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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聖經翻譯指《聖經》在中國翻譯的歷史沿革。中國聖經譯本的數量難以確考,迄今有據可查者即達百餘種,其中包括漢語深文理(文言文)、淺文理(半文半白)、官話(白話文)、方言譯本、盲文譯本以及少數民族語言譯本等。

聖經》是基督教重要的經典,在基督徒心中,《聖經》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是其信仰和生活的唯一準則。其具體包括《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1]。《舊約聖經》即猶太教的《聖經》,是從猶太教承受下來的。《新約聖經》是基督教的經典,共27卷,包括記載耶穌生平、言行的「福音書」,敘述早期教會情況的《使徒行傳》[2],傳為使徒們所寫的《書信》和《啟示錄》。

背景介紹

最早關於聖經中文翻譯的記載見於「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文載景教主教阿羅本( Alopen)於唐貞觀九年(635年)抵長安傳教,譯出景教經典若干卷。早期聖經中文翻譯均由羅馬天主教人士完成。元朝來中國的意大利人約翰·孟德高維諾在書信中提及曾將《新約》及《聖詠》(即《詩篇》)譯成當時的官方文字韃靼文(即蒙古文),這是中國最早的羅馬天主教聖經譯本,但未能流傳。

元朝,羅馬天主教方濟各會派傳教士到中國傳教,科維諾主教上於1305年1月8日從北京寄給羅馬教宗的信中提到,「現在我已將全部《新約》和《聖詠》譯成中文,並請人用最優美的書法抄寫完畢」。但未見流傳。明末清初,羅馬天主教傳教士入華傳教,未見聖經中文譯本出版。在他們的中文着作和供信徒誦讀的問答中引用了部分經文,大致分為:聖經經句詮解,如利瑪竇的《天主實義》(1595年),陽瑪諾的《十戒真詮》(1642年)等;聖經史實描述,如龐迪我的《受難始末》,艾儒略的《天主降生言行紀略》(1635年)等;局部聖經譯文,如陽瑪諾的《聖經直解》(1636年),利類思的《彌撒經典》(1670年)、《司鐸日課》(1674年)、《聖母小日課》(1676年)、《已亡日課》等。

明代傳教士利瑪竇於1584年出版《琦人十規》,論及「十誡」和其他經文。在1700年,巴黎外方傳教會傳教士白日陹( Jean Basset,即巴設)把《拉丁文通俗譯本》轉譯為中文,其中包括四福音書、保羅書信以及《希伯來書》,該譯本未出版;1739年,其手稿由英國人和治孫帶到倫敦,存於英國大英博物館,但是否為巴設所譯,尚待考證。

18世紀末,法國耶穌會傳教士賀清泰亦將《舊約》和大部分《新約》據《拉丁文通俗譯本聖經》為中文,名《古新聖經》,其章節與拉丁文聖經不同,且未全部翻譯,未刊行,亦未得流傳。早期譯本還有陽瑪諾《聖經直解》和艾儒略的《天主降生言行紀略》等。以上諸譯可視為聖經中譯的前奏。

發展歷史

聖經中譯史通常以1807年第一位基督教新教傳教士馬禮遜入華為起點,此後聖經中譯本多由新教人士完成。1813年,馬禮遜將《新約》譯成於澳門,同年出版於廣州;《舊約》系其與米憐合譯,1819年譯成。全書定名《神天聖書》,於1823年在麻刺甲(今馬六甲)出版。與馬禮遜幾乎同時,馬士曼於1822年在印度出版其與拉撒爾合譯的《馬士曼譯本》。二者合稱《二馬譯本》,為近代聖經中文翻譯定了基礎。此後,《馬禮遜譯本》由麥都思、郭士立、裨治文、和馬禮遜之子馬儒漢修譯成為《四人小組譯本》;《新約》由麥都思主譯,1837年以《新遺詔書》為名在巴塔維亞(今雅加達)出版;《舊約》大都由郭士立執筆,1846年以《舊遺詔書》為名出版。後郭士立又修譯《新遺詔書》,改名為《救世主耶穌新遺詔書》出版,該譯本曾為太平天國起義軍採用,流傳於民間。

南京條約》簽訂後,清政府被迫開放口岸,美英傳教機構決定重譯《聖經》,以適應進一步傳教的需要。譯經委員會決定由各地傳教士分頭譯經,再由代表委員會審定;後幾經周折譯成3個本《代表譯本》(1852年)、《裨治文譯本》(1862年)和《高德譯本》(1868年)。以上譯本均以文言文譯成。中國海禁開放和太平天國運動後,在文字上,較通俗易懂的淺文理逐漸取代文言,同時白話文也日趨盛行。這兩種文字的聖經譯本開始出版;最早的淺文理譯本為楊格非的《新約》譯本(1885年出版,1889年修訂本),繼而有包約翰,白漢理合譯的《新約》(1889年)和施約瑟翻譯的《新約全書》(1902年);白話文(官話)譯本有:《麥都思一施敦力官話譯本》(1857年)、《施約瑟舊約官話譯本》(1857年)、《楊格非官話譯本》(1889年)。在此前後,傳教士還完成了一些方言譯本和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即「部落譯本」),包括全譯本和節譯本。多數採用漢語,也有以羅馬字母注音者。

