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娜謀殺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黃娜(1996年9月26日-2004年10月10日)是一名曾住在新加坡巴西班讓|Pasir Panjang批發中心的中國籍[1] 女孩,於2004年10月10日失蹤時年僅8歲。警方與她的母親以及社區人員在全國展開了長達3個星期的搜索。尋獲遺體後,許多新加坡人參加她的葬禮以及其守靈活動,並贈予白金和禮物。經過14天舉國矚目的審理,馬來西亞出生的批發中心蔬果包裝員卓良豪被法庭認定謀殺罪名成立,之後他申請上訴,但上級法院維持原判。親友收集數萬人的簽名請求總統給予赦免也遭到拒絕,隨後卓良豪被處以絞刑。
失蹤及反應
黃娜於2004年10月10日失蹤;她最後一次被人看見是在批發中心附近的食閣,當時打著赤腳,身穿藍色牛仔外套和百慕大短褲|Bermuda shorts。黃淑英三個星期不間斷地從早上7點至午夜過後,為了尋找她的女兒而走遍新加坡。包括刑事調查部在內的新加坡警方展開一場密集搜索,而部份警察在巡邏時也會攜帶她的照片。志願者組成搜索隊,而專門尋找失蹤者的網站Crime Library|Crime Library也散發7萬多張傳單呼籲知情者提供資料。有兩名新加坡人分別開放5千和1萬新元的賞金給找到黃娜的人,一家線上設計公司的經理也設置一個網站來提高人們的意識並蒐集情報。搜索甚至延伸到了馬來西亞,有志願者在新山和吉隆坡張貼海報。
10月19日和20日,新加坡警方審問卓良豪來作為調查的一部分;但他宣稱有三名中國籍男子綁架了黃娜。審訊結束後,警方護送卓良豪回家,接着又帶他去警察局作測謊試驗。途中,他們停在巴西班讓路的一家餐廳吃晚餐。在用餐時,卓良豪稱他需要上廁所,並趁機逃走,搭計程車到兀蘭,再經過新柔長堤偷渡到馬來西亞。新加坡警方之後對他進行搜捕,直至他在10月30日自首。他供認他跟黃娜在儲藏室玩捉迷藏時,不小心勒死了黃娜。隔天,她的遺體在直落布蘭雅|Telok Blangah山公園尋獲,而卓良豪被控謀殺。新加坡鄭海船喪事服務(Direct Singapore Funeral Services)免費辦理她的葬禮。數千名新加坡人參與她的葬禮,並在葬禮時給予白金和糖果、鮮花和黃娜最喜歡的Hello Kitty的週邊商品等禮物。但是有部份新加坡人利用跟黃娜之死的相關數字來買萬字票|4-Digits,設法從中牟利。更有一些人散播謠言,宣稱黃淑英有婚外情並利用民眾的捐款來增進兩人感情。
審判過程
2005年7月11日,高級法院的黎嘉才|Lai Kew Chai法官開始了為期14天的審判。控方傳召76名證人,並搜集相關證據,其中包括:卓良豪重新搬演謀殺過程的視訊、醫鑑定|Forensic identification、檢驗出黃娜頭部幾處瘀傷的驗屍結果,並依照這些證據指控卓良豪將黃娜引誘到儲藏室,接着脫去她的衣服並對她進行性侵犯。根據控方的說法,卓良豪致使黃娜窒息,並踐踏她以確保她已無氣息,之後將其屍首裝進9層塑料袋,再塞進一個密封的紙箱。辯方以輕犯罪責任|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為理據為卓良豪辯護。心理醫生納古連德蘭(R. Nagulendran)指出卓良豪的一些不當舉止,例如常常對着自己微笑和說自己被鬼上身,顯示出卓良豪患有精神分裂症,他認為卓良豪毫無殺人動機,並將卓良豪關於三名中國籍男子的故事稱之為幻覺。
2005年8月27日,黎法官裁定卓良豪謀殺罪名成立,被判死刑。
餘波
鄭文海和黃淑英回到莆田,在他們住家附近半山腰的墳墓將黃娜安葬。黃娜還活着時,曾要求改從繼父姓,所以神壇上名字寫作鄭娜。夫妻倆決定專注於撫養另一個孩子,鄭文海也打算到廣州或深圳尋求商業機會。
參考文獻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6la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