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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投毒案
圖片來自storm

復旦投毒案,司法稱林森浩故意殺人案,2013年4月發生於復旦大學楓林校區。同為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2010級碩士研究生、住同寢室的林森浩與黃洋因瑣事發生矛盾,林森浩於3月31日從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實驗室取得劇毒化學品N-二甲基亞硝胺原液並隨後投放至寢室的飲水機內,黃洋翌日(4月1日)飲用該飲水機的水後感覺不適遂前往中山醫院就診。由於病因不明,雖經醫院全力搶救但黃洋病情卻持續惡化,最終於當月16日下午15時23分搶救無效不幸去世。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故意殺人罪判處林森浩死刑。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維持原判。2015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林森浩死刑。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在上海被執行注射死刑[1]

加害人

林森浩(1986年10月17日-2015年12月11日),廣東省汕頭市人,家中排行第三, 有兩姐姐一弟一妹。父親在服裝廠打工, 母親從事廢品回收工作,並患有心臟病。

林森浩高中就讀於潮陽一中, 2006年考入中山大學中山醫學院。 2010年免試進入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攻讀研究生,並在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見習,專業為影像醫學與核醫學。

黃洋事發前居住在復旦大學楓林校區西區20號樓421寢室,林森浩系與黃洋為同寢室室友。

相關各方

被害人

黃洋(1985年8月15日-2013年4月16日),四川省自貢市榮縣人,家中獨子。父母均為下崗職工。

黃洋高中就讀於位於榮縣的榮縣中學。在2004年首次參加高考時因分數未達到理想學校的分數而選擇了復讀。2005年第二次高考的他以690分進入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預防醫學專業學習,2010年轉入臨床醫學專業,並獲得直研進入復旦大學附屬眼耳鼻喉科醫院耳鼻喉科的機會。讀研期間黃洋曾接受學校的特困生獎助金。黃洋在事發前剛獲得了直升博士生的機會,考博成績獲得耳鼻喉科第一名。

參考文獻

  1. 注射死刑,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