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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茂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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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5届立法委员 |
任期 2002年2月1日-2005年1月31日 |
个人资料 |
性别 男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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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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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
立法院立法委员陈茂男7月23日在华府表示“在华府看到这么多人上街游行﹐为的是声援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的修炼自由﹐争取他们的思想﹐信仰﹐基本人权﹐内心非常感动。看到游行的队伍里面的看板﹐有这么残酷迫害的照片﹐ 心里非常难过。”
他表示“就在中国严厉镇压的同时﹐ 台湾有愈来愈多的人修法轮功﹐ 估计现在台湾有几十万学员﹐ 八百多个地点在炼法轮功﹐ 遍布全台。生活在自由﹑民主的台湾﹐ 我很难理解中国大陆政府为何要毒害只修身、健身的法轮功。”陈茂男呼吁说:“中国政府的官员﹐睁开眼睛看看﹐不只是美国﹐ 不仅在台湾﹐ 全世界都欢迎法轮功﹗”他说:“迫害法轮功是要遭天谴的!请立刻放下屠刀﹐停止迫害!”[1]
学历
- 台中商专毕业
- 中国文化大学观光研究所
- 美国哈佛大学政经研究班
经历
- 全国珠算检定最高段(1962年-)
- 国民大会代表(1991年)
- 国民大会主席团主席(1995年)
- 民主进步党台北县党部主任委员(1996年)
- 民主进步党全国主任委员联谊会会长(1998年-)
- 立法院(第五届)委员(2002年-2005年)
参考资料
- ↑ 台湾立法委员陈茂男称台湾十多万人练法轮功. 《大纪元》. 200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