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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長虞(239年-294年),名咸,北地泥陽(今陝西耀縣東南)人,西晉文學家,魏晉文壇復古文風的代表人物之一。曹魏扶風太守傅干之孫,司隸校尉傅玄之子。

傅長虞曾任太子洗馬、尚書右丞、御史中丞等職,後封清泉侯。他為官嚴肅莊重,疾惡如仇,直言敢諫,曾上疏主張裁併官府,主張致力農業。併力主儉樸,說「奢侈之費,甚於天災」。元康四年(294年)死在官署,享年五十六歲。

集句詩始於西晉傅長虞的《七經詩》,開創了用別人已有的語句寫詩的道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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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代表作品

《紙賦》蓋世有質文,則治有損益;

故禮隨時變,而器與事易。

既作契以代繩兮,又造紙以當策。

猶純儉之從宜,亦惟變而是適。

夫其為物,厥美可珍。廉方有則,體潔性真。

含章蘊藻,實好斯文。取彼之弊,以為己新。

攬之則舒,舍之則卷。可屈可伸,能幽能顯。

若乃六案乖方,離群索居,鱗鴻附便,援筆飛書,

寫情於萬里,精思於一隅。

簡介

傅氏是泥陽(中國古代地名,秦置,故址今甘肅寧縣米橋鄉,後幾經變遷,縣治遷徙到了今陝西耀州區河東堡東側)當地漢魏以來的名門大族。傅鹹的曾祖父、祖父,先後擔任過漢魏的邵太守。傅鹹的父親傅玄是曹魏時的弘農(今河南靈寶北)太守,領典農校尉。西晉取代曹魏以後,官拜御史中丞、司隸校尉等職。傅玄是個性格剛毅耿直、不肯容人過錯的人。他任職期間,敢於直言匡正,指斥時弊,而且學識淵博,勤於著述,有《傅子》數十萬言和文集百卷傳世。傅咸自幼在其父傅玄的培育下,博覽群書,「好屬文論」,「言在其鑒」,嫉惡如仇,推賢樂善,剛簡有節。尤能審度時勢,政治眼光遠大,料事如神,有孔明之風。他的奏章,引經據典,旁徵博引,說理透徹。語言之美,猶如詩歌。

傅咸,字長虞,北地泥陽人,西晉文學家。晉武帝時官拜尚書左丞,晉惠帝時做御史中丞。咸,為人正直無私,品德高尚,史稱其「剛直有大節,風格峻整,識性明悟,疾惡如仇,推賢樂善……。」

西晉年間,大臣們多半是皇親國戚或名門望族的後代。他們憑藉貴族的身份享有很多特權,過着奢侈的貴族生活,愈來愈墮落。

咸累上言,切陳執政事之得失、損益,世俗之奢侈不節,人才之選拔任用等,稱引故事,條理灼然,皇帝多有準奏。

有一年,各地發生了饑荒,很多百姓逃亡,餓死凍死他鄉,傅咸知道後,馬上告訴晉惠帝。晉惠帝不明白,問:「為什麼不吃肉粥呀?」

傅咸聽了以後,哭笑不得,只好把老百姓的事情講給晉惠帝聽。晉惠帝聽了後問道:「依你的意見,應當怎麼辦呀?」

傅咸直截了當地說:「朝中的一些大臣生活奢侈,他們一天的飯費花那麼多的銀兩,有的大臣把白蠟當乾柴燒,廁所內堆放着香料,可百姓卻生活在貧困之中。朝中大臣們這樣的奢侈腐化,皇帝你應當處罰他們,對有錯不改的大臣按照國法處治。」

晉惠帝聽了,說:「說得很有道理,你若發現誰揮霍無度,不守國法,都可以按照條例懲處。」

平時趾高氣揚的貴族們認為傅咸不敢把他們怎麼樣,一點都不怕。傅咸對頑固不化的皇親貴族們,沒有畏懼,更沒有妥協。他多次上書晉惠帝,嚴肅地說:「奢侈比災害還要厲害呀!」因為傅鹹的勸諫和批評,晉惠帝終於下決心除去了一批腐敗官員。朝中的大臣心中害怕,不敢為非作歹了。

