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司法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黄浦区司法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1],主管司法。
2018年5月,黄浦区司法局基层科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机构职能
1、贯彻实施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本区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律师代表团、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管理其他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指导法律援助工作[2]、“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协调“110”公安、司法联动工作。
5、管理、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工作。
6、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司法助理员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8、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讼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翟世祺:黄浦区司法局党委书记
潘鹰芳:黄浦区司法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韩 超:黄浦区司法局调研员
王 忠:黄浦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方梅珍:黄浦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冬雨:黄浦区司法局副2局长
廖 伟:黄浦区司法局副局长
周解业:黄浦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婷婷:黄浦区司法局副局长
叶荣祺:黄浦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副处)
颜新华:黄浦区司法局副调研员
内设机构
黄浦区司法局过渡期暂设内设机构13个,分别为:
1、政治处
2、组织人事科
3、办公室
4、法制科
5、律师工作科
6、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科
7、法制宣传教育科
8、基层工作科
9、矫正科
10、安帮科
11、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
12、公证管理科
13、依法治区办公室
荣誉记录
2018年5月,黄浦区司法局基层科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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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机构职能,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 ↑ 需要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搜狐,2019-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