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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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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637-1688)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清朝水利学家 |
知名作品 | 《河防述言》、《河防摘要》 |
人物生平
陈潢(1637-1688),字天一,一作天裔,号省斋。秀水(今浙江嘉兴)人。一说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清朝治河名臣。自幼不喜八股文章,年轻时攻读农田水利书籍,并到宁夏、河套等地实地考察,精研治理黄河之学。[1]
清顺治十六年(1659)至康熙十六年(1677)间,黄河、淮河、运河连年溃决,海口淤塞,运河断航,漕运受阻,大片良田沦为泽国。康熙十六年,河道总督靳辅过邯郸时看到陈潢的题壁诗,发现陈潢才学过人,遂礼之入幕,协助治水。陈潢为制定治河工程计划,跋涉险阻,上下数百里,一一审度。在治理方法上继承和发展了明代著名治河专家潘季驯"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治河理论,主张把"分流"和"合流"结合起来,把"分流杀势"作为河水暴涨时的应急措施,而以"合流攻沙"作为长远安排。在具体做法上,采用了建筑减水坝和开挖引河的方法。为了使正河保持一定的流速流量,发明了"测水法",把"束水攻沙"的理论置于更加科学的基础上。由于陈潢等人指导有方,在他负责治河期间的黄河安澜无患。
康熙二十六年(1687)经靳辅保奏,授陈潢佥事道衔。此后,为了根除黄、淮两河水患,陈潢又打破自古以来"防河保运"的传统方法,提出了"彻首彻尾"治理黄河、淮河的意见,即在黄河、淮河上、中、下游进行"统行规划、源流并治",未为朝廷采纳。二十七年,靳辅、陈潢被人以"屯田扰民"的罪名参劾而遭撤职。不久,病死于北京。著有《河防述言》、《河防摘要》,附载于靳辅《治河方略》。
人物轶事
陈潢自幼聪颖过人,博学多才,但屡试不第。他平时留心治学,精通地理方舆,是清初治河专家。
清康熙十年(1671年),靳辅在赴安徽就任巡抚途中,路经河北邯郸,见吕祖庵壁上题有诗句:"四十年中公与侯,虽然是梦也风流。我今落魄邯郸道,要替先生借枕头",甚为惊异。经询问,为游居吕祖庵中的陈潢所题。两人相见,甚为投契,靳辅即请其作幕。以后靳任河道总督,陈潢随往,凡治河之事,靳辅必相垂问,潢必竭诚解答。因此靳辅十多年来的治河成就,皆为陈潢所谋划。
康熙二十三年,康熙皇帝南巡阅工时,问靳辅:"尔必有博通古今之人为之佐!"靳辅说:"通晓政事有一人,即陈潢,凡臣所经营,皆潢之计议。"他还说:"臣垂老多病,万一即填沟整或卧病不能驰驱,则继臣司河者,仍必得陈潢在幕佐之,庶不歧误。"帝准其所请,赐陈潢佥事道衔,参赞河务。他的治河思想是"鉴于古而不泥于古"。并说:"有必当师古者,有必当酌今者。""总以因势利导,随时制宜为主。"
陈潢以屯田事,触犯地主豪绅,遭到江南道御史郭琇等参奏,以"攘夺民田,妄称屯垦"的罪名被削职,"解京监候",怀恨而死。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靳辅为陈潢平反昭雪,陈的同乡张霭生将其治河论述,编为《河防述要》一书,为后世治河者所借鉴。
历史记载
康熙二十三年,上巡河,问辅:"孰为汝佐?"以潢对。二十六年,辅疏言潢十年佐治勤劳,下部议,授潢佥事道衔。二十七年,郭琇劾辅,辞连潢。辅罢,潢削职衔,逮京师,未入狱,以病卒。辅复起,疏请复潢官,部议以潢已卒,寝其奏。
人物著作
陈潢著有《河防述言》、《河防摘要》,附载于靳辅《治河方略》。
- ↑ 世界名人传记:康熙皇帝. [2020-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