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上海市虹口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
主要職責
(一)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本區國家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二)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訂評價標準,通過規劃、預決算、審計、統計和稽核等,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三)根據本區改革總體部署,指導推進本區國家出資企業的改革和重組,研究編制本區國家出資企業改革發展的總體規劃,推進本區國家出資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管理者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五)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所監管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建設,形成職責明確、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治理機制。強化所監管企業的財務監督,建立以財務風險預警信息化系統為抓手的企業風險防範機制。
(六)履行對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的監管職責,制定所監管企業管理者收入分配辦法並組織實施。
(七)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提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組織和監督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編報國有資本經營決算草案,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
(八)按照出資人職責,配合指導、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準等工作。
(九)負責本區國家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根據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起草和制定本區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
(十)根據區招商引資投資促進體制改革要求,協調所監管企業做好招商引資投資服務工作,協調建立招商引資投資服務激勵約束機制,推動區域經濟發展。
(十一)對本區集體資產進行指導管理。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中共虹口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區國資委黨工委)根據中共虹口區委《關於建立中共虹口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工作委員會的通知》(虹委〔2004〕8號)和中共虹口區委辦公室《關於中共虹口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工作委員會有關事項的通知》(虹委辦〔2005〕1號)的精神,履行區委規定的職責。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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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政府行政機構 ,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政府機構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國人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