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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档案馆8月31日上午9时,经中共铁岭市委批准,新组建的铁岭市档案和党史文献中心在市档案馆正式挂牌成立。市委副秘书长苏文平、“中心”主任王洪庆揭牌。

机构设置

“中心”由市档案局(档案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市地方志办公室等整合组建,内设9个科级机构。

综合科:

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党务、人事、财务、文秘综合、档案管理[1]、后勤管理等工作等。

档案管理科

负责档案资料的接收、收集、保管、整理、鉴定开放、统计工作;负责征集对铁岭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资料和文献;负责档案信息数据库建设和电子档案接收管理及档案抢救保护修复工作。

档案利用服务科

负责档案资料和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提供利用;负责档案资源研究与开发,对外宣传与学术交流工作,编纂档案资料研究成果和档案史料;负责档案展览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等。

党史征研科

负责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铁岭历史的研究;党史文献资料征集、整理、编纂和党史文献咨询;编制铁岭革命遗址遗迹和纪念场馆、设施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布;逐年编辑出版《中国共产党铁岭执政实录》等。

党史宣教科

负责中共铁岭历史宣传教育工作;起草党史文献科研工作规划;审核审看审读革命纪念设施、陈列布展、影视作品;审批中共党史教育基地,参与革命遗址遗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办好《铁岭党史》期刊、“铁岭党史网”和铁岭党史微信公众号;统筹指导全市党史文献工作,培训党史干部。

保密机要服务科

负责全市涉及国家机要通信和计算机信息运行管理的技术指导;协助市保密机关进行技术检查;负责销毁涉密介质;负责机要和保密技术设备维护、维修及推广工作;开展保密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常委会服务科

负责市委常委会议题收集、论证审核、会议通知、记录整理、纪要印发;负责市委书记专题办公会纪要编辑及印发;负责组织、安排、服务市委常委其他集体政务活动。

地方志科

负责《铁岭市志》和《铁岭年鉴》的编撰工作;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台胞事务服务科

负责研究和拟定我市涉台投诉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协调处理重大、复杂的台胞投诉、纠纷案件;负责台胞、台属来信来访工作和两岸交流中的台胞投诉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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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的决胜阶段。为推动全市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档案事业更好地为幸福美好新铁岭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2016年-2020年)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档案事业发展概况

(一)档案服务大局作用愈加突出。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度挖掘馆藏档案资源,与铁岭电视台等单位联合拍摄制作了大型电视专题片《铁岭历史 铁岭魂》,在铁岭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编辑出版了《新城记忆——铁岭新城建设纪实》一书,纪念建市30周年;编辑完成了“铁岭历史文化名人丛书”之《纳兰性德及其家族》、《索额图》和《铁岭老照片》书稿。联合省档案局举办了“辽宁暨铁岭人民抗日战争史实展”,并向社会开放,参观人数达3800人次,在全社会产生广泛影响。市档案馆保存的“中国日记王”李连举老人伪满时期所记日记被中央电视台大型纪录片《东方主战场》摄制组选为其中一篇的主要题材,充分发挥了档案的资政育人作用。同时,积极筹备了“铁岭记忆展”大型展览,完成所有素材收集、编排、说明等布展准备工作。档案窗口接待服务更加便民,取消了查档收费,实行文明服务,尤其是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方面作用越来越突出。市档案馆和开原市档案馆开设远程查档服务,已为16个省、市查档人员提供查档便利。

(二)档案馆(室)建设进入全新阶段。紧紧抓住中央补贴馆房建设有利契机,广泛发动,积极动员,以市档案馆建设为牵动和标杆,带动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迎来新一轮馆房建设高潮,我市成为全省14个市中新建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最多的市。投资5500万元、建筑面积10887平方米的市档案馆综合楼于2014年6月底落成并交付使用。铁岭县、调兵山市和西丰县相继建设了新馆,而且面积都在3000平方米以上。银州区档案馆旧楼改造工程完成。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市档案馆、铁岭县档案馆和调兵山市档案馆全部运行良好,“五位一体”功能得到凸显。铁岭县档案馆已晋升为国家二级档案馆。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进一步加强,档案保管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十二五”期间,全市有56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

