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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奖(英语译名:Golden Horse Awards,简写为GHA)是中华民国的电影奖之一,为全球第一个华语电影奖,旨在奖励华语电影创作与发展。其不仅是中华民国最具代表性的电影奖项,也有“东方奥斯卡”的美誉,为华语电影业界年度最受瞩目的盛会之一,同时与金钟奖和金曲奖并称为中华民国三大娱乐奖,合称为“三金”,并被华语电影业界公认为华语电影三大奖之一(其馀两个为香港电影金像奖与金鸡奖)。1962年创始时由行政院新闻局主办[1][2][3],1990年起交由台北金马影展执行委员会主办[4],每年举行一次金马奖颁奖典礼。
历史沿革
前身
1957年正值台语电影的兴盛时期,征信新闻报(中国时报前身)举办第1届台语片电影展览会,俗称台语片影展,于11月30日在台北市国际学舍举行颁奖典礼,由征信新闻报社长余纪忠主持;当时有32部电影参与角逐,影展仿效美国奥斯卡金像奖模式,由颁奖人将奖项交给受奖者。奖项类别可分为:由专业评审选定的“金马奖”11项,观众票选的“银星奖”10名,另增设有“荣誉奖”1名和“观众票选优胜奖”10名,这是“金马奖”之名首次在正式场合出现;不过台语片影展只举办一届就停办。
缘起
1962年,中华民国政府为促进国内电影事业的发展,奖励优良国语影片和优秀电影工作者,由行政院新闻局创设了第1届金马奖。[5][6] “金马”二字源自金门、马祖两外岛地名的字首;由于金、马两地为冷战背景下,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军事对峙的最前线中华民国的年轻男性国民依法须服义务兵役,在抽签决定服役单位时,若结果是在以往仍为战区的金门或马祖,役男常被戏称为中了“金马奖”。,该奖以“金马”命名旨在鼓励中华民国电影业界,能效法前线国军官兵们坚强奋发的精神,努力开创新局。[7] 此外,它也符合全球主要影展名称以“金字招牌”为号召的潮流。金马奖自1968年起改由教育部文化局主办,1984年起再改由新闻局主办、民间电影团体轮流协办。直到1990年,为顺应公营事业民营化政策,新闻局宣布决定将金马奖和金钟奖、金曲奖等“三金典礼”由官方全部转交民间团体主办。[8]
参考文献
- ↑ Chiang Ying-ying. "Ang Lee sees clout of Chinese film awards growing". Associated Press. New York City. 12 November 2013.
- ↑ "Hustle hits Golden Horse heights". 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London. 13 November 2005.
- ↑ Amber Wang. "Singapore, Hong Kong films shine at Chinese 'Oscars'". Agence France-Presse. Paris. 24 November 2013.
- ↑ 台北金马影展>关于我们>关于我们 台北: 台北金马奖执行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
- ↑ 幼狮社讯. 〈奖励国语影片办法 今年起有重大改变 对剧情片及纪录片不给奖金 另设置金马奖作为最高荣誉〉. 《联合报》. 台北. 1962年1月22日. 第8版.
- ↑ 行政院新闻局令. 〈公布“51年奖励国语影片办法”〉. 《总统府公报》. 台北. 1962年5月25日.
- ↑ 沈剑虹. 〈五年新闻局长的回忆〉. 《传记文学》. 台北. 1987年3月.
- ↑ 王介中. 〈公营不如民营 金马、金钟、金曲奖新闻局决定移交〉. 《民生报》. 台北. 1990年4月15日. 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