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体育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青岛市体育局是青岛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之一[1]。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2];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三)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承办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四)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指导体育宣传、科研、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
(七)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开展国际间以及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设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拟订全市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大型活动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应急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督察督办、提案和议案办复、对外联络和接待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牵头实施对直属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宣传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拟订全市体育人才发展规划草案;负责局党委的具体事务;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出国人员政审等事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三)群众体育处
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和管理体系,指导和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协调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承担全民健身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参与协调关心下一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军警民共建等工作。
(四)训练竞赛处
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拟订全市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方案;组织实施我市体育运动团(队)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指导全市体育教练员、裁判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指导市优秀(专业)运动队的训练、竞赛和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全市体育科研,组织体育科研成果的审查、鉴定和推广工作。
(五)体育产业处(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体育事业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实施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指导协调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指导机关、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指导体育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指导、协调直属单位经营活动;指导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体育市场;统一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 按规定设置纪委(挂监察室牌子)、机关党总支、工会和团委。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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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青岛市政府工作机构,青岛政务网
- ↑ 国务院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搜狐,2019-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