中國近代聖經翻譯的最高成就當推《官話和合本》,1919年2月出版,此後很快在國內廣泛流傳,銷量遠勝於其他版本,逐漸成為中國教會唯一採用的版本,該譯本為中國教會開創了白話文譯經的新紀元,並對「五四」時期白話文運動產生顯着而積極的影響。它的問世也標誌着西方傳教士中文譯經的結束。此後,中國聖經學者獨立譯經工作成績顯着。20世紀30-70年代初,《王宣忱譯本》、《朱寶惠譯本》、《蕭鐵笛譯本》、《呂振中譯本》等華人譯本相繼問世。

天主教方面,19世紀末,天主教方面有兩位神父着手翻譯聖經:王多默(正名未詳)先後於1875年、1883年翻譯四福音書和《宗徒大事錄》。同時,辛方濟(正名未詳)四福音書。這些譯文均未問世,譯文直至1949年存於上海徐家匯圖書館。1892年,巴黎外方傳教會會士德雅(J. Dejean)出版他翻譯的《四史聖經譯註》。1897年耶穌會會士李問漁翻譯和出版《新經全集》。1913年,馬相伯翻譯出版《新史合編直講》,譯文雅而達;還出版《救世福音》(1937年)和《批註四史聖經》(1948年)。1919年,耶穌會會士蕭靜山翻譯出版四福音書,隨後出版《新經全集》(1922年),譯文簡潔通順,語氣熱切動人,在中國天主教會中通行。1932年,耶穌會會士巴鴻勛(J. Bataille)翻譯出版《新經合編》。

1923年,巴外方傳教會會土卜土傑( Bousquet)翻譯《新經公函》和《若望默示錄》;歐聲石( L.Aubazac)先後於1915年、1927年翻譯保羅書信及宗徒公函。此外,在耶穌會士狄守仁(P.Petit)領導下,耶穌會士也出版《福音》(1940年)、《新經全書》(1949年)、《宗徒大事錄》(1955年)及《羅馬書》(1956年)。吳經熊於1946年譯出詩體《聖詠譯義初槁》(即《詩篇》),1949年又譯出《新經全書》,李山南,申自天等人合譯的《新經全書》亦於1949年出版。現今華人天主教普遍使用的《聖經》為《思高譯本》(1968年)。1979年,香港同時推出3個譯本:《現代中文譯本》、《當代聖經中譯本》和《聖經新譯本》。其中《現代中文譯本》影響最大,是一部由新教學者主筆、天主教學者參與審定的中文聖經。1987年,兩教派人土聯合從原文譯經,目前這部合一譯本的譯事仍在進行中。

俄羅斯東正教於1715年派遣第一屆駐北京傳教士團來華正式傳教。19世紀後期第一次將聖經翻譯為中文。其中有一本《新約》為俄國東正教駐北京第十四屆傳教士團團長、神父古里·卡爾波夫所譯;另外一本《福音義解》的部分內容可能出自神父米哈伊爾所編《福音書》,由俄國東正教駐北京第十六屆傳教土團神父弗拉維昂·高連茨基在俄國東正教駐北京第十三屆第十五屆傳教士團團長、修士大祭司巴拉第·卡法羅夫的指導下,用漢語編寫而成。尚待考證這兩本書譯自的聖經版本、翻譯原則、出版時間。此外,東正教翻譯《詩篇》,由巴拉第·卡法羅夫翻譯,未出版。聖經中文譯本從語言角度可分為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兩大類。漢語譯本從語體角度可以分為三類:文言譯本,即深文理譯本;半文半白譯本,即淺文理譯本;口語體譯本,包括官話譯本(亦稱白話文譯本)和方言譯本(亦稱土白譯本)。從文字角度分為漢字譯本、國語注音字母譯本、由傳教士創造的教會方言羅馬字譯本、王照注音字母本及中外文對照本。此外,還印刷過盲文版漢語聖經。就版本而言,有單卷本、多卷本、《新約全書》、《舊約全書》、《新約附詩篇》、《新舊約全書》等,總數達千種以上。1949年前,在中國影響最大、出版銷售各種版本聖經的主要機構有:美華聖經會、大英聖書公會和蘇格蘭聖經會。

參考文獻

  1. 《聖經》為什麼分舊約和新約,我愛歷史網,2021-04-27
  2. 《使徒行傳》與早期教會的建立,新浪博客,2011-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