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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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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沿革
== 公司沿革 ==
{| class="wiki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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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 || 推出GreenX 電商平台,提供線上詢價、訂艙及付款等功能,為貨主打造線上海運生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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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 || 成立長榮哥倫比亞公司與海洋聯盟(OCEAN Alliance)成員簽署相關文件,除了宣布The Day Three Product升級版航線網絡外,更將合作期限正式延長至十年,為客戶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長榮委請台灣國際造船公司承造的「B」型船「長鵬輪」率先加裝開放式脫硫系統,獲中國造船暨輪機工程師學會頒發「年度船舶獎」。
2020年再度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開辦學士後輪機技術人才專班。
推出GreenX 電商平台,提供線上詢價 成立長榮希臘公司 訂艙 長榮以色列公司 付款等功能,為貨主打造線上海運生態圈 長榮斯里蘭卡公司
與三星重工、滬東中華及江南造船廠訂造共十艘23,000 TEU 級貨櫃輪。
2019年
 
成立長榮哥倫比亞公司
與海洋聯盟(OCEAN Alliance)成員簽署相關文件,除了宣布The Day Three Product升級版航線網絡外,更將合作期限正式延長至十年,為客戶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長榮委請台灣國際造船公司承造的「B」型船「長鵬輪」率先加裝開放式脫硫系統,獲中國造船暨輪機工程師學會頒發「年度船舶獎」。
再度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開辦學士後輪機技術人才專班。
成立長榮希臘公司、長榮以色列公司及長榮斯里蘭卡公司。
與三星重工、滬東中華及江南造船廠訂造共十艘23,000 TEU 級貨櫃輪。
與現代尾浦造船廠訂造四艘1,800 TEU 級貨櫃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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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 與三星重工(Samsung Heavy Industries) 及正榮汽船株式會社(Shoei Kisen Kaisha, Ltd.) 簽訂合約,分別訂造八艘與承租十二艘12,000 TEU 級全貨櫃輪,共計二十艘。
攜手知名電子交易平台Bolero 於長榮專屬的數位平台ShipmentLink推出無紙化的電商服務,協助貨主簡化貿易流程,提升作業效率。
2018年成立長榮柬埔寨公司。
與三星重工(Samsung Heavy Industries) 及正榮汽船株式會社(Shoei Kisen Kaisha, Ltd.) 簽訂合約,分別訂造八艘與承租十二艘12,000 TEU 級全貨櫃輪,共計二十艘。
攜手知名電子交易平台Bolero 於長榮專屬的數位平台ShipmentLink推出無紙化的電商服務,協助貨主簡化貿易流程,提升作業效率。
成立長榮柬埔寨公司。
第四度獲頒專業物流資訊管理機構LOG-NET電子商務卓越獎,以打造高效率的資訊系統與可靠的服務鏈,協助客戶掌握商機,強化市場競爭力,與貨主一同成長。
再度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開辦學士後輪機技術人才專班
取得暨合併榮昇海運(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長榮祕魯公司、長榮智利公司及長榮墨西哥公司
訂造四艘2,500 TEU級與承租十艘2,500 TEU級、二十四艘1,800 TEU級全貨櫃輪
再度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開辦學士後輪機技術人才專班取得暨合併榮昇海運(香港)有限公司成立長榮祕魯公司、長榮智利公司及長榮墨西哥公司訂造四艘2,500 TEU級與承租十艘2,500 TEU級、二十四艘1,800 TEU級全貨櫃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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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 連續三年獲頒專業物流資訊管理機構LOG-NET 電子商務卓越獎,以打造高效率的資訊系統與可靠的服務鏈,協助客戶掌握商機,強化市場競爭力,與貨主一同成長。
2017年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簽訂產學合作,開辦學士後輪機技術人才專班。
連續三年獲頒專業物流資訊管理機構LOG-NET 電子商務卓越獎,以打造高效率的資訊系統與可靠的服務鏈,協助客戶掌握商機,強化市場競爭力,與貨主一同成長。
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簽訂產學合作,開辦學士後輪機技術人才專班。
連續三年名列台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評鑑」上市公司排名前百分之五,榮獲頒獎表揚。
 