從此,百姓們都說傅咸嫉惡如仇。

人物生平

明識吏弊諫省官事 泰始九年(273)封太子洗馬。咸寧初年(275)父逝後,襲父爵,累遷尚書右丞,時隔不久,出任冀州刺史。又因繼母不肯隨他赴任,傅咸上表請求解職,並得到晉武帝的恩准,於是改任司徒左長史,到宰相府任職。他上書晉武帝,直言揭露說:武帝即位,已15年,「軍國未豐,百姓不瞻」,一年不收便沒糧吃。其原因是剝削者多,而親農得少。如戶口比漢少十分之一,而置郡縣比漢多得多。他[[]]建議,當今之急,「先並官省事,靜事息役,上下用心,唯農是也」。他又從堯、舜、禹的美德講起,指出晉上層的奢侈腐化,忠諫武帝提倡節儉。並以身作則,帶頭節儉省用,武帝賞悅,升任尚書左丞。

公元290年,武帝崩,惠帝司馬衷即位,太傅楊駿專權,委任親信,網羅黨羽。傅咸不斷規勸楊駿,一次咎亮濫賞,又勸亮讓權。楊駿不耐煩,想把傅咸趕出朝廷,外甥李斌直言不可。楊駿之弟楊濟與傅咸友好,勸他多事不如少事,「生子痴,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了事正作痴,復為快耳!」。傅咸不聽,這是成語「了卻官痴」的典故。後暴發「八王之亂」,傅咸規勸汝南王司馬亮和惠帝外祖父楊駿說:「武帝剛逝,作臣的應重孝禮,輔助惠帝安定大局,不要急於執政。周公輔政,還受誹謗,何況惠帝年齡長,又不是成王那樣的幼王」。二人不聽忠諫,先後被惠帝和惠皇后誅殺。 在「八王」混戰的亂世里,傅咸善於分析形勢,上書忠諫,果斷行事,儘量作些減少戰爭與互相殘殺的事。他上書惠帝,要嚴以獎懲,太子犯法,應與民同罪。要懲辦貪官污吏,打擊豪強勢力。他奉命赴外地考察實情,奏免豪族大官多人。「京都肅然,貴戚懾伏」。他所上奏章,「稱引故事,條理灼然,朝廷無一易之」。 楊駿死後,傅咸轉為太子中庶子,御史中丞等職,後卒於西晉元康四年(294),年僅56歲。「詔贈司隸校尉」,賜號「貞」。 長子傅敷於永嘉之亂時遷至會稽(今浙江紹興)。

文學成就

傅咸詩今存10餘首,多為四言詩,風格莊重典雅,但缺乏詩情。另有幾首五言詩較有情采。例如《贈何劭王濟詩》,「槁葉待風飄,逝將與君違。違君能無戀,尺素當言歸。」情真意切,感情纏綿。清代何焯《義門讀書記》曾說長虞「深婉,得陳思一體」,當是指此類詩而言。《愁霖詩》則寫得語言質樸,不同時俗。傅咸有賦30多篇,多為抒情詠物之作。其中《粘蟬賦》、《青蠅賦》、《螢火賦》等,詠物中寓有生活哲理,「物小而喻大」,含意深刻。如《螢火賦》說:「不以姿質之鄙薄兮,欲增輝乎太清」,「進不競於天光兮,退在晦而能明」。讚美了不競虛榮的處世態度。傅咸曾奉詔治獄,有《明意賦》,其中「吏砥身以存公,古有死而無柔」等句,語言明快,可以見到他耿直的個性。《隋書·經籍志》載傅咸有集17卷,今佚。明代張溥輯有《傅中丞集》1卷,收入《漢魏六朝百三家集》。

史籍記載

《晉書·列傳第十七》

咸字長虞,剛簡有大節。風格峻整,識性明悟,疾惡如仇,推賢樂善,常慕季文子、仲山甫之志。好屬文論,雖綺麗不足,而言成規鑒。潁川庾純常嘆曰:「長虞之文近乎詩人之作矣!」。

