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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大,外文名:MARTHA,基督教圣经人名。

按照基督教经典的说法,基督教的创始人是耶稣,他30岁左右(公元一世纪30年代)开始在巴勒斯坦地区传教。耶稣声称,他的来临不是要取代犹太人过去记载在旧约圣经[1]的律法,而是要成全它。耶稣思想的中心,在于“尽心尽意尽力爱上帝”及“爱人如己”两点。耶稣传道宣讲天国的福音[2],劝人悔改,转离恶行。

简介

这名字出自亚兰文的一个拼法,却不见于希伯来文,意思是“女士”或“女主人”。它只出现于新约一个人物身上(路十38-41;约十一1、5、19-39,十二2)。马大是马利亚的姊妹,而马利亚是在耶稣受死前不久用香膏膏祂的那个女人(太廿六6起,及平行经文)。至于曾被耶稣起死回生的拉撒路(约十一),便是她们的兄弟。根据约十一1,这家人来自伯大尼,一个离耶路撒冷往耶利哥方向大约四公里的村庄。路加编排事件的次序似乎暗示马大的家是在加利利(路十38)。这个疑问是不难解决的,只要我们接受路加有可能倒转了事件的先后次序(见 HDB, 3, 页277),或更为合理的解释,是耶稣在祂离世前最后半年期间曾多次前往耶路撒冷(参:约十22)。

马太、马可和约翰福音都同意主是在伯大尼受膏的,而马太和马可更指明(倘若二者是在记述同一件事)那件事发生于长大痲疯的西门家里。根据路加的记载,耶稣是被接入马大的家里。而在伯大尼西门家中的筵席上,即马利亚膏耶稣的那一次,马大又在伺候,因此有学者认为马大是西门的妻子(甚至是其寡妻)。至于她在两次事件中所处的领导地位,则意味着她是长姊。

在路加的记叙中(十38起),耶稣薄责马大对她妹妹的不耐烦,以及她对饭食细节的过分重视(第40节)。然而,她对耶稣的真诚并不少于马利亚(参:约十一27所记马大对主信心的回应),只是她不懂得用最能取悦主的方法来接待祂──“不可少的只有一件”在此,有些最古老的抄本作“不可少的不多,或只有一件”(见 RSV 旁注)。相信“不多”是指物质供应,而“一件”则针对属灵领受。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