攜手阿里巴巴國際交易市場,推出線上詢價、保艙之海運服務;並結合長榮物流專業供應鏈管理,為客戶提供更便捷的服務。
 
獲知名航運媒體Asia Cargo News 選為「亞非航線最佳航商」。
 
海洋聯盟正式展開營運,航網涵蓋亞洲- 歐洲/ 地中海航線、亞洲-美西/ 美東航線、大西洋航線以及遠東- 波斯灣/ 紅海航線。
 
長榮德國公司更名為長榮歐洲公司,並將荷蘭、比利時、法國、波蘭、瑞士及奧地利的海運代理公司合併為長榮歐洲公司的分公司。
 
與子公司永華投資公司共同取得長榮香港有限公司80%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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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 || 與達飛、中遠、東方海外簽訂合作意向書,宣布將成立「海洋聯盟」(OCEAN Alliance),營運範圍除了亞洲至歐洲、地中海、北美東、西岸及越大西洋等東西向遠洋市場之外,規劃自106年4月展開營運。
為擴大培養海事專業人才,本公司與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簽訂產學合作,開辦學士後航運技術人才專班,為有志投身航海的人士提供學習管道。
2016年獲知名航運媒體Asia Cargo News選為「越太平洋航線最佳航商」。
與達飛、中遠、東方海外簽訂合作意向書,宣布將成立「海洋聯盟」(OCEAN Alliance),營運範圍除了亞洲至歐洲、地中海、北美東、西岸及越大西洋等東西向遠洋市場之外,規劃自106年4月展開營運。
為擴大培養海事專業人才,本公司與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簽訂產學合作,開辦學士後航運技術人才專班,為有志投身航海的人士提供學習管道。
獲知名航運媒體Asia Cargo News選為「越太平洋航線最佳航商」。
長榮8,000TEU貨櫃輪首航新巴拿馬運河,掌握運河拓寬後的市場契機,同步進行美東航線船型升級計劃,多元布局美洲航運市場。
 
與萬海、中遠、川崎汽船及太平船務合作,聯營兩組中國至印巴快捷航線。
 
因應韓進海運進入重整程序,於電子商務系統增加新功能,方便客戶查詢貨物動態與提供貨物替代運送方案。
 
與中遠共同投船,開闢亞得里亞海至以色列航線。
 
與陽明、東方海外、商船三井以及川崎汽船合作,聯營亞洲至澳洲快捷航線。
 
與海洋聯盟(OCEAN Alliance)成員簽署「航線產品合作協議」(The Day One Product),完成聯盟航線網絡的靠泊港口等相關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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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015年 || 長榮集團與日本船東正榮汽船株式會社(Shoei Kisen Kaisha, Ltd.)簽訂合約,承租共十一艘20,000TEU新貨櫃船。
CKYHE聯盟在亞洲至歐洲與地中海市場展開新航線布局。
2012年~2015年
 
長榮集團與日本船東正榮汽船株式會社(Shoei Kisen Kaisha, Ltd.)簽訂合約,承租共十一艘20,000TEU新貨櫃船。
CKYHE聯盟在亞洲至歐洲與地中海市場展開新航線布局。
開闢台灣–蛇口–麻六甲海峽航線(TSS),並同步新增一組台灣-香港航線(THK)
榮獲美國專業物流資訊管理機構LOG NET頒發「電子商務卓越獎」。
 
與杜拜區域型航商西馬泰克(Simatech)共同投船,聯營南印度至波斯灣航線。
 
著眼於中國與東協國家之間的區域貿易發展,開闢中國–泗水快捷航線,及越南–新加坡–馬來西亞航線,持續進行東南亞航運網路布局。
 
於航運媒體Asia Cargo News所舉辦的「亞洲貨運物流供應鏈大獎」中獲選為「全球最佳航商」。
 
向台灣國際造船公司及日本今治造船株式會社各訂造十艘2,800 TEU級「B」型貨櫃輪。
 
長榮旗下的巴拿馬箇朗貨櫃公司第四號深水碼頭完工啟用,可容納14,000 TEU大型貨櫃輪靠泊作業。
 
推出行動商務系統ShipmentLink Mobile
 
榮獲知名航運媒體Seatrade頒發第五屆亞洲海事獎(Seatrade Asia Awards 2012)班輪營運獎(The Liner Owner/Operator Award)
 
榮獲關稅總局「優質企業認證」(AEO)
 
