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打黑除惡專項行動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或简称重庆打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於2009年7月10日起所展開的一系列以针对当地黑幫勢力为名,由薄熙來及王立軍所主導的行动。
薄熙來時任中共第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在他支持下进行的行动先后逮捕1,544名涉黑嫌疑人,多名涉嫌腐败的警方人员、中共及政府官员落网,包括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1]。《时代杂志》将此次行动形容为“中国的21世纪大审判”(China's trial of the 21st century)。此次行动被认为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类似行动中规模之最。
审理情况
- 2009年10月12日起,重庆各个人民法院开始审理系列涉黑案件。
- 2009年10月12日9时30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杨天庆涉黑团伙涉案罪名多达10项: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杨天庆团伙涉嫌犯罪时间跨越8年。
- 10月12日9时,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钟永等22人“涉黑”案,刘钟永“涉黑”团伙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采矿罪。
- 10月14日,9时30分,谢才萍等22人“涉黑”团伙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检方指控的罪名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拘禁罪和妨害作证罪。
- 10月19日9时30分,张波、张涛双胞胎兄弟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10月21日9时30分,劉鐘永、楊天慶被判死刑。
- 2010年2月2日上午9时30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文强涉黑案。9时31分,文强及其妻子周晓亚、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等5人被押上法庭。文强被检方指控4项罪名: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强奸罪。
- 4月14日下午4时45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文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7月7日,文强在重庆歌乐山某刑场被执行死刑(注射针剂)。下午17时,文强儿子文伽昊领取了他的骨灰。
背景
重庆一直是黑帮活动的一个中心,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国共内战之前。当1949年中国共产党执政后,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一时黑帮活动几乎绝迹。在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政策开始之后,黑帮势力重新活跃起来,并且同共产党内部人员出现勾结。在重庆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县黑恶势力长期霸占一方,串通投标,非法采砂,组织容留卖淫嫖娼、吸毒、发放高利贷等。
參考文獻
- ↑ Police held in China gang probe. BBC News. 21 August 2009 [200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