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鶯歌男童綁架案
圖片來自tvbs

鶯歌男童綁架案是1998年7月20日發生在臺北縣鶯歌鎮(今新北市鶯歌區)的一起綁架案,兇嫌張增標因為負債問題,得知鄰居家家境富裕,因而萌生歹念,但在囚禁男童過程中不慎將男童悶死,因而毀屍滅跡。本案非為白曉燕命案[1] 後台湾第一起綁架案。1997年10月發生男童林秉宏案

事發經過

1998年6月25日,兇嫌因為債務問題辭職。7月20日下午4:30,兇嫌駕駛HU-9911三門自用小客車到地下停車場在車內思索如何解決債務。下午5:00,要前往三樓住處拿取電子記事簿時,在一樓鐵門處看到陳昱捷,當時幼稚園老師把男童送到門口後就離開。在四處無人的情況下因而起了歹念,兇嫌從男童後摀住嘴巴,以環抱方式拖到地下停車場車內,拿出膠帶封眼與嘴,綑綁手腳之後置於後座,隨後駕車離開,往樹林鎮柑園方向行駛。因為在男童的幼稚園背袋找不到任何聯絡方式,於是就把背袋丟棄至河濱公園,並詢問電話。第一次未能聯絡到,兇嫌再予責問,才獲悉電話號碼。

下午6:58,用自己的行動電話撥打至男童家中,並勒贖2000萬元。下午8:00,於新竹縣關西休息站的公共電話撥打。下午10:26,再次撥打電話。隨後至次日下午4:05,陸續撥出9通電話,最後贖金降為200萬元。在這期間樹林鎮五金行購買一桶十公升汽油桶,以備飲水之用,並駕車往北二高三峽交流道南下。

下午8:00,抵達新竹縣關西休息站,將車輛停放於偏僻處,並下車購買礦泉水給男童飲用,隨即駕車前往住在新竹市的姐姐,當時兇嫌姊姊並不知道他已經犯下綁架案。下午10:20,返回關西休息站枯坐。

7月21日凌晨1:00,發現有警車巡邏,於是就把男童從後座塞至後車箱,但是男童不斷用腳踢行李廂上端隔板求救,嫌犯在等巡邏車離開後,將原本前綁的雙手改為反綁,將雙腳向前彎曲,用膠帶纏繞全身,以防止掙扎與求救,再以不透氣的帆布袋套至肩部,然後放到後車箱。

凌晨4:00,於關西休息站出發,行經北二高,從鶯歌交流道下高速公路,在土城、板橋、樹林漫無目的地繞行。上午6:00,駕車經過樹林鎮山區「十三宮」附近,見四下無人,把男童從後車廂抱出,餵食兩口礦泉水,在放回後車廂。下午1:30,於樹林鎮樹新路再次餵食礦泉水。

下午2:00,男童因為雙手雙腳反綁,被包裹在帆布袋內,無法活動,因缺氧而死亡。下午4:00,要前往板橋途中,發覺男童沒有動靜,在樹林鎮環河道路旁停車查看,發現男童已經被悶死。下午4:05,嫌犯把車停在板橋火車站附近,再到府中街21號前,以公共電話撥打至男童家裡勒贖,通話完畢後發現附近有警察埋伏,所以就沒再連絡男童家屬。

下午6:00,在某處的永盛加油站購買10公升的汽油,並裝入先前買的汽油桶內。下午11:00,嫌犯開往某處電線桿旁的空地,把男童屍體搬出後,放置在空地,以汽油淋灑,然後點火燃燒,在燃燒過程中,因聽到狗吠聲,以為有人,在燒完前逃逸。

7月22日凌晨2:00,把車停到鶯歌火車站後站附近,然後步行到住處。清晨5:40,路人發現焦屍而報警。上午8:00,兇嫌在住處儲藏室休息,聽到門鈴聲,立即躲進衣櫥內。下午5:00,兇嫌被逮捕。

兇嫌張增標已於2000年6月26日伏法。

嫌犯背景

嫌犯張增標任職鑄造工廠工人長達15年的時間,而且家裡有一個妻子,因為聽信別人說股票好賺,於是就到處標會,再把標來的錢,全都投資於股票,希望能大賺一筆,不料卻血本無歸,因為所投資的七、八百萬全都是借來,在債主逼債的壓力下,因而鋌而走險。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