開闢中美洲西岸航線(WCA)
 
長榮船員訓練中心通過日本海事協會認證
 
開闢華南–菲律賓–東馬來西亞航線(CPM)
 
開闢華中至美國西南岸航線(CPS2)
 
開闢中國–澳洲–台灣航線(CAT)
 
獲知名航運媒體英國勞氏日報(Lloyd’s List)頒發「年度環保大獎」
 
開闢韓國–中國–越南–星馬航線(NHS)
 
與希臘船東Costamare及日本船東正榮汽船株式會社(Shoei Kisen Kaisha)簽訂合約,分別承租五艘14,000 TEU的新貨櫃船,共計十艘,預計於2016年至2017年陸續竣工起租。
 
與中遠、川崎汽船、陽明以及韓進四家原CKYH聯盟的成員共同成立CKYHE聯盟
 
長榮委請台灣國際造船公司承造的第一艘「L」型環保船「長旺輪」獲中國造船暨輪機工程師學會頒發「年度船舶獎」
 
獲亞洲貨運雙週刊 (Cargonews Asia)選為「亞洲近洋最佳航商」
 
CKYHE海運聯盟合作範圍擴展至美國航線
 
獲勞氏亞洲大獎(Lloyd's List Asia Awards)「年度訓練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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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2011年 || 開闢台灣/中國大陸/澳洲航線(TCA)
開闢遠東/巴拿馬航線(FPS)
2007年~2011年開闢亞洲/美國西岸/亞洲航線(CPS)
開闢台灣/中國大陸/澳洲航線(TCA)
開闢遠東/巴拿馬航線(FPS)
開闢亞洲/美國西岸/亞洲航線(CPS)
開闢首條兩岸直航航線-台灣/華北航線(HBT)
 
榮獲全球航運權威媒體Lloyd's List頒發「最佳企業社會責任獎」(The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ward)
 
長榮集團與南韓三星重工簽訂造船合約,訂造二十艘「L」型全貨櫃輪。
 
開闢近洋日本/越南/泰國航線(JVT)
 
開闢華北/香港/印尼航線(HBI)
 
開闢日本/華南航線(JTS)
 
長榮集團與台灣國際造船公司簽訂十艘8,000TEU造船合約
 
獲美國洛杉磯及長灘港務局聯袂頒發「最佳空氣品質改善領導企業」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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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2006年 || 開闢日本/美國/歐洲(NUE)航線及美國西北/日台港新/歐洲(WAE)二條鐘擺航線,取代原有的環球東西向及泛太平洋北向航線。
獲美國驗船協會頒發「安全、品質、環境管理」(Safety, Quality &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三合一證書,是國內第一家,也是全球少數幾家獲頒此證書的航商。
2002年~2006 獲挪威商立恩威驗證公司頒發ISO 9001:2000 版國際品質管理系統認證之證書
開闢日本/美國/歐洲(NUE)航線及美國西北/日台港新/歐洲(WAE)二條鐘擺航線,取代原有的環球東西向及泛太平洋北向航線。
獲美國驗船協會頒發「安全、品質、環境管理」(Safety, Quality &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三合一證書,是國內第一家,也是全球少數幾家獲頒此證書的航商。
獲挪威商立恩威驗證公司頒發ISO 9001:2000年版國際品質管理系統認證之證書
獲Lloyd's List頒發「訓練專注卓越獎」(Excellence in Commitment to Training)
 
獲美國物流管理專業網站LOG NET頒發首屆「電子商務卓越獎」(First Annual LOG-NET E-Commerce Excellence Award)
 
長榮船員訓練中心取得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證書
 
長榮集團與日本三菱重工簽訂造船合約,訂造十艘「S」型全貨櫃輪。
 
長榮集團投資興建之美國他可馬PCT碼頭正式啟用
成立長榮義大利公司
榮獲全球航運權威雜誌「國際貨櫃化運輸」頒發「最佳企業社會責任獎」
成立長榮義大利公司榮獲全球航運權威雜誌「國際貨櫃化運輸」頒發「最佳企業社會責任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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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2001年 || 經營遠東/模里西斯/南非/南美東岸航線
經營開闢遠東/澳洲航線
1997年~2001年巴拿馬箇朗貨櫃碼頭正式啟用
經營遠東/模里西斯/南非/南美東岸航線
經營開闢遠東/澳洲航線
巴拿馬箇朗貨櫃碼頭正式啟用
開闢美國東岸/南美東岸航線
 
