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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毓黻, (公元1887年7月19日-1962年8月3日), 原名毓玺,一名玉甫, 字谨庵(又字静庵),别号千华山民, 室号静晤, 中国著名历史学家、文学家、金石学家、文献学家、考古学家、东北史研究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1]
个人简历
金毓黻生于辽阳县(今灯塔市单庄子乡)后八家子村。1907年毕业于辽阳启化学堂后入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学习;1913年秋,考入北京大学文科。1916年大学毕业后返东北,任奉天省立第一中学教员。其后任沈阳文学专门学校等校教员。
1925年,任奉天省议会秘书。1929年3月,任国民政府东北政务委员会秘书。1930年任辽宁省政府秘书长、东北大学史地教授;
1931年3月,受聘为沈阳东北大学大学委员会委员。5月,任辽宁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1931年底,即"九 一八"事变爆发后,为日军拘捕。
1932年夏,为臧式毅保释后,任伪满奉天公署参事官。冬,改任伪满奉天图书馆副馆长。
1933年10月,任伪日满文化协会理事,兼协会《满洲学报》主编。
1934年秋,任伪奉天通志馆总纂,兼东北大学史地系教授。
1935年1月,随臧式毅赴日本。
1936年4月,复往日本。
1936年7月,化名乘轮返国赴上海。随后靠蔡元培介绍,任南京中央大学史学系教授,兼任行政院参议。
1937年4月,任安徽省政府委员兼秘书长。11月辞职赴重庆。
1938年春,任中央大学史学系教授兼主任。
1939年,在川北三台东北大学主持东北史地经济研究室。
1941年秋,任东北大学史学教授兼文科研究所主任。
1943年春,与李济、傅斯年发起组织中国史学会。秋,兼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干部学校教授。
1944年4月,任中央大学文学院院长。
1945年9月,任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仍任中央大学教职。
1946年夏,随东北视察团前往东北,并兼教育部辅导委员会委员,清理战时文物损失委员会东北区代表,视察东北文物。
1947年1月,辞监察委员及中大教授职务,改任国史馆纂修;4月教育部任为沈阳博物馆筹备委员会主任;秋,前往北平任国史馆北平办事处主任,并兼沈阳东北大学史学系教授。
1949年1月,国史馆驻平办事处并入北京大学,任北大文科研究所教授,并至辅仁大学兼课。
1952年9月,调任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研究员。
1962年8月3日在北京逝世。葬于八宝山民公墓
著作
《渤海国志长编》、《辽海丛书总目提要》、《中国史》、《东北古印钩沉》、《辽会要作法》、《东北通史》、《中国史学史》、《宋辽金史》、《明清内阁大库史料》(第一辑明代)等。编有《文溯阁四库全书书前提要》。
参考来源
- ↑ 生在沈阳. 辽阳才子史坛名家——金毓黻大师. 每日头条. 2019-01-09 [202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