咸寧初,襲父爵,拜太子洗馬,累遷尚書右丞。出為冀州刺史,繼母杜氏不肯隨咸之官,自表解職。三旬之間,遷司徒左長史。時帝留心政事,詔訪朝臣政之損益。咸上言曰:「陛下處至尊之位,而修布衣之事,親覽萬機,勞心日昃。在昔帝王,躬自菲薄,以利天下,未有逾陛下也。然泰始開元以暨於今,十有五年矣。而軍國未豐,百姓不贍,一歲不登便有菜色者,誠由官眾事殷,復除猥濫,蠶食者多而親農者少也。臣以頑疏,謬忝近職,每見聖詔以百姓饑饉為慮,無能雲補,伏用慚恧,敢不自竭,以對天問。舊都督有四,今並監軍,乃盈於十。夏禹敷土,分為九州,今之刺史,幾向一倍。戶口比漢十分之一,而置郡縣更多。空校牙門,無益宿衛,而虛立軍府,動有百數。五等諸侯,復坐置官屬。諸所寵給,皆生於百姓。一夫不農,有受其飢,今之不農,不可勝計。縱使五稼普收,僅足相接;暫有災患,便不繼贍。以為當今之急,先並官省事,靜事息役,上下用心,惟農是務也。」

咸在位多所執正。豫州大中正夏侯駿上言,魯國小中正、司空司馬孔毓,四移病所,不能接賓,求以尚書郎曹馥代毓,旬日復上毓為中正。司徒三卻,駿故據正。咸以駿與奪惟意,乃奏免駿大中正。司徒魏舒,駿之姻屬,屢卻不署,咸據正甚苦。舒終不從,咸遂獨上。舒奏咸激訕不直,詔轉咸為車騎司馬。

咸以世俗奢侈,又上書曰:「臣以為谷帛難生,而用之不節,無緣不匱。故先王之化天下,食肉衣帛,皆有其制。竊謂奢侈之費,甚於天災。古者堯有茅茨,今之百姓競豐其屋。古者臣無玉食,今之賈豎皆厭粱肉。古者后妃乃有殊飾,今之婢妾被服綾羅。古者大夫乃不徒行,今之賤隸乘輕驅肥。古者人稠地狹而有儲蓄,由於節也;今者土廣人稀而患不足,由於奢也。欲時之儉,當詰其奢;奢不見詰,轉相高尚。昔毛玠為吏部尚書,時無敢好衣美食者。魏武帝嘆曰:孤之法不如毛尚書。令使諸部用心,各如毛玠,風俗之移,在不難矣。」又議移縣獄於郡及二社應立,朝廷從之。遷尚書左丞。

惠帝即位,楊駿輔政。咸言於駿曰:「事與世變,禮隨時宜,諒暗之不行尚矣。由世道彌薄,權不可假,故雖斬焉在疚,而躬覽萬機也。逮至漢文,以天下體大,服重難久,遂制既葬而除。世祖武皇帝雖大孝蒸蒸,亦從時釋服,制心喪三年,至於萬機之事,則有不遑。今聖上欲委政於公,諒暗自居,此雖謙讓之心,而天下未以為善。天下未以為善者,以億兆顒顒,戴仰宸極,聽於冢宰,懼天光有蔽。人心既已若此,而明公處之固未為易也。竊謂山陵之事既畢,明公當思隆替之宜。周公聖人,猶不免謗。以此推之,周公之任既未易而處,況聖上春秋非成王之年乎!得意忘言,言未易盡。苟明公有以察其悾款,言豈在多。」時司隸荀愷從兄喪,自表赴哀,詔聽之而未下,愷乃造駿。咸因奏曰:「死喪之戚,兄弟孔懷。同堂亡隕,方在信宿,聖恩矜憫,聽使臨喪。詔未下而便以行造,急諂媚之敬,無友於之情。宜加顯貶,以隆風教。」帝以駿管朝政,有詔不問,駿甚憚之。咸復與駿箋諷切之,駿意稍折,漸以不平。由是欲出為京兆、弘農太守,駿甥李斌說駿,不宜斥出正人,乃止。駿弟濟素與咸善,與咸書曰:「江海之流混混,故能成其深廣也。天下大器,非可稍了,而相觀每事欲了。生子痴,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了事正作痴,復為快耳!左丞總司天台,維正八坐,此未易居。以君盡性而處未易居之任,益不易也。想慮破頭,故具有白。」咸答曰:「衛公雲酒色之殺人,此甚於作直。坐酒色死,人不為悔。逆畏以直致禍,此由心不直正,欲以苟且為明哲耳!自古以直致禍者,當自矯枉過直,或不忠允,欲以亢厲為聲,故致忿耳。安有空空為忠益,而當見疾乎!」居無何,駿誅。咸轉為太子中庶子,遷御史中丞。