獲准經營兩岸三地航線-台灣、香港/美國西岸航線加靠鹽田港
 
成立長榮新加坡公司
 
經營印度、斯里蘭卡至歐洲航線
 
長榮集團投資的義大利塔連多港貨櫃碼頭正式營運,為地中海地區之轉運中心。
 
長榮集團投資的長榮船員訓練中心獲頒挪威驗船協會(DNV) ISO-9001:2000年版之品質系統、海事模擬機設備、海事模擬機訓練中心及海事訓練中心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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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年~1996年 || 長榮海運股票在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
開闢遠東/美國西岸冷凍貨櫃運輸服務
1987年~1996年成立長榮香港公司
長榮海運股票在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
開闢遠東/美國西岸冷凍貨櫃運輸服務
成立長榮香港公司
合併遠東/地中海及台港日/太平洋西北岸二航線為美西北/遠東/地中海/遠東全貨櫃鐘擺式定期航線
 
經營開闢遠東/地中海/歐洲航線
 
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總發行金額為美金壹億壹仟伍佰萬元,於倫敦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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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7年~1986年 || 開闢遠東/紅海、地中海全貨櫃定期航線
開闢遠東/波斯灣全貨櫃定期航線
1977年~1986年開闢遠東/歐洲全貨櫃定期航線貨
開闢遠東/紅海、地中海全貨櫃定期航線
開闢遠東/波斯灣全貨櫃定期航線
開闢遠東/歐洲全貨櫃定期航線貨
成立長榮英國公司
 
宣佈訂造二十四艘「G」型全貨櫃輪,航行環球東西向航線。
 
開闢環球東向、環球西向全貨櫃定期航線
 
開闢台港、日本/太平洋美國西北岸全貨櫃定期航線
 
開闢西地中海/美東全貨櫃定期航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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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8年~1976年 || 創立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新台幣貳佰萬元。
開闢遠東/波斯灣定期航線(雜貨)
1968年~1976年開闢遠東/美洲及加勒比海定期航線(雜貨)
創立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新台幣貳佰萬元。
開闢遠東/波斯灣定期航線(雜貨)
開闢遠東/美洲及加勒比海定期航線(雜貨)
開闢第一條全貨櫃定期航線遠東/美國東岸全貨櫃定期航線
 
