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前身是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1970年10月,市勞動局併入天津市綜合計劃局;1972年12月,重新成立天津市勞動局;1998年5月,組建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天津市[1]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主管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事務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2018年11月,將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軍官轉業安置職責劃入組建天津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擬訂相關地方性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引進開發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擬訂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編制本市技工學校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
四、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養老和工傷、失業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擬訂養老、工傷、失業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擬訂養老、工傷、失業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調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資制度,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留學人員來津(回國)工作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2],承擔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及各系統表彰、獎勵和授予榮譽稱號的綜合管理工作;承辦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人事任免和市政府任免領導人員的有關事項。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一、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四、組織推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招商引資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資料天津市概況,豆丁網, 2016-01-28
- ↑ 《天津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實施細則》印發,天津中公教育 , 2020-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