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春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魏春 | |
---|---|
出生 | 1965年3月 |
国籍 | 中國 |
魏春,女,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
人物履历
历任拜泉县公安局文书、拜泉县公安局治安科内勤、建华分局中华街派出所户籍内勤、建华分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市禁毒支队指导大队大队长。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任魏春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荣誉事迹
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2016年2月中旬,魏春在工作中发现泰来人王某某从肇东市人叶某处购买毒品冰毒进行贩卖,通过对叶某的侦控发现该人有多名下线且贩卖毒品的数量较大,其毒品来源于在大庆居住的肇东人王某。禁毒支队成立了王某某贩毒案专案组,侦查工作中,魏春经过对王某的侦控及活动踪迹分析研判、银行账户查询,发现王某的贩毒事实并确定其上线为桂林市灌阳县的陆某。此案被公安部挂牌督办“2016-505特大跨省贩卖毒品案”。陆某经常与广东省汕尾市联系过,且有过去汕尾的出行记录。在魏春的建议下,专案组分别派侦查员前往桂林和汕尾以及我省的肇东市和大庆市进行工作。通过对陆某的侦控发现该人多次从汕尾市的黄某处购买大量毒品冰毒。2016年6月21日,陆某与黄某进行毒品交易,专案组决定实施抓捕。在桂林市同安县高速公路出口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孙某某等三人,缴获毒品冰毒20公斤。与此同时,广东的汕尾、黑龙江的肇东市、大庆市、齐齐哈尔市同步开展抓捕工作,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1人,刑事拘留13人,治安拘留28人,缴获毒品冰毒20余公斤、扣押运贩毒车辆6台。此案的破获魏春同志功不可没。 [1] 2016年6月21日她带队去泰来县成功抓捕了嫌疑人王某某及其下线徐某、何某某。
破获“7.05”目标毒品案件
2016年3月,龙沙分局侦查员经工作掌握,哈尔滨无业人员曹某(男,52岁)涉嫌在齐市地区贩卖毒品,遂对其立案侦查。经过近三个多月的潜心经营,梳理出一个以“曹某”为核心,涉及福建、浙江、黑龙江三省六市,涉毒人员众多的吸贩毒网络。刘亚洲副市长对案件高度重视,指示禁毒支队和龙沙分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按照“抓大放小、深度经营,适时收网、个个击破,上下齐动、一网打尽”的工作方针,在对案件进行充分风险评估和预判的基础上,对该犯罪团伙进行精准打击,确保将贩毒网络全部摧毁,将涉案人员绳之以法。以董增伟副局长为总指挥的专案组随之成立。该案件被列为公安部督办“7.05”目标毒品案件。
抓获曹某的同时,参战民警全线出击,对福建、黑龙江两省四地的70余名涉毒人员集中实施抓捕。共抓获涉毒人员63人,捣毁制毒工厂、制毒窝点各一处,收缴冰毒33.765公斤,麻古30粒,K粉45克,大麻10克,摇头水130克,扣押作案车辆1台。成功抓获曹某为此案告破、固定证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魏春同志不顾病痛,机智果断,克服重重困难,圆满地完成了指挥部交给的任务,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赞誉。 [2]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
- ↑ 魏春更好凸显检察应有之力 搜狐
- ↑ 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康复)管理工作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