開闢遠東/美國西岸全貨櫃定期航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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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社會責任政策 ==
== 誠信經營守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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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 為強化本公司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公司發展,爰參照「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訂定本守則,以資遵循。本守則之適用範圍及於本公司之子公司、 直接或間接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其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機構或法人等集團企業與組織(以下簡稱集團企業與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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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條 || 本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以下簡稱「本公司人員」; 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以下簡稱「實質控制者」),於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 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以下簡稱「不誠信行為」)。 前項行為之對象,包括公職人員、參政候選人、政黨或黨職人員,以及任何公、 民營企業或機構及其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受僱人、實質控制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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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條 || 本守則所稱利益,其利益係指任何有價值之事物,包括任何形式或名義之金錢、餽贈、佣金、職位、服務、優待、 回扣等。但屬正常社交禮俗,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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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條 || 本公司應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政治獻金法、貪污治罪條例、 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 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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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條 || 本公司應本於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制定以誠信為基礎之政策,經董事會通過, 並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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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條 || 本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應清楚且詳盡地訂定具體誠信經營之作法及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 其內容應包含公司內部風險評估、相關作業程序、行為指南及教育訓練等, 且應符合公司及其集團企業與組織營運所在地之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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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條 || 本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應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 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並於內部管理及外部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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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條 || 本公司應本於誠信經營原則,以公平與透明之方式進行商業活動。 本公司於商業往來之前,應考量其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之合法性及是否涉有不誠信行為, 避免與涉有不誠信行為者進行交易。 本公司與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 其內容應盡量包含遵守誠信經營政策及交易相對人如涉有不誠信行為時, 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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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條 || 本公司及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時,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客戶、代理商、承包商、供應商、 公職人員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之不正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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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條 || 本公司及本公司人員,對政黨或參與政治活動之組織或個人直接或間接提供捐獻, 應符合政治獻金法及公司內部相關作業程序,不得藉以謀取商業利益或交易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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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條 || 本公司及本公司人員,對於慈善捐贈或贊助, 應符合相關法令及內部作業程序,不得為變相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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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條 || 本公司及本公司人員,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或接受任何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藉以建立商業關係或影響商業交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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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條 || 本公司及本公司人員應遵守智慧財產相關法規、公司內部作業程序及契約規定; 未經智慧財產權所有人同意,不得使用、洩漏、處分、燬損或有其他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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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條 || 本公司應依相關競爭法規從事營業活動,不得從事不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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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條 || 本公司於產品與服務之採購、提供或銷售過程,應遵循相關法規與國際準則, 確保產品及服務之資訊透明性及安全性,制定且公開其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保護政策,並落實於營運活動, 以防止產品或服務直接或間接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 有事實足認其商品、服務有危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安全與健康之虞時, 原則上應即回收該批產品或停止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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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條 || 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實質控制者,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督促公司防止不誠信行為,並隨時檢討其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確保誠信經營政策之落實。 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由人事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 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 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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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條 || 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應遵守法令規定及本公司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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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條 || 本公司應制定防止利益衝突之政策,據以鑑別、監督並管理利益衝突所可能導致不誠信行為之風險, 並提供適當管道供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主動說明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衝突。 本公司董事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援。 本公司人員不得藉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或影響力,使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任何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
|-
| 第十九條 || 本公司應遵循誠信經營原則,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不得有外帳或保留秘密帳戶,並應隨時檢討, 俾確保該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依不誠信行為風險評估結果,擬定相關稽核計畫, 據以查核相關防範方案及定期查核前項制度遵循情形,並作成稽核報告提報董事會,且得委任會計師執行查核, 必要時,得委請專業人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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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條 || 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高階管理階層應定期向董事、受僱人及受任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 本公司應定期對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實質控制者舉辦教育訓練與宣導, 並邀請與公司從事商業行為之相對人參與,使其充分瞭解公司誠信經營之決心、政策、 防範方案及違反不誠信行為之後果。 本公司應將誠信經營政策與員工績效考核及人力資源政策結合,設立明確有效之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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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條 || 本公司建立獨立檢舉信箱:comment@evergreen-marine.com 供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對陳報人身分及檢舉內容將以保密負責之方式適當處理,並保護陳報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之措施。 一般檢舉案件,應比照申訴作業規定由人事單位立案調查;如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應呈報至獨立董事, 並指派專人進行調查。如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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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條 || 有關違反誠信經營規定之懲戒與申訴,應依公司管理規則及申訴作業規定處理, 並即時於公司內部網站揭露違反人員之職稱、姓名、違反日期、違反內容及處理情形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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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條 || 本公司應於公司網站、年報及公開說明書揭露誠信經營採行措施、履行情形及推動成效, 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本守則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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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條 ||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發展,並鼓勵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提出建議, 據以檢討改進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政策及推動之措施,以提昇公司誠信經營之落實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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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條 || 本守則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公司依前項規定將本守則提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 並將其反對或保留之意見,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 如獨立董事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表達反對或保留意見者,除有正當理由外, 應事先出具書面意見,並載明於董事會議事錄。
|}
第一條
 
為強化本公司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公司發展,爰參照「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訂定本守則,以資遵循。本守則之適用範圍及於本公司之子公司、 直接或間接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其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機構或法人等集團企業與組織(以下簡稱集團企業與組織)。
 
 
第二條
 
本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以下簡稱「本公司人員」; 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以下簡稱「實質控制者」),於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 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以下簡稱「不誠信行為」)。 前項行為之對象,包括公職人員、參政候選人、政黨或黨職人員,以及任何公、 民營企業或機構及其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受僱人、實質控制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第三條
 
本守則所稱利益,其利益係指任何有價值之事物,包括任何形式或名義之金錢、餽贈、佣金、職位、服務、優待、 回扣等。但屬正常社交禮俗,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不在此限。
 
 
第四條
 
本公司應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政治獻金法、貪污治罪條例、 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 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前提。
 
 
第五條
 
本公司應本於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制定以誠信為基礎之政策,經董事會通過, 並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第六條
 
