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花/夜行船(蘇軾)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雨中花·夜行船》 |
作品名稱:《雨中花·夜行船》 創作年代:北宋 文學體裁:詞 作者:蘇軾 |
《雨中花·夜行船》是北宋文學家蘇軾創作的一首詞。這首詞上片追述春光中無緣賞花的缺憾,下片寫秋日賞花的感觸。全詞語淺情深,出人意表,表露了詞人對名花愛賞的真誠,也寄寓了對未來美好生活的憧憬。
原文
“ | 雨中花/夜行船[1]
今歲花時深院, 盡日東風, 盪揚茶煙。 但有綠苔芳草, 柳絮榆錢。 聞道城西, 長廊古寺, 甲第名園。 有國艷帶酒。 天香染袂, 為我留連。 清明過了, 殘紅無處, 對此淚灑尊前。 秋向晚, 一枝何事, 向我依然。 高會聊追短景, 清商不暇余妍。 不如留取, 十分春態, 付與明年。 |
” |
— 《雨中花·夜行船》,《全宋詞》 |
譯文
今年百花盛開的時節,整天吹着東風,深院高牆裡面,散發着輕輕的茶煙。只有綠苔和芳草,柳絮和榆錢。聽說城西,長廊連着古寺,甲第帶着名園。那裡有「醉貴妃」和「御黃袍」這兩種珍稀牡丹,使我留戀。
清明已經過了,殘花無處可歸,對此不禁淚灑懷前。漸近深秋了,為何這枝牡丹,依然這般紅艷?還是設宴會客,暫且追隨那稍縱即逝的時光吧,這難逢的牡丹秋日花開,肅殺的秋風可不會憐惜。還不如留住這美妙姿色,開在明年春天。[2]
創作背景
宋神宗熙寧八年(1075年)九月,在知密州任所的蘇軾聽說有一枝牡丹偶然開放,他的心禁不住為之一動,於是特意置酒會客,共賞名花,並揮筆寫下了這首《雨中花》。[3]
賞析
上片追述春光中無緣賞花的缺憾。起筆三句寫春天衙齋生活小景,大意是,在今春花開時節,整日深鎖齋院,面對裊裊茶煙,只覺一派寂寥。點明「花時」,不單交代了節候,更暗含着詞人賞花的興致,而實際上整天所面對的卻是「茶煙」,這使作者感到掃興。原來,這年春夏間密州地區旱災蝗災嚴重,身為州郡長官的蘇軾齋戒吃素,忙於到常山祭神祈雨,所以壓根兒顧不上賞花,——這是蘇軾在此篇詞序及《祭常山祝文五首》之一中所說的。在今天看來,蘇軾的作法未免可笑,但歷史地看,他憂民所憂,關懷民生疾苦的精神還是值得稱道的。在這大好春光中,詞人蹤跡所至,看到「但有綠苔芳草,柳絮榆錢」,如此而已。
言外自然也以良辰美景「不獲一賞」而感到遺憾。那麼,是否因諸城僻處北國,沒有賞花的去處,或者竟無花可賞。以下六句全以「聞道」二字領起,着力寫出賞花的好去處,以及「方春牡丹盛開」,花事之盛。不言而喻,這對於浸泡在比較單調乏味的仕宦生活中的詞人來說,具有多麼巨大的誘惑力。如果說「長」、「古」、「甲」、「名」這些詞語傳出了詞人對春遊熱點嚮往的心態的話,那麼「國艷帶酒,天香染袂」這兩句化用唐詩成句,就花王牡丹的色、香進行渲染,更寫出對「方春牡丹盛開」的情有獨鍾。然而詞人終究誤了佳期,未能如願以償,那麼他內心的惆悵也就可想而知了。
下片寫秋日賞花的感觸。換頭「清明過了」三句,承上敘事,寫暮春花盡的悲哀。「清明過了」,交代時令,表明「花時」已過。「殘紅無處」,寫出「國艷」、「天香」蕩然無存的可悲現狀。「對此淚灑樽前」,則以重拙之筆直述悲悼之情與沉痛之感。這與前片「聞道」六句敘寫的內容有因果聯繫,或者說前後內在的脈絡是相通的,因而使詞人在此抒寫的情感是真實可信的。
從一定意義上說,上片至此全是鋪墊,意在突出秋日牡丹的可貴。「秋向晚」三句,便轉到寫當前秋日牡丹:在這晚秋已近的時節,為什麼一枝牡丹忽然開放,默默地朝着我,而香艷如故呢?「秋向晚」,與前文的「花時」、「清明過了」相照應,明點詞序中的「九月」這一特定時間。「一枝何事,向我依然」二句,問得無理而有情。本來,作為自然事物的牡丹花開花落,自有其自身的規律或原因,是與人事無關的,所以說詞人問得無理。而這一問曲折地表現詞人某種微妙的感情:這一枝牡丹仿佛深知詞人「方春牡丹盛開」而「不獲一賞」的苦衷,因而趕在寒冬到來之前又一度開放,以給他一個意外的驚喜。
