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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參事室

(重新導向自 参事室)

國務院參事室,簡稱參事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政府參事工作的正部級直屬機構。

國務院參事室於1954年9月設立,為具統戰性及諮詢性,是政府決策的智力支持機構[1]。前身為1949年11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參事室。

目錄

沿革

1949年4月7日,上海解放前夕,毛澤東主席電示中共中央華東局領導人,提出上海解放後應設參事室,為建設新上海出謀劃策。1949年11月11日國務院參事室成立,各省區市政府參事室也於1950年左右相繼成立,政務院制定了《政務院參事室暫行工作簡則》。

1951年7月,經毛澤東倡議,設立了中央文史研究館。目前兩者合署辦公,在中共國務院參事室黨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2008年11月起,經國務院領導批准,國務院參事室設立了特約研究員制度[2]

職責

根據《國務院參事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務院參事室(中央文史研究館)承擔下列職能:

  1. 組織參事對政府工作的某些方針政策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研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參政諮詢。
  1. 組織參事對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草案進行研究評議。
  1. 貫徹執行黨的統一戰線政策,支持、組織參事和館員參加愛國統一戰線工作。
  1. 對各地參事室的業務工作進行指導。
  1. 組織參事及時了解和掌握黨中央、國務院的方針、政策。
  1. 承辦國務院參事、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的選聘工作。
  1. 為參事、館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做好服務工作。
  1.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業務

2010年1月,《政府參事工作條例》正式實施,促進參事工作進一步規範化。根據《條例》,參事室的主要職責是參政議政、建言獻策、諮詢國是、民主監督、統戰聯誼。

政府參事是直接為政府領導同志服務的,由行政首長直接聘任,不代表任何黨派、部門的利益。與各種智囊機構不同,參事室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擁有建言獻策的「綠色通道」,即參事建議直達直批、無障礙呈送。參事和館員由國務院總理聘任。參事、館員、特約研究員多數是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也有中共專家、學者和富有經驗的領導幹部。

除國務院設立參事室外,省級人民政府和許多省轄市人民政府也都設有政府參事室。凡設立參事室的地方人民政府,大都設有文史研究館。地方文史研究館的館長和館員亦由地方政府首長聘任。

近年來,國務院參事室積極開展同世界一些國家智庫的業務交流與合作。截至目前,已同22個國家和地區的33家智庫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合作關係。

視頻

國務院參事室 相關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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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史館 國務院參事室 陳祖武先生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