本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應清楚且詳盡地訂定具體誠信經營之作法及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 其內容應包含公司內部風險評估、相關作業程序、行為指南及教育訓練等, 且應符合公司及其集團企業與組織營運所在地之相關法令。
 
 
第七條
 
本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應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 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並於內部管理及外部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
 
 
第八條
 
本公司應本於誠信經營原則,以公平與透明之方式進行商業活動。 本公司於商業往來之前,應考量其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之合法性及是否涉有不誠信行為, 避免與涉有不誠信行為者進行交易。 本公司與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 其內容應盡量包含遵守誠信經營政策及交易相對人如涉有不誠信行為時, 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第九條
 
本公司及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時,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客戶、代理商、承包商、供應商、 公職人員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之不正當利益。
 
 
第十條
 
本公司及本公司人員,對政黨或參與政治活動之組織或個人直接或間接提供捐獻, 應符合政治獻金法及公司內部相關作業程序,不得藉以謀取商業利益或交易優勢。
 
 
第十一條
 
本公司及本公司人員,對於慈善捐贈或贊助, 應符合相關法令及內部作業程序,不得為變相行賄。
 
 
第十二條
 
本公司及本公司人員,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或接受任何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藉以建立商業關係或影響商業交易行為。
 
 
第十三條
 
本公司及本公司人員應遵守智慧財產相關法規、公司內部作業程序及契約規定; 未經智慧財產權所有人同意,不得使用、洩漏、處分、燬損或有其他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第十四條
 
本公司應依相關競爭法規從事營業活動,不得從事不公平競爭。
 
 
第十五條
 
本公司於產品與服務之採購、提供或銷售過程,應遵循相關法規與國際準則, 確保產品及服務之資訊透明性及安全性,制定且公開其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保護政策,並落實於營運活動, 以防止產品或服務直接或間接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 有事實足認其商品、服務有危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安全與健康之虞時, 原則上應即回收該批產品或停止其服務。
 
 
第十六條
 
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實質控制者,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督促公司防止不誠信行為,並隨時檢討其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確保誠信經營政策之落實。 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由人事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 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 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
 
 
第十七條
 
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應遵守法令規定及本公司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第十八條
 
本公司應制定防止利益衝突之政策,據以鑑別、監督並管理利益衝突所可能導致不誠信行為之風險, 並提供適當管道供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主動說明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衝突。 本公司董事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援。 本公司人員不得藉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或影響力,使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任何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
 
 
第十九條
 
本公司應遵循誠信經營原則,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不得有外帳或保留秘密帳戶,並應隨時檢討, 俾確保該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依不誠信行為風險評估結果,擬定相關稽核計畫, 據以查核相關防範方案及定期查核前項制度遵循情形,並作成稽核報告提報董事會,且得委任會計師執行查核, 必要時,得委請專業人士協助。
 
 
第二十條
 
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高階管理階層應定期向董事、受僱人及受任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 本公司應定期對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實質控制者舉辦教育訓練與宣導, 並邀請與公司從事商業行為之相對人參與,使其充分瞭解公司誠信經營之決心、政策、 防範方案及違反不誠信行為之後果。 本公司應將誠信經營政策與員工績效考核及人力資源政策結合,設立明確有效之獎懲制度。
 
 
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建立獨立檢舉信箱:comment@evergreen-marine.com 供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對陳報人身分及檢舉內容將以保密負責之方式適當處理,並保護陳報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之措施。 一般檢舉案件,應比照申訴作業規定由人事單位立案調查;如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應呈報至獨立董事, 並指派專人進行調查。如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
 
 
第二十二條
 
有關違反誠信經營規定之懲戒與申訴,應依公司管理規則及申訴作業規定處理, 並即時於公司內部網站揭露違反人員之職稱、姓名、違反日期、違反內容及處理情形等資訊。
 
 
第二十三條
 
本公司應於公司網站、年報及公開說明書揭露誠信經營採行措施、履行情形及推動成效, 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本守則之內容。
 
 
第二十四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發展,並鼓勵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提出建議, 據以檢討改進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政策及推動之措施,以提昇公司誠信經營之落實成效。
 
