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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煙器材

發煙器材用以構成煙幕的裝置、彈藥和車輛的統稱。包括各種機械發煙器、發煙罐、發煙手榴彈、發煙炮彈、發煙火箭彈和航空煙幕彈等。主要用以構成遮蔽煙幕、迷盲煙幕、迷惑煙幕。發煙器材的類型、結構、成煙機理及性能是由發煙劑的種類決定的。發煙劑有固態發煙劑和液態發煙劑兩種。固態發煙劑,主要有六氯乙烷-氧化鋅混合物、粗蒽-氯化銨混合物和黃磷、紅磷等。

目錄

簡介

升華型發煙器材,包括發煙罐、發煙手榴彈。它的殼體由金屬或硬紙、塑料製成,內裝固態發煙劑。發煙過程是利用發煙劑中的燃燒物質燃燒反應時產生的大量熱能,使成煙物質升華,在大氣中冷凝成煙。這類器材結構簡單,攜帶和使用方便。蒸髮型發煙器材,通常分為受熱蒸髮型和反應蒸髮型。受熱蒸髮型發煙器材包括機動式和脈動式發煙器、發煙汽車等,內裝中性高沸點液態發煙劑。發煙過程是將發煙劑經噴嘴霧化,送至加熱器使其受熱、蒸發,形成過飽和蒸氣,排至大氣中冷凝成霧。這類器材的特點是發煙量大,成煙效率高,可長時間連續發煙。反應蒸髮型發煙器材,類似升華型發煙器材,不同的是內裝固態發煙劑,燃燒時產生的熱能,將成煙物質蒸發至大氣中冷凝成煙。

評價

發煙器材應用在軍事上的歷史悠久。據史料記載,中國早在西周時期就用烽燧作為報警的信號。制式發煙器材的使用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當時出現了結構較為簡單的發煙罐、發煙手榴彈等。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發煙器材趨於完善,各主要國家軍隊裝備的發煙器材多達數十種。戰後一段時間,發展較為緩慢。1973年第四次中東戰爭使用煙幕的經驗,重新引起了人們對發煙器材的重視。許多國家的軍隊都在開展對具有干擾多波段性能的、能快速成煙的、高效應的發煙器材及其使用方法的研究,系統地對無毒、無刺激、高分子材料等發煙劑進行探索,力求提高其使用效能和擴大其使用範圍。[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