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的文(函)電處理工作,草擬、審核、印發以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件[1]

(二)負責區政府大型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指導、協調、督促區政府全區性會議(活動)會務工作。

(三)檢查、督促區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四)根據區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相關的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收集、編輯、報送和處理省政府和廣州市政府領導參閱的信息資料。

(五)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

(六)根據區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外地駐增城單位、駐軍等關係,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七)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調新聞單位對區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務活動的宣傳工作。

(八)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政策、法律法規,承辦區政府外事具體工作事務,制定外事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全區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制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區委、區政府總值班室的工作,辦理向廣州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的緊急重要事項。

(十一)統籌推進全區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牽頭推進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文(函)電收發、分送、編號、立卷、歸檔、印鑑、保密等工作;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會議及活動的組織安排等工作;負責區政府黨組會議、區政府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會和區政府辦公室黨組會議、區政府辦公室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會的組織安排等工作;負責辦公室黨務、人事、紀檢監察、工會、計劃生育工作。

二、綜合一科

負責涉及審計、發展改革、經濟建設、商貿、民政社會事業等方面的文電(含密件、黨委文件)辦理工作,草擬和審核以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與上述方面相關的文件、文(函)電;負責分管上述方面的區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會議、調研、考察、出席活動及相關綜合性文稿的組織協調工作,及其決定事項、重大問題的跟蹤、協調、催辦和督促落實工作;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工作。

三、綜合二科

負責涉及城市建設、自然資源、城市管理[2]、農業林業等方面的文電(含密件、黨委文件)辦理工作,草擬和審核以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與上述方面相關的文件、文(函)電;負責分管上述方面的區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會議、調研、考察、出席活動及相關綜合性文稿的組織協調工作,及其決定事項、重大問題的跟蹤、協調、催辦和督促落實工作;負責全區公文交換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外地駐增城單位、駐軍等關係,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四、督辦科

負責督促檢查中央、省、市和區政府各項重大決策、工作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區政府各類會議決定事項、重大問題的協調、督促、催辦;負責處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協調、檢查、督促代表議案、建議和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協應由區政府辦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區長辦公會議的會務及會議紀要草擬、審核把關工作。

五、調研科

承擔區政府交辦的調研專題,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承擔或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修改區政府主要領導的講話稿和區政府重要文稿;協調指導全區政府系統的調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區性重點工作調研活動;負責政府政務信息的調研、收集和整理,負責向省政府、廣州市政府報送政務信息。

六、政策法規科(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科合署辦公)

承辦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工作;組織編制區本級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公開目錄和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指導、協調全區政務公開工作,承辦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安排區政府對外新聞發布工作,協調新聞單位對區政府重大措施出台、重要政務活動的宣傳工作。統籌推進全區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牽頭推進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承擔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各鎮街公務用車編制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區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及各鎮街公務用車定編後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區紀委監委等有關部門查處違紀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配合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七、區委區政府總值班室

負責區委、區政府總值班室的工作,做好應急值守以及對區委、區政府領導的值班服務;辦理向廣州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的緊急重要事項。

八、外事科

執行國家對外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外事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全區對外交往事宜,負責邀請外國人來增城訪問事宜;負責區因公出國、赴港澳報批、證照辦理工作;負責友好城市的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本區涉外事務及外國人在本區發生的涉外事件。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