 
第二十五條
 
本守則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公司依前項規定將本守則提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 並將其反對或保留之意見,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 如獨立董事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表達反對或保留意見者,除有正當理由外, 應事先出具書面意見,並載明於董事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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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內容 ===
長榮團隊有優渥的薪酬福利及完善的升遷制度竭誠歡迎您加入。
{| class="wikitable"
|-
| 職務類別 || 船長/大副/船員
|-
| 工作待遇 ||月薪70,000~1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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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性質 || 全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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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類別:船長/大副/船員
 
工作待遇:月薪70,000~110,000元
 
工作性質:全職
=== 福利制度 ===
* 陸勤福利:
1. {| class="wikitable"|-| 陸勤福利 || |-| 給假 || 週休二日(視業務需要採排班者,休假日不固定於週六、週日)。|-| 特別休假 || 依勞動基準法。|-| 退休制度 ||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 保險 || 依法投保勞工保險、全民健保;另提供員工國外出差住院暨傷害醫療險、團體定期人壽保險優惠費率。|-| 膳食 || 員工餐廳免費供應營養衛生之午餐及加值班餐(費)。|-| 保健 || 醫務部專業醫師醫療諮詢、一般醫療就診。並提供定期免費健康檢查。|-| 休閒 || 員工搭乘立榮航空國內線機票享有折扣優惠;國內、外旅館住宿折扣優待。|-| 教育訓練 || 全年度定期及不定期之教育訓練、專業講座、研習會及外語訓練補助。|-| 營運績效給予 || 年終獎金、員工酬勞(上市上櫃公司)。|-| 各類補助費 || 生日禮金、婚/喪補助費、結婚禮金、喪葬奠儀、傷病慰問金、急難救助、調任安家補助費、調職租屋暨探親補助、三節禮券(品)、文康活動補助等。|-| 衣物 || 提供優惠洗衣服務。|-| 社團 || 籃球、網球、壘球、羽球、桌球、游泳、太極導引、瑜珈、拉丁有氧、高爾夫球、路跑社、單車社等。|-| 交通 || 提供基隆/台北-南崁交通車。|}
2.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 海勤福利:
3.退休制度:依勞工退休 {| class="wikitable"|-| 海勤福利 || 合約獎 條例 、考績獎金、上下船交通費補貼
4.保險:依法投保勞工保險 全民健保;另提供員工國外出差住院暨傷害醫療險 喪喜慶慰問金 團體定期人壽保險優惠費率 年節禮品(券)、年節加菜
5.膳食:員工餐廳免費供應營養衛生之午餐 人性化管理、暢通升遷管道、彈性化調度 加值班餐(費) 海陸輪調制度
6.保健:醫務部 新進人員訓練、教育訓練, 專業 醫師醫療諮詢、一般醫療就診。並提供定期免費健康檢查 實務課程與講座
7.休閒:員工搭乘立榮航空國內線機票享有折扣優惠;國內、外旅館住宿折扣優待。 8.教育訓練:全年度 定期 及不定期之教育訓練 健康檢查 專業講座、研習會及外語訓練補助。 9.營運績效給予:年終獎金、員工酬勞(上市上櫃公司)。 10.各類補助費:生日禮金、婚/喪補助費、結婚禮金、喪葬奠儀、傷病慰問金、急難救助、調任安家補助費、調職租屋暨探親補助 制服發放 三節禮券( 船舶飲用水 )、文康活動補助等。 11.衣物:提供優惠洗衣服務。 12.社團:籃球、網球、壘球、羽球、桌球、游泳、太極導引、瑜珈、拉丁有氧、高爾夫球、路跑社、單車社等。 13.交通:提供基隆/台北-南崁交通車 質檢查
國輪船員享勞健保及勞退提撥、福委會福利。
*海勤 其他 福利 :,比照國際公約規定。
合約獎金、考績獎金、上下船交通費補貼。婚、喪喜慶慰問金、年節禮品(券)、年節加菜。人性化管理、暢通升遷管道、彈性化調度及海陸輪調制度。新進人員訓練、教育訓練,專業實務課程與講座。定期健康檢查、制服發放、船舶飲用水品質檢查。國輪船員享勞健保及勞退提撥、福委會福利。其他福利,比照國際公約規定|}
== 新聞 ==
4. [https://www.greenxtrade.com/ greenx官網]
 
5.[https://www.evergreen-marine.com/tw/tbn1/jsp/TBN1_NewsListOverview.jsp 新聞]
== 經營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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