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急救中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長春急救中心是一所醫療機構。
醫療機構,是指依法定程序設立的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衛生機構的總稱。這一概念的含義:第一,醫療機構是依法成立的衛生機構。第二,醫療機構是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衛生機構。第三,醫療機構是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衛生機構的總稱[1]。我國的醫療機構是由一系列開展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衛生機構構成的。醫院、衛生院[2]是我國醫療機構的主要形式,此外,還有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構成了我國的醫療機構[3]。
機構簡介
長春「120」全稱長春急救中心,前身為長春急救中心站,一九九六年與長春市中心醫院合屬辦公,為了能更好的為長春市民提供更加快捷,有效的急救服務,2003年10月8日長春急救中心獨立建制。
長春市急救中心是長春市單一擔負院前急救工作的專業醫療機構,主要承擔院前急救,病人長途運送監護,重大災害,傷亡事故的醫療救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醫療救援,重大節慶,大型體育賽事,大型群眾集會及其他社會公益性急救保障任務。「120」指揮中心位於長春市青林路33號,下設兩個分中心,五個分站,合理分布市內四個區,急救半徑8公里。
在各級組織,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幫助和「120」人不懈努力及從嚴管理下,長春市「120」從出車次數到救治水平,在全省範圍內都已經遙遙領先,並發生了可喜的變化。
現有在崗職工196人,其中正高1人,副高16人,中級職稱35人。總指揮中心面積4000多平方米;車輛77輛,其中監護型依維柯救護車18 輛,30輛伊斯坦納普通型救護車,5輛搶救型負壓車救護等;平均日出車量130餘次,並增添了新式急救箱,心臟按壓泵,便攜式心電機,多參數監護儀,除顫起搏儀,呼吸機等先進的急救設備。為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無數家庭幸福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貢獻。
中國醫院歷史
我國是最早設置醫院的國家之一。遠在西漢年間,黃河一帶瘟疫流行,漢武帝劉徹就在各地設置醫治場所,配備醫生、藥物、免費給百姓治病[4]。
漢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民疾疫者,舍空邸第,為置醫藥」,似如今的隔離醫院[5]。以上兩則史實,均為《漢書》所載。北魏太和二十一年(公元497年),孝文帝曾在洛陽設「別坊」,供百姓就醫用。隋代有「病人坊」,收容麻瘋病人。唐開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設有「患坊」,布及長安、洛陽等地,還有悲日院,將理院等機構,收容貧窮的殘疾人和乞丐等。
到了宋明年代,醫院組織漸趨周密,當時,官方辦的醫院叫做「安濟坊」,私人辦的有「養濟院」、「壽安院」,慈善機構辦的「慈幼局」,分門別類招收和診療病人。南宋理宗寶佑年間(公元1253—1258年),有個叫劉震孫的人,在廣東建立過一所「壽安院」,「對辟十室」可容10人,男東女西,界限有別,「診必工,藥必良,烹煎責兩童」。此外,治好了則資助之使歸家,死亡了則予以掩埋[6]。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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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國政府門戶網站,2005-08-01
- ↑ 衛生院的真實現狀,可能和你想象的不太一樣!,醫脈通,2019-12-04
- ↑ 醫療機構的名稱有哪些?醫療機構現狀如何?,中研網,2020-02-05
- ↑ 中國醫院歷史,道客巴巴,2014-03-05
- ↑ 民疾疫者,舍空邸第,為置醫藥,大洋網,2020-04-27
- ↑ 鄭洪專欄:壽安醫院, 南都網,2013-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