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夷秩序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華夷秩序,或稱華夷之辨、夷夏之辨、天下秩序、夷夏大防,原是上古中原人用於區辨中原華夏與蠻夷的一種概念。中國歷史上「華夷之辨」的衡量標準大致有三個:血緣,地緣,以及衣飾、禮儀等文化。華夷之辨的宗旨植根於《春秋》以及《儀禮》、《周禮》、《禮記》、《尚書》。後來這個概念為儒家所繼承發揚,認為華夏之人群居於中央之國(漢地),為文明中心,因此逐漸產生了以漢文化禮義為區隔文明–野蠻的觀念。歷史上的主要外族例子有鮮卑、沙陀、女真、契丹、蒙古等。與四夷往來翻譯的機構稱為四夷館[1]。
天下秩序
在過去中原王朝傳統的冊封體制中,總綱乃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歷代中央王朝自為文明的中心。自中心向外輻射,依照「開化」程度的不同,存在着不同的層級。依次包括:世居其地,為國守疆的番、苗、夷及地方土司;代守門戶、納貢稱臣的藩屬;藩屬之外,則是沒有開化的化外之地。
在次理論性地說明了「中華」和「夷狄」區別的文獻,目前能確認的最早文獻始於春秋戰國。孔子主張名揚周初的禮樂制度,並排除夷狄起源的文化要素。新朝皇帝王莽一改西漢冊封夷狄為王的習慣,改變華夷秩序的觀點,將匈奴和高句麗的「王」降格為「侯」,導致此等國家疏離。
唐朝對西域擁有主導權,重視異國文化,外國人被唐朝政府起用的例子並不少見。宋朝時遊牧民族勢盛,儒學則較強調華夷秩序。
元朝被明朝滅亡,元遺民當中包括有漢人為元朝殉節,部分地主文人不願仕官效忠明朝廷,為此採取自殺、自殘肢體、逃往漠北、 隱居深山以及斬斷手指等方法,誓不出仕。為此朱元璋設立新刑罰,宣告「寰中士大夫不為君用」為罪行,殺害當時許多不願效忠明朝以及為新朝當官的學者:「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誅其身而沒其家,不為之過」。古人的華夷之辨具有族裔色彩,蒙元滿清實際上是「夷狄入中國主天下」。
明朝被清朝所滅亡,一些明朝遺臣不願為清朝效力,並採取抵抗清朝或流亡他國(如日本、朝鮮、越南等)的方式,例如明朝遺臣朱舜水選擇流亡日本。
清朝時華夷思想逐漸被瓦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政初期,對儒學持強烈否定態度,中華中心思想在當時的政治背景下曖昧化。由於列寧斯大林主義認為民族主義會在工人中間起極大的腐蝕作用,因此支持民族自決和民族自治。
在白壽彝[2]看來,孔子在華夷之辨的態度上是理智的,孔子在口氣上對夷狄蠻貊看似有點不以平等相看,但認為他們和諸夏之間存在着共同的道德標準,認為夷狄也有長處,有的地方比諸夏還好。孔子的這些思想,與所謂狹隘的民族觀念的是不相同的。他還指出,孟子「吾聞用夏變夷者,未聞變於夷者也」(《孟子·滕文公上》)的話,不只是表示了學術上的門戶之見,而且表示了對其他民族的嚴重歧視。然而,這種歧視只表現為文化上的優越感,即使作為華夏亦不會無緣無故的侵犯四夷的權益,除正義性的保衛華夏時的武裝外征外,整個中國古代很少有無故征伐周邊「四夷」的歷史行為,因為這要被看成是「不仁」和「無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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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四夷館,在線新華字典
- ↑ 白壽彝生平經歷簡介如何評價白壽彝?,中國歷史網,2019-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