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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德里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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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德里达
德里达研究的中心问题是文字与语言结构的关系问题。他指出,在西方思想中,言语是造成文字不利地位的首要原因,哲学言语的结果与基本前提都是由逻辑性决定的。他称这种情况为“言语中心论”。也就是说,文字与言语的关系如同外部与内部、身体与灵魂的关系一样,是相对的。在他看来,声音符号的言语有它的所指,而这种所指是由逻辑性决定的。如果取消了这种言语中心论,就可以看出与声音言语相对的文字语言,它有它自己的生成能力和规律。所谓文字语言学,就是研究这种语言的结构与规律。
  德里达从其文字语言学的基本观点出发,认为意义的绝对根源是不存在的。他强调符号的物质性,认为语言只是通过踪迹 (trace)维持的。文章不单纯是言语的抄写,它在成为一种语言之前,首先是一种踪迹,等待着我们去辨明它。他还认为,“区别”在语言学中占有极重要的位置,因为每个踪迹只有区别于另一个踪迹才能存在,而且踪迹是由符号相互联系起来的,所以一种踪迹可以转移为其他踪迹,并且意义也是流动的。他认为这就避免了F.de索绪尔(1857~1913)把所指与能指分开的封闭的语言系统。德里达关于区别的思想不仅仅限于语言文字。他认为,区别的应用是为了强调事物具有生命力的特性,人的生命本身就是一种区别,它是为区别于死亡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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