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求真百科

镇福社

图片来自xuite

镇福社,是位于台湾高雄市左营区埤北里、凤山县旧城北门前的土地祠,为埤子头镇福庙的旧庙身,与城门、拱辰井一同列为国定古迹。中秋节时,埤仔头有“分新丁红龟粿”的民俗,只要生男婴,民众就会挑红龟粿到此庙感谢,让亲友信众分吃以沾喜气。一些想多生儿子的信众也会向值年炉主多缴丁口钱,以望盼神明收到疏文后,来年会补上不足的丁数,让家中添丁。[1]

目录

历史

镇福社为镇守凤山县旧城北门的土地祠,根据庙方沿革指出于明郑时期即已建祠。确切兴建年代不可考,推估最晚于乾隆年间即已存在。庙俗称“土地公庙”“埤仔头庙”,埤仔头是清治时期凤山县的海港市场。

道光五年(1825年)旧城重建时镇福社也整修,至光绪九年(1883年)再扩建,二次大战炸毁,1949年8月众信徒提议通过“镇福祠”易名为“镇福社”,1961年重建落成,庙址为埤仔头街1号,属埤北里。1969年,庙地恰是胜利路与埤仔头街丁字路口的计划路上,地方人士只好把神像暂迁附近里集会所的二楼上。当时埤仔顶路拓宽开到镇福社就停止,马路在此缩小,导致车祸事件。新庙于1984年9月在左营大路6巷的里活动中心顶楼落成,取名“镇福庙”。

1984年9月22日,文建会文化资产委员会委员林衡道等人来凤山县旧城探勘。文建会同意暂列为一级古迹,提出相对条件是保留北门旁的拱辰井和镇福社。李干朗以古迹评鉴专家身分说明,镇福社并非古迹,但与拱辰井和城墙具有不可分的关联性,代表早期社会生活结构,旧城风貌连带也应对古迹附近相关性的建物作保存。次年8月19日,内政部公告凤山县旧城为一级古迹,范围包括旧城现存的东、南、北三门、城墙、护城河、镇福社及拱辰井。

1986年5月21日,李干朗向市府提出六大项的修护规划报告,其中一项包含拱辰井、镇福社。该年8月28日清晨4点许,镇福社被不明车辆撞毁后脱逃。30日,凤山县旧修复计划期中简报会上,市长苏南成说保护古迹不能食古不化,镇福社及拱辰井均被划定一级古迹后,使得当地南北向的道路,几乎无法衔接,影响交通甚钜,既被车撞了,能拆就拆。9月10日晚,内政部古迹勘察小组李干朗、周宗贤、陈逸成等人来此会勘,对于存废,并未有一致的结论。12日,针对谣传拱辰井、镇福社在同一年被车撞毁,是苏市长摧毁古迹的阴谋,市长机要秘书胡时武澄清市长的驾照已过期,也不可能命令部属开车去撞。前一年,苏市长才下令拆除暂列二级古迹的十九公尺凤山县旧城城墙。22日,民政局长许桂霖回应是否要拆毁镇福社,等李干朗提出规划报告,再送请内政部参考。10月,内政部公函,指示镇福社被撞毁的金炉、拜亭及仓库等予以拆除,残存正殿必须保留。

1987年,市府以新台币七十馀万元招标修复镇福社,流标。后提高到九十二万元,整修设计图由市府新建工程处第二科黄峰雄所绘,内政部专员林正一及文化大学副教授李干朗审图,正宇营造厂负责承造工程,于8月19日开始整修,以仿古建材来修建。10月落成时,已先被附近厂商、寺庙视为广告要塞,布满各种广告旗帜、宣传布条及花圈。除恢复旧观外,在周围加上栏杆,以加强维护。

影片

20220424=镇福社: 高雄市左营区埤仔头街1号 旁 gps: 22.680640 120.289887 大约

参考文献

  1. 镇福社,随意窝,2016-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