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區民防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民防、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研究起草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民防建設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本區人民防空襲方案;組織編制民防工程建設規劃、民防通信警報與信息化[1]建設規劃;實施有關人民防空建設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標準、規範。
(三)負責本區人民防空基本指揮所、預備指揮所、機動指揮所及其配套設備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管理,指導、監督鎮、街道指揮所建設、運行和管理。
(四)負責本區內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的協調監督工作,指導重要經濟目標主管部門和單位編制並落實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救援方案。
(五)負責本區人民防空空情預警系統、人民防空警報系統、人民防空指揮通信系統的建設與管理;負責人民防空人口疏散基地的建設與管理;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演習和人民防空警報試鳴工作。
(六)負責本區民防工程建設、維修養護和拆除的監督管理;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行政審批(含行政收費);負責本區民防專項投資工程的建設;負責本區民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和使用備案。負責本區公用民防工程日常安全管理和維修養護。
(七) 負責本區民防工程開發利用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參與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審查,負責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設防的監督管理;負責民防工程日常使用中防護功能完好的監管。
(八)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完善群眾防空組織和民防專業隊伍,並指導落實有關裝備和訓練工作;負責民防志願者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參與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核化恐怖襲擊事件)現場進行的化學偵檢、評估工作;負責組織本系統應急力量參與地震等搶險救災工作,需要時,提供指揮通信服務保障。
(九)負責統籌協調全區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與管理,組織編制修訂突發事件人員疏散撤高和應急避難場所啟用預案。
(十)組織、協調、指導本區人民防空及相關民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協調開展社區、學校、機關及企事業單位[2]等社會民防建設工作;指導檢查社區和基層單位開展人民防空演習訓練。
(十一)實施本區民防行政執法和民防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開展有關行政執法監督檢查。
(十二)承辦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文獻
- ↑ 什麼是智能化?一張圖看懂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的區別 ,搜狐,2022-03-30
- ↑ 企事業單位什麼意思?什麼是企事業單位(附備考資料) ,搜狐,2018-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