(三)档案资源建设迈向新台阶。国家档案局9号令得到认真落实,应进馆档案得到依法接收。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市、县两级《档案馆接收范围实施细则》制定与审批工作,并得到认真执行。市档案馆持续开展了全市1995-2004年档案接收工作,对49家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进行了接收进馆前验收、指导。目前,已陆续接收39家市直单位档案进馆,实现馆藏增量翻番。全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到期应进馆档案的齐全完整率达到90%。围绕建设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馆藏体系,重点收集和保管民生档案资料进馆,市、县级档案馆都建立了民生档案数据库,市档案馆馆藏民生档案全部实现了数字化管理。2012年底,全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部完成电子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工作。不断加大了对本地区民生档案和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历史名人、当代杰出人物档案及散存于民间和境外的具有保存价值的重要珍贵历史档案的收集和征集力度。市档案馆开展了“铁岭记忆”工程大型征集活动,接收了市领导重大活动珍贵照片档案和铁岭榛子节、铁岭台湾周等重大活动档案进馆,征集到“铁岭古城记忆”老照片、铁岭新城系列照片、“中国日记王”李连举老人日记和反映铁岭老国有企业——铁岭水泥纸袋厂兴衰史的珍贵照片档案进馆。目前,各级机关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全部完成本单位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编制审批工作。

(四)依法治档得到不断强化。大力推进依法治档。市、县两级档案部门每年都对重点立档单位或重点领域开展档案执法检查或专项检查。始终坚持执法监督常态化,确保档案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2015年,与市监察局、市人社局联合对94家市(中、省)直机关各立档单位贯彻实施《档案管理违法违纪处分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市直教育、卫生系统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对大型国有破产企业档案管理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实现了执法监管全覆盖、无死角,检查规模和覆盖面为历史上空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两届“6·9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重点加强对新城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新农村建设、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的档案业务指导、培训和检查。全市工业园区规范建档,全市重大活动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合格率达100%。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扎实推进。铁岭县通过了省级档案工作示范县验收。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做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

(五)档案信息化体系建设得到推进。积极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市档案馆争取财政资金50万元更新了档案管理软件和服务器,新购置磁盘阵列、计算机、扫描仪等设施设备。市和开原市档案馆持续开展市领导重要活动电视新闻的采集编辑工作。铁岭县档案馆在全市率先全面开展民生档案全文数字化工作,对利用率较高的乡镇复员军人档案、婚姻档案、招工档案、知青档案等实行全文扫描,馆藏民生档案已全部完成全文数字化,乡镇档案目录数字化率达到100%。基本完成了综合档案馆馆藏开放档案文件级目录和重要档案全文数字化工作。市、县档案馆目录数据库达到150万条。构建了规范标准的档案目录数据库、重要档案全文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民生档案数据库和铁岭记忆工程专题数据库等,形成了以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为中心的全市分布式档案数据库。积极推动档案网站建设,为百姓查询档案信息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通道。

二、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民生,以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为目标,以提升档案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档案信息化水平为重点,以丰富和优化档案资源为基础,以完善政策机制、提高队伍素质为保障,进一步推动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铁岭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2016年至2020年,全市档案事业形成良好的发展态势,基本适应铁岭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档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创新档案行政监管指导方式,创造良好的档案执法环境。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率达到100%,档案执法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

档案资源建设进一步丰富优化。着力建设内容丰富、门类齐全合理的馆(室)藏结构。县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依法接收档案进馆率达90%以上。民生档案进馆率有大幅度提升。市档案馆晋升国家一级档案馆,2个县(市)区档案馆创建国家二级档案馆。

档案利用服务进一步优质便捷。创新档案利用和服务模式,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取得较大成效,积极推动档案信息资源科学配置和高效共享,依法开放与公开档案,最大限度满足利用者对档案的需求。

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市档案馆力争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和全文数字化率达到100%,县级档案馆馆馆藏档案数字化率达到70%。市档案馆通过辽宁省AAA级数字档案馆测评,全市有2个县(市)区档案馆创建AA级数字档案馆。数字化档案室建设全面铺开,逐步实现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接收。

档案安全保护能力显着提高。加快档案馆(室)建设和保管条件改善。西丰县档案馆、清河区档案馆建成并投入使用,银州区档案馆完成改造工作。建立和完善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与措施,确保档案和档案信息的绝对安全。

(三)主要任务

1、全面推进依法治档,加快提升档案治理能力。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坚持依法开展档案工作。构建法制统一、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服务的档案法制工作体系。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健全档案法规体系。加强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与管理,严格执行档案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落实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联合有关部门每年对一级立档单位进行一次执法检查,每两年对二级立档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整改和惩处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通过约谈、通报、行政处分、追究法律责任等方式严肃查处各类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档案和档案法制宣传工作。围绕“5月5日”政务公开日、“6月9日”国际档案日、“9月5日”《档案法》颁布纪念日,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开展档案馆开放日、档案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大张旗鼓宣传档案和档案工作及依法治档成果,不断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观念,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2、健全覆盖经济社会档案资源体系,进一步丰富馆藏。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确定档案收集范围,及时将收集范围内的各类档案接收进馆,同时完成对馆藏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工作。继续加大对散存于民间的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征集力度,深入开展铁岭记忆工程、口述历史档案采集,鼓励向国家档案馆捐赠或寄存档案,对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依法给予奖励。把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纳入单位考核范围,做好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提供利用工作,按规定向本地区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重点抓好行政权力运行和职能业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专门业务文件材料归档。切实加强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婚姻等涉及民生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档案归档和管理。加强对重大项目、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在机构改革、企业破产、行政区划调整中,要妥善处置档案归属和流向,严控档案流失。抓好新领域、新专业、新社会组织等建档工作,引导规范社会各方面、各行业、各项业务活动依法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使各项工作的过程、结果形成的文件、记录、数据、信息等都能依法有效收集,完整保存下来。