時太宰、汝南王亮輔政,咸致書曰:「咸以為太甲、成王年在蒙幼,故有伊、周之事。聖人且猶不免疑,況臣既不聖,王非孺子,而可以行伊、周之事乎!上在諒暗,聽於冢宰,而楊駿無狀,便作伊、周,自為居天下之安,所以至死。其罪既不可勝,亦是殿下所見。駿之見討,發自天聰,孟觀、李肇與知密旨耳。至於論功,當歸美於上。觀等已數千戶縣侯,聖上以駿死莫不欣悅,故論功寧厚,以敘其歡心。此群下所宜以實裁量,而遂扇動,東安封王,孟、李郡公,余侯伯子男,既妄有加,復又三等超遷。此之熏赫,震動天地,自古以來,封賞未有若此者也。無功而厚賞,莫不樂國有禍,禍起當復有大功也。人而樂禍,其可極乎!作此者,皆由東安公。謂殿下至止,當有以正之。正之以道,眾亦何所怒乎!眾之所怒,在於不平耳。而今皆更倍論,莫不失望。咸之愚冗,不惟失望而已,竊以為憂。又討駿之時,殿下在外,實所不綜。今欲委重,故令殿下論功。論功之事,實未易可處,莫若坐觀得失,有居正之事宜也。」

咸復以亮輔政專權,又諫曰:「楊駿有震主之威,委任親戚,此天下所以喧譁。今之處重,宜反此失。謂宜靜默頤神,有大得失,乃維持之;自非大事,一皆抑遣。比四造詣,及經過尊門,冠蓋車馬,填塞街衢,此之翕習,既宜弭息。又夏侯長容奉使為先帝請命,祈禱無感,先帝崩背,宜自咎責,而自求請命之勞,而公以為少府。私竊之論,雲長容則公之姻,故至於此。一犬吠形,群犬吠聲,懼於群吠,遂至叵聽也。咸之為人,不能面從而有後言。嘗觸楊駿,幾為身禍;況於殿下,而當有惜!往從駕,殿下見語:'卿不識韓非逆鱗之言耶,而欻摩天子逆鱗!'自知所陳,誠<名頁><名頁>觸猛獸之須耳。所以敢言,庶殿下當識其不勝區區。前摩天子逆鱗,欲以盡忠;今觸猛獸之須,非欲為惡,必將以此見恕。」亮不納。長容者,夏侯駿也。

會丙寅,詔群僚舉郡縣之職以補內官。咸復上書曰:「臣咸以為夫興化之要,在於官人。才非一流,職有不同。譬諸林木,洪纖枉直,各有攸施。故明揚逮於仄陋,疇咨無拘內外。內外之任,出處隨宜,中間選用,惟內是隆。外舉既穨,復多節目,競內薄外,遂成風俗。此弊誠宜亟革之,當內外通塞無所偏耳。即使通塞無偏,若選用不平,有以深責,責之苟深,無憂不平也。且膠柱不可以調瑟,況乎官人而可以限乎!伏思所限者,以防選用不能出人。不能出人,當隨事而制,無須限法。法之有限,其於致遠,無乃泥乎!或謂不制其法,以何為貴?臣聞刑懲小人,義責君子,君子之責,在心不在限也。正始中,任何晏以選舉,內外之眾職各得其才,粲然之美於斯可觀。如此,非徒御之以限,法之所致,乃委任之由也。委任之懼,甚於限法。是法之失,非己之尤,尤不在己,責之無懼,所謂'齊之以刑,人免而無恥'者也。苟委任之,一則慮罪之及,二則懼致怨謗。己快則朝野稱詠,不善則眾惡見歸,此之戰戰,孰與倚限法以苟免乎!」

