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麗嘉酒店
麗嘉酒店全稱香港麗嘉酒店(Ritz-Carlton Hotel Hong Kong),為香港的一間五星級酒店,位處於中環干諾道中3號,於1993年開業,共提供216個房間。其後於2008年正式結業。
目錄
介紹
歷史
麗嘉酒店於1993年落成開業,原址為1989年拆卸的水星大廈(前稱「大東電報局大廈」)。
酒店已於2008年2月1日傍晚6時左右停止營業[1],並於2011年在環球貿易廣場重開香港麗思卡爾頓酒店,原址已重建為中國建設銀行香港總部的甲級商廈。
在2008年1月31日星期四晚上,有告別派對,招待香港城中名人、政要500人,參與此項盛會。
現況
麗嘉酒店於2008年結業後,舊址重建為中國建設銀行大廈,於2012年12月啟用,大廈樓高31層,總樓面約22.44萬方呎,當中有20層為寫字樓,基座兩層由中國建設銀行預留作為零售銀行,另外10層為中國建設銀行總部所在,餘下層數皆可承租。
官司訴訟
1998年至2002年間,香港麗嘉酒店捲入一宗官司訴訟。1998年3月9日晚上,一名酒店泊車員駕駛酒店租用的平治房車外出買消夜,在灣仔軍器廠街與金鐘道交界,撞倒31歲女會計,令其脊椎嚴重受創,導致她下半生坐輪椅渡過,需要她家人及女傭協助照顧日常生活,結婚組織家庭的計劃告吹之餘,考取專業會計資格的希望亦落空。
事後該酒店泊車員事後被裁定魯莽駕駛罪名成立,事主其後向酒店的司機及保險公司索償2500萬,獲法庭判申索得直。女事主其後向麗嘉酒店、該酒店泊車員及負責汽車第三保的民安保險索償,但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均裁定涉案的泊車員違規擅離職守,故麗嘉酒店方面毋須負責。最後,法庭裁定保險公司須賠償女事主1938萬元。之後民安保險向香港終審法院上訴。2002年12月4日,終審法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麗嘉酒店作為涉案司機的僱主,須同時為意外負責,推翻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判決,麗嘉酒店須分擔巨額賠償。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宣判時指,法庭考慮僱主應否為僱員的侵權行為負責,即是替代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第一要考慮有關行為是否經僱主授權,若僱主沒有授權,則要再考慮有關行為與僱員本身的職責是否有「緊密聯繫」(Close Connection)。法庭接納,要求僱主負責,是公平及合付公義的決定。
設施
餐廳
- Toscana
- 上海上海
- 麗嘉軒
- The Cafe
- The Chater Lounge
- 榮川日本料理
- 咖啡閣
- 麗嘉酒店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