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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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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156工程.jpg|350px300px|缩略图|右|[http://n1.itc.cn/img8/wb/recom/2016/08/18/147145181722039328.JPEG 原图链接] [http://www.sohu.com/a/110982999_199212 來自搜狐 的图片]]]
'''156工程'''即“156项重点工程”,是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从[[苏联]]与东欧国家引进的156项重点工矿业基本建设项目<ref>[http://dangshi.people.com.cn/n1/2019/1017/c85037-31404885.html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156项”],2019-10-17人民网</ref>。奠定了中国初步工业化的部门经济基础。以这些项目为核心,以900余个限额以上大中型项目配套为重点,初步建起了工业经济体系。1950年代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中央财委]]主任与[[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的[[陈云]]说:“第一个五年计划中的一百五十六项,那确实是援助,表现了苏联工人阶级和苏联人民对我们的情谊。”<ref>《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86页。</ref>
==历史==
====1953年“5.15”协定新确定91个项目====
1953年5月15日由[[李富春]]和[[米高扬]]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订《[[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规定由苏联在1953年至1959年内,用技术设备援助中国建设与改建91个企业 <ref>[http://news.hexun.com/2011-03-12/127881614_2.html 新中国工业化的奠基:第一个五年计划],和讯新闻,2011-3-12</ref> 。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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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项的列表====
“156项”的基础材料,没有系统地整理过,包括哪些项目,实际有多少项,有很多不同说法。[[国家计委]]基本建设综合局经过对国家计委、[[中央档案馆]]、[[国家经委]]的大量档案进行长期调查研究,第一次将“156项”的形成、变化和建设规模、建设进度等情况综合整理出来,1983年6月8日写成《“一五”156项建设情况(实际正式施工项目为150项)》,确定为150项。<ref>房维中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大事记(1949-1980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609、610页。</ref> 在1955年第一个五年计划颁布时确定的156项中,由于赣南电站改为成都电站、陕西422厂统计了两次,造成两项重复计算。因此实为154项。在154个项目中,有[[第二汽车制造厂]]、[[第二拖拉机制造厂]]因厂址未定,山西潞安一号立井、山西大同白土窑立井因地质问题未建,总共4个项目未建。实际正式施工的项目为1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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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与1957年的新增与调整====
1956年4月7日中苏再次签订协议 <ref>[http://www.cwzg.cn/history/201606/28865.html 梁孝:抗美援朝、“156项工程”和新中国工业奠基],察网,2016-6-19</ref> ,增加55个援助项目,其中新增工业建设项目为49个,另外包括3个研究所,2个电站的二期工程,1个国防工业的重复项目。1956年9月又签订了12项。截至1957年3月,中国与苏联签订了协议的建设项目共计255项,其中工业部门的项目共244项,非工业项目11项。以上项目中除去重复计算的13个项目,业经双方同意撤消的10个项目及1957年底可建成的63个项目外,留待[[第二个五年计划 (中国)|第二个五年计划]]继续建设或需修改协议的共计169个项目。
1957年5、6月份,国家计委与苏方商谈,苏联同意中国提出的“勤俭建国,自力更生为主”的方针,按照中方愿望同意撤消一批项目(10个)、缩小一批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推迟一批项目的建设进度。对于留待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建设的169个项目决定作以下处理:
====1958年以后====
1958、1959年中国又与苏联签订了几个供应成套设备协定,共计有100多个建设项目 <ref>[http://ien.shou.edu.cn/jgxy_jg_njsj/7b/12/c5071a162578/page.psp 中国改革开放前的对外经济引进] ,上海海洋大学,2013-01-07 </ref> 。整个1950年代与苏联签订协定由苏联帮助中国建设的成套设备建设项目共计304项,单独车间和装置64项。到1960年中苏关系破裂终止经济合同,这304项中全部建成的有120项,基本建成的29项,废止合同的89项,由中国自行续建的66项;64项单独车间和装置中建成的29项,废止合同的35项。
1950年代中国和东欧各国签订协定引进成套设备建设项目116项,完成和基本完成的108项,解除义务的8项;单项设备88项,完成和基本完成的81项,解除义务的7项。
1960年7月16日,苏联政府突然[[照会]]中国政府,决定自1960年7月28日到9月1日撤走全部在华苏联专家,单方面撕毁对华援助合同。截止1960年底,“156项”已建成133项,还有17项正在建设中。<ref>董志凯,吴江著:《[[新中国工业的奠基石:156项建设研究]]》 广东经济出版社; 2004年5月 第1版 ISBN 7806776850</ref>
===项目实施===
[[Category:440 工程學總論]]
[[Category:640 中國外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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