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啟動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指鍋爐由點火、升壓到並汽或向汽輪機供汽至帶規定負荷的過程
指鍋爐由點火、升壓到並汽或向汽輪機供汽至帶規定負荷的過程。在啟動以前,必須嚴格地檢查一切管路閥門的開關情況及一切有關設備是否符合啟動的要求,寫在運行記錄日記本上,並由值班負責人簽字。最好是雙重或三重檢查,例如:水位在早班檢查,中班再檢查一次,晚班再檢查後,才可點火、升壓。必要時,進行分段驗收,如風機等的試運行等等。一切就緒,各就各位,準備完好後,才可能一次試運行成功,否則就可能出事故。
- 中文名:1231
- 外文名:123
啟動步驟
檢查準備。對新裝、遷裝和檢修後的鍋爐,啟動之前要進行全面檢查。主要內容有:檢查受熱面、承壓部件的內外部,看其是否處於可投入運行的良好狀態;檢查燃燒系統各個環節是否處於完好狀態;檢查各類門孔、擋板是否正常,使之處於啟動所要求的位置;檢查安全附件和測量儀表是否齊全、完好並使之處於啟動所要求的狀態;檢查鍋爐架、樓梯、平台等鋼結構部分是否完好;檢查各種輔機特別是轉動機械是否完好。上水。從防止產生過大熱應力出發,上水溫度最高不超過90℃,水溫與筒壁溫差不超過50℃。對水管鍋爐,全部上水時間在夏季不小於lh。在冬季不小於2h。冷爐上水至最低安全水位時應停止上水,以防止受熱膨脹後水位過高。烘爐。對新裝、遷裝、大修或長期停用的鍋爐,其爐膛和煙道的牆壁非常潮濕,一旦驟然接觸高溫煙氣,將會產生裂紋、變形,甚至發生倒塌事故。為防止此種情況發生,此種鍋爐在上水後,啟動前要進行烘爐。煮爐。對新裝、遷裝、大修或長期停用的鍋爐,在正式啟動前必須煮爐。煮爐的目的是清除蒸發受熱面中的鐵鏽、油污和其他污物,減少受熱面腐蝕,提高鍋水和蒸汽品質。點火升壓。一般鍋爐上水後即可點火升壓。點火方法應根據燃燒方式和燃燒設備而異。層燃爐一般用木材引火,嚴禁用揮發性強烈的油類或易燃物引火,以免造成爆炸事故。
安全注意事項
(1)防止爐膛爆炸。鍋爐點火時需防止爐膛爆炸。鍋爐點火前,鍋爐爐膛中可能殘存有可燃氣體或其他可燃物,也可能預先送入可燃物,如不注意清除,這些可燃物與空氣的混合物遇明火即可能爆炸,這就是爐膛爆炸。燃氣鍋爐、燃油鍋爐、煤粉鍋爐等點火時必須特別注意防止爐膛爆炸。
防止爐膛爆炸的措施是,點火前,開動引風機給爐膛通風5~10min,沒有風機的可自然通風5~10min,以清除爐膛及煙道中的可燃物質。氣、油爐、煤粉爐點燃時,應先送風,之後投入點燃火炬,最後送入燃料。一次點火未成功需重新點燃火炬時,一定要在點火前給爐膛煙道重新通風,待充分清除可燃物之後再進行點火操作。
(2)控制升溫升壓速度。升壓過程也就是鍋水飽和溫度不斷升高的過程。由於鍋水溫度的升高,鍋筒和蒸發受熱面的金屬壁溫也隨之升高,金屬壁面中存在不穩定的熱傳導,需要注意熱膨脹和熱應力問題。
為防止產生過大的熱應力,鍋爐的升壓過程一定要緩慢進行。點火過程中,對各熱承壓部件的膨脹情況應進行監督,發現有卡住現象應停止升壓,待排除故障後再繼續升壓;發現膨脹不均勻時也應採取措施消除。
(3)嚴密監視和調整儀表。點火升壓過程中,鍋爐的蒸汽參數、水位及各部件的工作狀況在不斷地變化,為了防止異常情況及事故的出現,必須嚴密監視各種指示儀表,將鍋爐壓力、溫度和水位控制在合理的範圍之內。同時,各種指示儀表本身也要經歷從冷態到熱態、從不承壓到承壓的過程,也要產生熱膨脹,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會產生卡住、堵塞、轉動或開關不靈等無法投入運行或工作不可靠的故障。因此點火升壓過程中,保證指示儀表的準確可靠十分重要。 在一定的時間內壓力表上的指針應離開原點。如鍋內已有壓力而壓力表指針不動,則須將火力減弱或停息,校驗壓力表並清洗壓力表管道,待壓力表正常後,方可繼續升壓。