咸再為本郡中正,遭繼母憂去官。頃之,起以議郎,長兼司隸校尉。咸前後固辭,不聽,敕使者就拜,咸復送還印綬。公車不通,催使攝職。咸以身無兄弟,喪祭無主,重自陳乞,乃使於官舍設靈坐。咸又上表曰:「臣既駑弱,不勝重任。加在哀疚,假息日闋,陛下過意,授非所堪。披露丹款,歸窮上聞,謬詔既往,終然無改。臣雖不能滅身以全禮教,義無靦然,虛忝隆寵。前受嚴詔,視事之日,私心自誓,隕越為報。以貨賂流行,所宜深絕,切敕都官,以此為先。而經彌日月,未有所得。斯由陛下有以獎厲,慮於愚戇,將必死系,故自掩檢以避其鋒耳。在職有日,既無赫然之舉,又不應弦垂翅,人誰復憚?故光祿大夫劉毅為司隸,聲震內外,遠近清肅。非徒毅有王臣匪躬之節,亦由所奏見從,威風得伸也。」詔曰:「但當思必應繩中理,威風日伸,何獨劉毅!」

時朝廷寬弛,豪右放恣,交私請託,朝野溷淆。咸奏免河南尹澹、左將軍倩、廷尉高光、兼河南尹何攀等,京都肅然,貴戚懾伏。咸以「聖人久於其道,天下化成。是以唐、虞三載考績,九年黜陟。其在《周禮》,三年大比。孔子亦云,'三年有成'。而中間以來,長吏到官,未幾便遷,百姓困於無定,吏卒疲於送迎」。時僕射王戎兼吏部,咸奏:「戎備位台輔,兼掌選舉,不能謐靜風俗,以凝庶績,至令人心傾動,開張浮競。中郎李重、李義不相匡正。請免戎等官。」詔曰:「政道之本,誠宜久於其職,咸奏是也。戎職在論道,吾所崇委,其解禁止。」御史中丞解結以咸劾戎為違典制,越局侵官,干非其分,奏免咸官。詔亦不許。

咸上事以為「按令,御史中丞督司百僚。皇太子以下,其在行馬內,有違法憲者皆彈糾之。雖在行馬外,而監司不糾,亦得奏之。如令之文,行馬之內有違法憲,謂禁防之事耳。宮內禁防,外司不得而行,故專施中丞。今道路橋樑不修,斗訟屠沽不絕,如此之比,中丞推責州坐,即今所謂行馬內語施于禁防。既雲中丞督司百僚矣,何復說行馬之內乎!既雲百僚,而不得復說行馬之內者,內外眾官謂之百僚,則通內外矣。司隸所以不復說行馬內外者,禁防之事已於中丞說之故也。中丞、司隸俱糾皇太子以下,則共對司內外矣,不為中丞專司內百僚,司隸專司外百僚。自有中丞、司隸以來,更互奏內外眾官,惟所糾得無內外之限也。而結一旦橫挫臣,臣前所以不羅縷者,冀因結奏得從私願也。今既所願不從,而敕雲但為過耳,非所不及也,以此見原。臣忝司直之任,宜當正己率人,若其有過,不敢受原,是以申陳其愚。司隸與中丞俱共糾皇太子以下,則從皇太子以下無所不糾也。得糾皇太子而不得糾尚書,臣之暗塞既所未譬。皇太子為在行馬之內邪,皇太子在行馬之內而得糾之,尚書在行馬之內而不得糾,無有此理。此理灼然,而結以此挫臣。臣可無恨耳,其於觀聽,無乃有怪邪!臣識石公前在殿上脫衣,為司隸荀愷所奏,先帝不以為非,於時莫謂侵官;今臣裁糾尚書,而當有罪乎?」咸累自上稱引故事,條理灼然,朝廷無以易之。

吳郡顧榮常與親故書曰:「傅長虞為司隸,勁直忠果,劾按驚人。雖非周才,偏亮可貴也。」元康四年卒官,時年五十六,詔贈司隸校尉,朝服一具、衣一襲、錢二十萬,諡曰貞。有三子:敷、晞、纂。長子敷嗣。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