3、深化和拓展档案开发利用,提升档案服务能力。市、县两级档案馆要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主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改进和简化查阅方式和手续,强化服务功能,统筹安排档案查阅服务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努力打造“惠民窗口”和“文明窗口”,最大限度地满足利用者需求。加大档案鉴定和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以外,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及时向社会开放,及时公布开放档案目录。以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为目标,加大民生档案数字化工作力度,加强全市范围内民生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传输网络平台,开辟互联互通的途径,积极推进城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深化档案编研工作。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依托档案馆藏和社会力量、民间资源,加强与文化机构的合作,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内涵,提炼历史文化精粹,开发馆藏优质资源,积极开展档案史料整理研究,编撰出版具有地方特色、档案历史价值、良好社会影响的档案文化作品。加强档案馆爱国主义基地和中小学档案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举办《铁岭记忆展》。

4、加快推进档案馆建设,确保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是本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主体作用。县级档案馆全部按国家标准建成新馆或完成旧楼改造工程,达到“五位一体”功能要求的馆舍条件。加强档案室建设。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设立综合档案室,确定档案管理人员;村、社区及其区域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要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各级档案馆(室)要按国家规范标准要求设置档案库房,配备档案装具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档案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档案安全规章制度,经常开展档案安全保密自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要完善档案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制定档案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档案安全受到危害时得到优先抢救和妥善处置。对重要档案实行异地异质备份保管,严控档案数字化外包,确保公开的档案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把档案安全列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档案安全与保密检查工作力度,实行档案安全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5、坚持科技兴档,加快档案数字化建设步伐。把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列入本地区、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市、县两级档案馆要争取财政支持,按标准配备数字化基础设施,完善接收、保管电子档案的软硬件条件,建立电子文件档案数据库接收和利用平台,切实有效地开展电子档案数据的接收、检验、迁移、转换、存储等工作,保证档案数据长期识别和可用。科学合理制定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在确保档案信息安全的条件下,采取政府买单、服务外包等形式,全面开展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积极推进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移交工作。“十三五”末期,基本实现馆藏存量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归档。推广以数字化档案代替原件提供利用,对已实现数字化的档案原件妥善保管,一般不再提供利用。加快数字档案室建设。到“十三五”末期,各级机关档案室要在完成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文书档案原文扫描,建立档案目录和原文数据库。积极探索增量档案的电子化,抓好网络环境下电子文件实时归档、安全保存、有效利用及移交进馆试点工作。全面开展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创建活动。到“十三五”末期,基本建成以数字化资源为基础、安全管理为保障、远程利用为目标的数字化档案馆(室)体系。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电子文件形成、积累和归档全过程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安全保障和应急机制,保证归档或接收的电子文件齐全完整。

6、加强档案科技、教育、学会和人才工作,促进档案事业整体水平提高。积极开展档案科学研究和学术研讨,鼓励引导广大档案工作者多写论文、多出科研成果。创新档案教育和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好各种培训资源,采取网络培训、分类培训、现场培训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培训的实效性。拓展教育培训的内容。在加强专业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的基础上,还要重视职业道德教育和档案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档案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推行档案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有计划地引进、培养和使用复合型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优化档案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完善人才选拔任用和激励机制,实行促进科学发展的档案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15号、辽委办发[2015]1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整体规划,纳入年度机关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中,视需要吸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到相关专项工作机构或协调机构,确保档案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2、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档案事业投入机制,确保将档案征集、抢救保护、安全保密、数字化、现代化管理、提供利用、编纂、陈列展览及设备购置和维护等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档案日常维护费严格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辽委办发[2015]14号)文件规定执行。

3、强化档案督查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行使监管职责,以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为重点,对立档单位建立完备的考核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对本辖区内各单位档案工作开展指导监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依法保障档案事业健康发展。

4、强化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市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档案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配强领导班子,配齐与档案工作相适应、与档案馆(室)藏量相符合的工作人员。大力实施人才强档战略,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务实高效的档案干部队伍。

5、加强档案室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档案法规、档案重要作用、档案工作成就、档案工作先进典型,传播档案文化,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营造有利于档案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