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始於何時?
考勤 |
「考勤」始於何時?我國的考勤制度起源甚早,但當時所謂考勤,主要是對國家官吏而言。至於考勤表的使用,根據文獻記載,當不早於清代。清初,國家官吏實行坐班制,每日辦公皆在衙署。至乾隆中期,此制漸弛。清人昭健《嘯亭雜錄·卷十》記載,軍機大臣和坤擅權時,曾經自立私寓,「不與諸大臣同堂辦事,而命諸司員傳語其間」。後來,有許多官吏也呆在家裡辦公,不坐班。清人震鈞在《天咫偶聞-卷七》中寫道:「自乾隆以後,重臣兼職者多,遂不恆人署。而閱折判牘,移於私宅。」為此,清政府在國家機構中設置「畫到簿」專司考勤。畫到簿為官吏考勤的重要憑據之一,與紅本一起存入內閣大庫,以備查驗。但由於它反映不出遲到、早退等情況,所以沒有多大約束力。[1]
咸豐年間,成立了總理衙門,為了防止畫到溜號的弊端,提高辦事效率,就規定對其官吏「核其勤惰」,分別給予「請獎」或者「參劾」,這便是歷史上考勤與獎懲相結合的開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