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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省祁東縣強姦少女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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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省祁東縣強姦少女案
圖片來自sohu

2019年湖南省祁東縣強姦少女案是一起涉及未成年女學生的強姦案。案件發生於中國湖南省衡陽市祁東縣,犯罪嫌疑人周某名、劉某翔、王某、鄒某、蔣某兵、周某雲,被控於2019年9月28日至10月6日期間強姦當地洪橋鎮[1] 第一中學學生周某婕,作案地點為當地的金樽KTV,受害人周某婕未滿12周歲。

訴訟情況

受害人:周某婕,2007年12月24日出生,現在是洪橋鎮第一中學的女學生。

被告人:

  • 周某名
  • 劉某翔
  • 王某:王文,祁東縣太和堂農商銀行行長。
  • 鄒某:鄒忠,祁東縣人社局幹部,父親是退休幹部,由政入商,成為當地房地產商人。
  • 蔣某兵
  • 周某雲

社會生態和中國官場腐敗問題

根據受害人父親周某的帖子「陳姐」「蛤蟆」兩人長期在祁東縣賺着傷天害理的錢,新京報署名「任然」的文章質問這種介紹未成年人賣淫存在了多久時間,對當地政府「毫不知情」是不是保護傘。

社會輿論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權益部有關負責人受採訪時說:「我們強烈譴責這一道德淪喪的犯罪行為,呼籲司法機關儘快查清事實,依法嚴懲!保障受害女孩的合法權益!」

網友在各新聞網站相關文章評論區猛烈批判中國共產黨統治下中國官場官官相護腐敗問題和中國社會糜爛問題。

參見

事件

2019年9月28日17時,周某婕遭到同年級不同班的同學王某茜以輔導作業為由從家中騙走帶至祁東縣「金樽KTV」。之後的9天,張怡、陳某升、周某雲等人以「控制、恐嚇、威脅」等手段,迫使周某婕「謊報年齡」給男性陪酒和伴唱, 並被多人性侵。

11月18日,受害女生父親周先生在網上發帖求助,說自己「走投無路,跪求大家轉發……祁東縣檢察院為這些有權、有勢、有錢的犯罪分子充當保護傘編造理由脫罪暫放,將這些禽獸般的犯罪分子放歸社會逍遙法外」,告知網友自己未成年的女兒遭到多名男子誘騙之後強姦,他報案後,強姦其女兒的男子被抓獲,但當地檢察院未進行批捕。

周先生報案之後,祁東縣公安局立案,把大部分犯罪嫌疑人抓獲,但是祁東縣人民檢察院以小周的年齡存疑、案件犯罪事實不清等理由,沒有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批捕。

長沙市某醫院精神科診斷,目前周某婕患有「創傷後應急障礙」。

參考文獻

  1. 洪橋街道,yuex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