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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國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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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77國集團

外文名: Group of 77

成立時間: 1964年6月15日

成立目的: 共同維護髮展中國家利益

成員數量: 133個(截至2017年1月)

七十七國集團(Group of 77,G77),是發展中國家在反對超級大國的控制、剝削、掠奪的鬥爭中,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一個國際集團。1963年在18屆聯大討論召開貿易和發展會議問題時,75個發展中國家共同提出了一個《聯合宣言》 ,當時稱為"75國集團"。後來在1964年召開的第一屆聯合國貿易發展會議上77個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發表了聯合宣言,自此稱為77國集團,1979年成員國已增加到120個,但仍沿用了77國集團的名稱。反映了發展中國家為維護切身利益而走向聯合鬥爭的共同願望。77國集團為推動南南合作南北合作做出了重要貢獻。

成立於1964年的77國集團是由發展中國家組成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旨在國際經濟領域加強發展中國家團結與合作,推進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加速發展中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進程。2018年主席國為埃及。

中國雖不是77國集團成員,但一貫支持該組織正義主張和合理要求。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同77國集團關係在原有基礎上有了較大發展,通過"77國集團和中國"這一機制開展協調與合作。[1]

目錄

歷史沿革

成立過程

77國集團是一個經濟組織,它是發展中國家為改變國際經濟貿易中的被動地位,改善日益惡化的交往環境,為阻止發展中國家國際收支逆差不斷擴大而建立起來的。它的前身是75國集團,1963年第18屆聯合國大會討論召開貿易和發展會議時,73個亞、非、拉國家和南斯拉夫、新西蘭共同提出一個聯合宣言,形成"75國集團"。後來肯尼亞、韓國、越南加入,新西蘭宣布退出。第18屆聯合國大會討論召開貿易和發展會議時,與會的75國發展中國家發表"聯合宣言",因此形成75國集團。

1964年6月15日在日內瓦召開的第一屆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一些重大問題上產生尖銳分歧。77個發展中國家和地區聯合起來,再次發表了《77國聯合宣言》、,要求建立新的、公正的國際經濟秩序,並以此組成一個集團參加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的談判,因而該集團被稱為77國集團。

77國集團的產生是由於國際上的不平等經濟秩序對發展中國家造成了嚴重損害,它反映了發展中國家聯合起來維護自身利益的歷史趨勢。

集團宗旨

77國集團自成立之初,就設定自己的行動宗旨:

1、為發展中國家旗幟鮮明地表述自己的正義主張,促進發展中國家集體的經濟權益;

2、在聯合國體制內部,在有關國際經濟一切重大問題的南北談判中,增強發展中國家的"集體談判能力";

3、在發展中國家之間,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合作。

77國集團的宗旨是加強發展中國家在國際經濟領域的合作,採取一致立場反對超級大國和帝國主義的控制、剝削和掠奪。主要活動方式是在每屆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召開之前,舉行成員部長級會議,研究對策,協調立場,採取聯合行動,為改革不平等的國際經濟關係同發達國家進行鬥爭。

集團建設

自成立以來,逐漸從聯合國貿發會議擴展到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教科文組織、糧農組織、工發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等機構,並建立了相應協調機制。

1960年中期至1970年末,77集團的聯合奮鬥是卓有成效的:它運用了第三世界在聯合國內平等表決制形成的多數優勢,促使聯合國的各種機構通過了比較公平合理和有利於發展中國家的決議,其中包括若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決定;推動聯合國創設了一些新的機構或機制,實施各種有助於貧弱國家經濟增長的各種方案;並且通過聯合國各種講壇的論戰或有關的決議,對國際社會中的政治霸權和經濟霸權,加以批判、抵制和約束;敦促聯合國各有關機構就全球性經濟發展嚴重失衡、世界財富的國際分配嚴重不公、南北兩類國家貧富懸殊的鴻溝不斷擴大等重大問題,加強研究評析,採取相應的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決。

特別值得稱道的是:在國際貿易往來中對發展中國家實行"非互惠的普惠待遇"等原則,就是在1964年聯合國貿發會議上,由"77國集團"率先提出倡議,並經多年堅持不懈的努力,終於使得"關貿總協定"不公平不合理的原有體制實現了局部的改進。而針對國際經濟舊秩序提出鮮明的戰略性變革主張,即聯合國1974年通過的《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宣言》、《各國經濟權利和義務憲章》,也是首先在聯合國貿發會議上由"77國集團"醞釀、發動、磋商、論證,統一了認識,再提交聯合國大會並作出了決議的。

77國集團成立後,主要致力於維護髮展中國家民族獨立國家主權,爭取經濟利益,在一些涉及重大共同利益的問題上協調立場,發揮積極作用。77國集團要求進一步加強團結與合作並強烈要求平等地參與國際經濟事務的決定,強調在國際金融機構中加強協作與配合,對國際金融體制改革和建立多邊貿易體制等提出具體主張。

77國集團成立多年來,已成為發展中國家在國際經濟組織中共同利益的代表。它在促進南南合作、推動南北對話、為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以及改變不合理的國際經濟秩序進行了不懈的努力,並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在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主持的談判中達成了一系列對發展中國家有利的國際公約和協定。

組織體系

機構設置

77國集團組織鬆散,無常設機構,也無章程。設立主席國,由來自亞非拉三大地區的成員國輪值擔任,任期1年。

紐約日內瓦是其活動中心。南方首腦會議是最高決策機構,迄已舉辦兩屆。

77國集團沒有預算,但由於成員國有着共同的利害關係,它們在同發達國家談判時,往往能以"一個聲音講話"。每屆聯大和貿發會議召開前該集團通常要舉行部長級會議,研究對策,統一步調。由於該集團協調行動,步調一致,在維護髮展中國家獨立和主權、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以及在國際經濟領域的鬥爭中發揮了重大作用。

77國集團沒有正式的組織章程,是廣大發展中國家的一個鬆散的磋商機制。議事時採取協商一致的原則作出決定。但在主要的國際經濟機構中都有它的組織。它在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工業發展組織中的活動尤為活躍。每屆聯大和貿發會議舉行之前該集團通常舉行部長級會議,協調立場,研究對策,部長級會議是該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

組織會員

截至2017年1月,共有133個成員。

資金來源

成員國自願捐款,依靠聯合國系統人力和資源開展活動。

組織領導

77國集團主席國由來自亞非拉三大區域的成員國按地區原則輪流擔任,任期1年。2018年主席國為埃及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