詞人在心理上的缺憾得以填補後的欣慰,對「千葉一朵」的激賞以至道謝等,都餘味曲包了。秋日牡丹雖是詞人所寫的重點,但詞人並未展開描寫,僅用「依然」二字映帶上文,便收到了以少總多的藝術效果,這是詞人用筆精煉與老到之處。最後五句緊承前三句,着重寫對秋日牡丹的感觸:眼前的盛會姑且抓住這短暫的時光,因為秋風不會寬容牡丹,使之常葆艷麗的姿色。牡丹啊,你不如多加珍重,留住儘可能多的春容,以待明年爭新鬥豔。
詞人沒有陶醉在對秋日牡丹的欣賞之中,憑着他過人的悟性,很快意識到好景不長,意識到自然界的制約因素。「高會聊追短景,清高不假餘妍」兩句,扣住詞序中「置酒」會客一事,表現了對當前美景的極度珍惜,以及對「美人遲暮」的擔憂,富有自然哲理的意味。結穴三句轉為詞人對秋日牡丹的勸說,語淺情深,出人意表,表露了詞人對名花愛賞的真誠,也寄寓了對未來美好生活的憧憬,可謂言有盡而意無窮。從結構上看,「春態」、「明年」與開篇的「花時」、「今歲」遙相呼應,不過後者是寫實,前者僅是懸想罷了。
這首詞頗有幾分像寫景詞或詠物詞,其實都不是。這是一首表現生括實感的寫懷之作。詞人為百姓疾苦而操勞、奔走,而置一春花事於不顧(雖然「花時」是他所由衷喜愛的),確實從一個側面表現出詞人盡瘁民事的可貴精神。但這首詞主要的思想意義並不在於此。詞人顯然不屬於一般意義上的才子佳人一流人物,可是他對牡丹花開花謝那樣多情善感,只有一個較合理的解釋,這便是詞人熱愛生活,熱愛人生。
因為春日盛開的牡丹是人間美好事物的象徵,秋日牡丹一枝獨放,則可視為不尋常的年頭偶爾提供的補償,所以詞人倍加關注,實在是熱愛生活、熱愛人生的生動體現。蘇軾的人生態度具有多重性,主要有三個層面:懷抱理想和熱情,熱心於濟蒼生安社稷的事業,即抱有積極進取的人生態度,這是一個層面;追求超越現實功利的審美人生態度,力求無往而不樂,這是又一個層面;更多地從人性出發,執着於現實人生,隨處表現出對生活和人生的熱愛,這是第三個層面。這第三個層面與蘇軾詩人的氣質以及坦誠、真率的個性,也都有絕大關係。表現這第三個層面的詩詞作品,儘管有士大夫化的成分(如這首詞寫到的置酒清客的方式——「高會」),但與實際生活的距離比較接近。
作者簡介
蘇軾(1037-1101)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縣)人。北宋文學家、知名畫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與其父洵、弟轍,合稱「三蘇」。他幼年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自己又刻苦學習,青年時期就具有廣博的歷史文化知識,顯露出多方面的藝術才能。枕頭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考進士時,主司歐陽修見其文章連稱「快哉!快哉!」1059年任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
英宗即位,任大理寺丞。神宗時,任太常博士、開封府推官,因與王安石政見不合,請求外任,出為杭州通判,改知密州、徐州、湖州。元豐二年(1079年),御史台有人摘引其非議新法的詩句,以「訕謗朝政」罪名入獄,即所謂「烏台詩案」。出獄後,貶為黃州團練副使,五年後,改任汝州團練副使。哲宗即位司馬光等舊黨執政,他復為朝奉郎,任登州知州、中書舍人、翰林學士、知制誥,充任侍讀,又因與司馬光等政見不合,請求外任,出知杭州、潁州、揚州,後任兵部尚書兼侍讀、端明殿這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守禮部尚書。元祐八年(1093年)新黨再度執政,他以「譏刺先朝」罪名,貶為惠州安置、再貶為儋州(今海南省儋縣)別駕、昌化軍安置。徽宗即位,調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卒於常州,諡號文忠。[4]
參考資料
- ↑ 雨中花/夜行船, 詩詞名句網,
- ↑ 雨中花·夜行船, 古詩文網,
- ↑ 宋代蘇軾《雨中花·夜行船》古詩欣賞及解析 漲知識, 搜狐網,2019-08-21
- ↑ 江城子·密州出獵 (宋 蘇軾), 學習網202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