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重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陈重(?年-?年),字景公,豫章宜春(今江西省南昌)人。东汉侍御史。[1]
生平
陈重年轻时与同郡人雷义是好友,两人都学习《鲁诗》、《颜氏春秋》。太守张云举陈重为孝廉,陈重让给雷义,前后写了十几封信,张云没有听从。隔年雷义被举孝廉,两人都在办公的衙门。[2]
有位同事欠人钱利息多达数十万,债主天天逼债,陈重秘密将钱代他还清。这位同事后来知道了,很是感谢他。陈重说:“不是我代还的,大概是与我同姓名的人还的吧。”始终不承认是他还的钱。又有一个同舍郎回乡归宁,误拿了邻舍郎的裤子。失主怀疑是陈重拿的,陈重不和他辩解,买了一条裤子还给他。后来归乡的人回来了,把裤子还给失主,这才真相大白。[3]
陈重与雷义后来被任命为尚书郎,雷义代替他人承担罪过被黜退,陈重看见雷义被黜,于是托病辞官。后来举茂才,担任细阳令。因有特殊的政绩被推举,将要升任会稽太守,恰逢姐姐的去世,于是辞官。后被司徒所征召,授侍御史,于任内逝世。[4]
参考资料
- ↑ 《经义考·全览十》:侍御史宜春陈重景公
- ↑ 《后汉书·陈重传》:少与同郡雷义为友,俱学鲁诗、颜氏春秋。太守张云举重孝廉,重以让义,前后十馀通记,云不听。义明年举孝廉,重与俱在郎署。
- ↑ 《后汉书·陈重传》:有同署郎负息钱数十万,责主日至,诡求无已,重乃密以钱代还。郎后觉知而厚辞谢之。重曰:“非我之为,将有同姓名者。”终不言惠。又同舍郎有告归宁者,误持邻舍郎恊以去。主疑重所取,重不自申说,而巿恊以偿之。后宁丧者归,以恊还主,其事乃显。
- ↑ 《后汉书·陈重传》:重后与义俱拜尚书郎,义代同时人受罪,以此黜退,重见义去,亦以病免。后举茂才,除细阳令。政有异化,举尤异,当迁为会稽太守,遭姊忧去官。后为司徒所辟,拜侍御史,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