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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江,男,汉族,1962年6月生,浙江龙游人,198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电力工程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80.09—1984.08,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电力工程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学习
1984.08—1986.12,中国电力报社编辑
1986.12—1989.08,中国水利电力报社编辑、电力室副主任、总编室副主任
1989.08—1993.08,中国水利报社总编室主任
1993.08—1995.05,中国水利报社总编辑(副局级)(其间:1993.11—1994.01,水利部第一期青干班学习)
1995.05—1996.04,中国水利报社社长兼总编辑
1996.04—1998.09,中国水利报社社长、党委书记
1998.09—2000.03,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中国水利报社社长、党委书记
2000.03—2008.03,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其间:2001.11—2004.03,挂职任甘肃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2003.02兼〉)
2008.03—2009.01,水利部办公厅主任
2009.01—2011.03,水利部党组成员兼办公厅主任(其间:2009.05—2009.07,中央党校第45期省部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1.03—2015.07,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其间:2015.03—2015.06,中央党校第五期省部级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级研修班学习)
2015.07—2016.04,中央纪委宣传部部长(副部长级)
2016.04—2017.04,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7.04—2017.10,监察部副部长
2017.10—2018.03,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部副部长
2018.03—,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职务信息
2016年4月,经中共中央批准,陈小江同志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
2017年4月,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陈小江为监察部副部长。
2017年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当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副书记。
2018年3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陈小江为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