(4)保證強制流動受熱面的可靠冷卻。自然循環鍋爐的蒸發麵在鍋爐點火後開始受熱,即產生循環流動。由於啟動過程加熱比較緩慢,蒸發受熱面中產生的蒸汽量較少,水循環還不正常,各水冷壁受熱不均勻的情況也比較嚴重,但蒸發受熱面一般不至於在啟動過程中燒壞。
由於鍋爐在啟動中不向用戶提供蒸汽及不連續經省煤器上水,省煤器、過熱器等強制流動受熱面中沒有連續流動的水汽介質冷卻,因而可能被外部連續流過的煙氣燒壞。所以,必須採取可靠措施,保證強制流動受熱面在啟動中不至過熱損壞。
對過熱器的保護措施是:在升壓過程中,開啟過熱器出口集箱疏水閥、對空排氣閥,使一部分蒸汽流經過熱器後被排除,從而使過熱器得到足夠的冷卻。
對省煤器的保護措施是,對鋼管省煤器,在省煤器與鍋筒間連接再循環管,在點火升壓期間,將再循環管上的閥門打開,使省煤器中的水經鍋筒、再循環管(不受熱)重回省煤器,進行循環流動;但在上水時應將再循環管上的閥門關閉。
監督調節
(1)鍋爐水位的監督調節。鍋爐運行中,運行人員應不間斷地通過水位表監督鍋內的水位。鍋爐水位應經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線處,並允許在正常水位線上下50mm之內波動。
由於水位的變化與負荷、蒸發量和氣壓的變化密切相關,因此水位的調節常常不是孤立地進行,而是與氣壓、蒸發量的調節聯繫在一起的。
為了使水位保持正常,鍋爐在低負荷運行時,水位應稍高於正常水位,以防負荷增加時水位降得過低;鍋爐在高負荷運行時,水位應稍低於正常水位,以免負荷降低時水位升得過高。
(2)鍋爐氣壓的監督調節。在鍋爐運行中,蒸汽壓力應基本上保持穩定。鍋爐氣壓的變動通常是由負荷變動引起的,當鍋爐蒸發量和負荷不相等時,氣壓就要變動。若負荷小於蒸發量,氣壓就上升;負荷大於蒸發量,氣壓就下降。所以,調節鍋爐氣壓就是調節其蒸發量,而蒸發量的調節是通過燃燒調節和給水調節來實現的。運行人員根據負荷變化,相應增減鍋爐的燃料量、風量、給水量來改變鍋爐蒸發量,使氣壓保持相對穩定。 對於間斷上水的鍋爐,為了保持氣壓穩定,要注意上水均勻,上水間隔的時間不宜過長,一次上水不宜過多;在燃燒減弱時不宜上水,手燒爐在投煤、扒渣時也不宜上水。
(3)氣溫的調節。鍋爐負荷、燃料及給水溫度的改變,都會造成過熱氣溫的改變。過熱器本身的傳熱特性不同,上述因素改變時氣溫變化的規律也不相同。
(4)燃燒的監督調節。燃燒調節的任務是使燃料燃燒供熱適應負荷的要求,維持氣壓穩定;使燃燒完好正常,儘量減少未完全燃燒損失,減輕金屬腐蝕和大氣污染;對負壓燃燒鍋爐[1] ,維持引風和鼓風的均衡,保持爐膛一定的負壓,以保證操作安全和減少排煙損失。
(5)排污和吹灰。鍋爐運行中,為了保持受熱面內部清潔,避免鍋水發生汽水共騰及蒸汽品質惡化,除了對給水進行必要而有效的處理外,還必須堅持排污。燃煤鍋爐的煙氣中含有許多飛灰微粒,在煙氣流經蒸發受熱面、過熱器、省煤器及空氣預熱器時,一部分煙灰就積沉到受熱面上,不及時吹掃清理往往越積越多。由於煙灰的導熱能力很差,受熱面上積灰會嚴重影響鍋爐傳熱,降低鍋爐效率,影響鍋爐運行工況,特別是蒸汽溫度,對鍋爐安全也造成不利影響。因此,應定期吹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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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啟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