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水试验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闭水试验也叫蓄水试验,要放满水,水要有足够容积。 蓄水试验的蓄水深度应不小于20毫米,蓄水高度一般为30~40毫米,蓄水时间不得低于24小时,移步楼下,观察楼下楼顶有无漏水现象,无漏水现象视为合格。
一般在屋面、卫生间或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做此试验。蓄水试验的前期每1小时应到楼下检查一次,后期每2~3小时到楼下检查一次。若发现漏水情况,则应立即停止蓄水试验,重新进行防水层完善处理,处理合格后再进行蓄水试验。
一般在卫生间或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做此试验,一般屋面做完防水也要做闭水试验。[1]
适用范围
(1)污水管道。
(2)雨污水合流管道。
(3)倒虹吸管。
(4)其他设计要求闭水的管道。
试验条件
对于污水管道,按照市政施工规程要求,必须在回填前做闭水试验。闭水试验前,施工现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管道及检查井的外观质量及“量测”检验均已合格。
(2)管道两端的管堵(砖砌筑)应封堵严密、牢固,下游管堵设置放水管和截门,管堵经核算可以承受压力。
(3)现场的水源满足闭水需要,不影响其他用水。
(4)选好排放水的位置,不得影响周围环境。[2]
试验过程
在具备了闭水条件后,即可进行管道闭水试验。试验从上游往下游分段进行,上游试验完毕后,可往下游充水,倒段试验以节约用水。试验各阶段说明如下:
(1)注水浸泡:闭水试验的水位,应为试验段上游管内顶以上2米,将水灌至接近上游井口高度。注水过程应检查管堵、管道、井身,无漏水和严重渗水,在浸泡管和井1~2天进行闭水试验。
(2)闭水试验:将试验管段灌满水后,开始记录。试验水头达规定水头时开始计时,观测管道的渗水量,直至观测结束时,应不断地向试验管道内补水,保持试验水头恒定。渗水观测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根据井内水面的下降值计算渗水量,渗水量不超过规定的允许渗水量即为合格。
(3)试验渗水量计算:q=W/(T·L)。
公式中,q为实测渗水量[L/(min·m)];W为补水量(L);T为实测渗水观测时间(min);L为试验管段的长度(m)。当q≤允许渗水量时,试验即为合格。
试验水头的确定方法
(1)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不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内壁加2米计。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加2米计,计算出试验水头小于10米,但已超过上游检查井井口时,试验水头应以上游检查井井口高度为准。
(2)从试验水头达到规定水头开始计时,观测管道的渗水量,直至观测结束,应不断地向试验管段内补水,保持试验水头恒定。渗水量的观测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渗水量不超过允许值试验合格。
参考文献
- ↑ 科普小常识:闭水试验知乎
- ↑ 什么是闭水试验设计本有问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