以外的違法行為的監督處罰職能。
(八)承擔綜合性公園、專類園、社區公園等城市公園行業管理的責任;指導動物園、城市公園野生動物的保護管理工作;組織新建城市公園的驗收和定級工作;指導城市園林緊急避難場地的規劃、建設、保護工作。
(九)依法負責審查和審批占用(含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和移伐樹木以及集中綠化事項;參與對城市重點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中的園林綠化設計和綠地審核認定;參與城市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園林式單位」和「綠化先進單位」的評審和報批工作。
(十)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具體執法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
(十一)負責城市管理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負責城市管理行業應急管理、應對處置的組織、協調和指導。
(十二)負責城市管理的數字化、智慧化建設與運行的監管;開展城市管理行業人員培訓。
(十三)依法負責本行業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簽訂後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指導鄉鎮(街道)市政管理、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工作。
(十五)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草擬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綜合性文件;負責信訪穩定工作,牽頭辦理群眾來信來訪及人大、政協議提案;負責承辦政務、文秘、信息、保密和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會、共青團、婦聯、離退休人員有關事宜;負責局機關會務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政務值班、車輛管理,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和管理使用等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重要工作和專項工作開展情況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承接市、區對局考核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方針、政策、法規和會計制度;編制下達資金使用計劃和年度財務預決算並監督執行;負責制定局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承辦機關各項經費收支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督和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統計工作;負責編制和下達局屬單位資金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行政性收費徵收和管理,籌措維護資金;負責固定資產統計管理,審定城管系統項目預決算;負責綜合統計和機關財務、勞動工資發放和調整、社會保險工作;負責城管系統內審工作,指導局系統財務、審計、統計[1]工作。
(三)市政公用管理科。負責編制市政公用管理髮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起草市政公用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全區市政工程設施、公用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和城市公用設施維護項目規劃設計管理,參與市政工程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的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參加市政公用設施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城市道路照明、景觀照明等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承辦市政維護單位、公用企業資質申報、審批;負責市政公用行業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從業人員崗位技能培訓管理。聯繫重慶市梁平區市政設施管理所和重慶市梁平區龍泉供水有限責任公司。
(四)園林綠化管理科。負責綠化賠償、集中綠化建設、城市園林綠地建設;負責編制園林綠化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園林綠化專業規劃和綠地系統詳細規劃;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城鎮園林綠化建設管理與維護工作;負責園林植物保護工作;負責城市公園(包括綜合性公園、植物園、專類園等)的行業管理工作;聯繫重慶市梁平區園林綠化[2]管理所。
(五)市容環衛科(農村環境指導科)。負責編制市容環衛管理髮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戶外廣告規劃設計;起草市容環衛管理及綜合整治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負責參與審定市容環衛設施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參加市容環衛設施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市容整潔單位(街、小區)的評審、報批;負責市容環衛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從業人員崗位技能培訓管理;聯繫重慶市梁平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所、重慶市梁平區潔美環衛有限公司和市容環衛所屬行業社會化服務企業。
(六)執法監督科(行政審批科、應急管理科)。指導和監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局案件的審理、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等工作;承擔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審查和審批占用(含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和移伐樹木以及集中綠化事項;參與對城市重點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中的園林綠化設計和綠地審核;參與城市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核實;負責城市占道許可;負責城市停車樓(場)的備案登記;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設施損壞賠償的審批;負責戶外廣告場地占用審批及戶外廣告依法備案登記等事項;負責城市管理的數字化、智慧化建設與運行的監管;負責組織和監督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編制安全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安全應急演練工作;參與城市管理行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聯繫重慶市梁平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重慶市梁平區數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參考文獻
- ↑ 【統計知識】統計分類標準 ,搜狐,2022-05-21
- ↑ 園林綠化及園林綠化施工全解 ,搜狐,2020-01-30 20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