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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緣 第十五章(4)》(張愛玲 散文)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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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緣 第十五章(4)》是中國現代作家張愛玲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這些年來她固然是痛苦的,他也沒能夠得到[幸福]。要說是為了孩子吧,孩子也被帶累着受罪。當初她想着犧牲她自己,本來是帶着一種自殺的心情。要是真的自殺, 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卻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無限制地發展下去,變得更壞,更壞,比當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還要不堪。

她一個人倚在桌子角上呆呆的想着,春元已經下樓去了。隱隱的可以聽見樓下清脆的洗牌聲。房間裡靜極了,只有那青白色的日光燈發出那微細的的聲響。

眼前最大的難題還是在孩子身上。儘管鴻才現在對榮寶那樣成天的打他罵他,也還是決不肯讓曼楨把他帶走的。不要說他就是這麼一個兒子,哪怕他再有三個四個, 照他們那種人的心理,也還是想着不能夠讓自己的一點親骨血流落在外邊。固然鴻才現在是有把柄落在曼楨手裡,他和那個女人的事,要是給她抓到真憑實據,她可 以控告他,法律上應當準許她離婚,並且孩子應當判給她的。但是他要是儘量拿出錢來運動,勝負正在未定之天。所以還是錢的問題。她手裡拿着剛才束鈔票的一條 橡皮筋,不住的繃在手上彈着,一下子彈得太重了,打在手上非常痛。

現在這時候出去找事,時機可以說是不能再壞了,一切正當的營業都在停頓狀態中,各處只有裁人,決沒有添人的。而且她已經不是那麼年輕了,她還有那種精神,能夠在沒有路中間打出一條路來嗎?

以後的生活問題總還比較容易解決,她這一點自信心還有。但是眼前這一筆費用到哪裡去設法──打官司是需要錢的。……真到沒有辦法的時候,她甚至於可以帶着孩子逃出淪陷區。或者應當事先就把榮寶藏匿起來,免得鴻才到那時候又使出憊賴的手段,把孩子劫了去不放。

她忽然想起蔡金芳來,把孩子寄存在他們那裡,照理是再妥當也沒有了。鴻才根本不知道她有這樣一個知己的朋友。她和金芳已經多年沒見面了,不知道他們還住在 那兒嗎。自從她嫁給鴻才,她就沒有到他們家去過,因為她從前在金芳面前曾經那樣慷慨激昂過的,竟自出爾反爾,她實在沒有面目再去把她的婚事通知金芳。現在 想起來,她真是恨自己做錯了事情。從前的事,那是鴻才不對,後來她不該嫁給他。……是她錯了。 [1]

作者簡介

張愛玲(1920年9月30日—1995年9月1日左右),原名張煐,筆名梁京,祖籍河北豐潤,生於上海,中國現代女作家。7歲開始寫小說,12歲開始在校刊和雜誌上發表作品。1943至1944年,創作和發表了《沉香屑·第一爐香》《沉香屑·第二爐香》《茉莉香片》《傾城之戀》《紅玫瑰與白玫瑰》等小說。1955年,張愛玲赴美國定居,創作英文小說多部,但僅出版一部。1969年以後主要從事古典小說的研究,著有紅學論集《紅樓夢魘》。1995年9月在美國洛杉磯去世,終年75歲。有《張愛玲全集》行世。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