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委員團 (城市規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上訴委員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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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委員團 (城市規劃)(The Appeal Board Panel (Town Planning))香港法定機構之一,根據香港法例《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第17A條成立的獨立法定組織[1]。
職權範圍
上訴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訂明於《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第17B至17C條及《城市規劃(上訴)規例》(第131B章)第3至8條。凡因城市規劃委員會根據第17條所作的決定後60天內,申請人可藉提交上訴通知書予上訴委員團提出上訴。在收到上訴通知書後,上訴委員團主席須提名一個上訴委員會以聆訊上訴,所組成的上訴委員會須由上訴委員團主席或1名副主席主持,並包括委員團其他4名成員。上訴委員會須有包括主席至少3名成員出席聆訊,而有關裁決則須由有份出席每一節聆訊的成員投票通過;假如票數相等,則主席除原有的一票外,再可以投決定票。
撤銷委任
2007年3月8日香港政府發出公告撤銷委任金文傑作為城市規劃上訴委員團成員[2][3]。
根據明報報導,金文傑於律政司轄下法律政策科擔任政府律師,同時亦是公民教育委員會成員,他於2004年獲政府委任成為城市規劃上訴委員團成員,出任逾兩年後後,期間共審理5宗規劃上訴個案,才被揭發漏報公職人員身分,根據《城市規劃條例》,行政長官不得委任規劃委員會成員、公職人員或上訴法庭法官為上訴委員,因此被正式撤回其任命[4]。
成員
上訴委員團所有成員均由行政長官委任,目前共有69名成員,包括1名主席及4名副主席,名單如下:
- 主席
- 副主席
- 委員
- 區佩兒
- 陳步青
- 陳嘉敏
- 陳詩藹
- 陳華娟
- 陳元敬
- 鄭家駒
- 趙恆美
- 趙善德博士
- 周雯玲
- 朱靜華博士
- 霍偉棟博士工程師
- 馮寶儀
- 馮通教授
- 何志榮教授
- 許振聲
- 任文慧
- 江就明
- 賴志強教授
- 林勁思
- 林光祺
- 劉興達
- 劉文君
- 李志康博士工程師
- 梁志雄
- 梁美儀教授
- 梁佩瑤
- 凌潔心
- 廖俊豪博士
- 勞敏慈教授工程師
- 吳永順
- 魏月萍
- 王東昇,B of H,
- 龐耀寶
- 薛建平
- 鄧國偉
- 唐思佩
- 謝錦添
- 王姿潞
- 黃紀怡
- 黃健兒
- 黃靈新
- 胡靜媚
- 楊志偉
- 楊紫萼
- 葉少康
- 余遠聘博士
參考文獻
- ↑ 法定組織. [2013-03-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10-30).
- ↑ 一名城市規劃上訴委員團成員被撤銷委任. [2013-03-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02).
- ↑ 政府撤銷任命政府律師金文傑為城規會上訴委員團成員
- ↑ 錯委城規上訴委員 或影響5規劃判決. [2020-09-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