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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春搞的「包產到戶」為什麼會失敗

探春的「包產到戶」註定失敗

「才自清明志自高,生於末世運偏消。」這是曹雪芹對玫瑰花似的三小姐探春的判詞。探春不但有吟詩作詞之才,更有治家經濟之才。最終她只能遠嫁異國他鄉,「清明涕淚江邊望」。

讀紅樓者,為探春感嘆的人很多,嘆她不幸是庶出,還攤上那樣不爭氣的生母趙姨娘;探她生為女身,不能走科舉仕宦之道,一展平生才學。但如果僅僅限於此,只是皮相之論,這兩點固然是決定探春命運的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曹公已經說出來了:生於末世,有其才,而不逢其時,不得其位,即使她是男人,即使賈府有十個探春,依然不能挽救賈家敗亡的命運。

最能顯出探春經濟之才、堅毅性格、處事公道的是她因鳳姐休病假,代理榮國府內務總管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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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春搞的「包產到戶」為什麼會失敗

探春搞的「包產到戶」,並沒有太大的財政上的收益,此舉強調的是勤儉持家、量入為出的儒家價值觀。她改革的着眼點,便是承認人有私心、圖私利的現實,試圖打破榮府責權不分、濫收濫支的宿弊,用利益驅動這支大手來管理、制約屬下,李紈的評價是:「使之以權,動之以利,——再無不盡職的了」。一是縮減重複支出。為寶玉、賈環、賈蘭上學每年向家學支付8兩銀子用來買點心、紙筆,而此項財政支出已經包含三位公子哥的月錢之內。這種虛支冒領在國有企業中是常見的事,無非是假造個名目給某些人謀利益而已。因此這筆錢被探春免了。二是剝奪了府中買辦採辦姑娘、丫環脂粉錢的權力。買辦買的東西又貴又不合適,想必是吃了商家的回扣,而大部分姑娘只能用自己的月錢去買合心意的化妝品。——從古到今,大家族、大企業里用公家的錢來採購辦公用品,總是價格昂貴質量很差,其中的奧妙賈府的人都很明白。

這項措施是「節流」,另一項「開源」的措施便是在大觀園中實行「包產到戶」,將園圃、池塘劃成一塊塊「自留地」,承包給老成本分的老媽媽,其好處用探春的話來說,「一則園子有專定之人修理,花木自然一年好似一年了,也不用臨時忙亂;二則也不致作踐,白辜負了東西;三則老媽媽們也可藉此小補,不枉成年家在園中辛苦;四則也可省了這些花兒匠,山子匠,並打掃人等的工費。」借用30年前流行的一句話:「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便是自己的」,這樣的改革措施應當是皆大歡喜呀。

探春開始代理CEO碰到的第一件事,就是駁了生母趙姨娘的面子,照着賈府的慣例支付趙姨娘兄弟的喪葬費,接着向自己的兄弟、侄兒開刀,免了家學裡的錢。有人說探春涼薄,而我認為這正是有大志、幹大事者必須具備的素質,不能徇私,因為吳新登家的等一干「刁奴」都在看戲,看探春在牽扯到自己的事面前,能否公道正派,探春不如此不能立威取信。這點鳳姐看得明明白白,關照平兒要以實際行動來支持探春。自古改革者做大事之初,必須樹立威信,就如商鞅變法開始時,懸賞百姓扛一根木頭從北門到南門一樣。我猜想探春拉下臉,不給生母面子的決絕之時,心中一定是萬分的悲涼。——儘管她沒說哪怕前面有地雷陣或者萬丈深淵之類的豪言壯語。

改革的設計合乎經濟規律,改革倡導者探春本人的手段、人品也很適當。為什麼失敗了呢?可以從探春本人所處的位置,當時賈府及朝廷的大環境來分析。

首先是探春代理CEO的含金量不高,她是替鳳姐當差的,賈府並沒有正式授予她正式的權力。她將園圃承包給老媽媽固然是「使之以權」,可自己的權力來源都成問題,說穿了她是臨時雇來的,重大問題上不能最終拍板,可她自己又想有所作為。這種情形下,縱然費盡移山心力,也是枉然。

其次是賈府內部權力結構沒有根本的改觀,既成的利益格局難以撼動。賈母是最高權力擁有者,她一言九鼎,賈府所有的活動都以她為中心,她儘管知道賈府在坐吃山空下去是不行的,可是以她垂暮之年,是不願意冒險打破目前各種利益分配格局的,她最現實的選擇便是維繫賈府表面上和和氣氣平平穩穩這種來之不易的安定局面。而她作為最高權力擁有者,可以帶頭破壞規矩而別人不能追究。鳳姐當政時,襲人的媽死了,因為她得寵於賈母、王夫人,便可不按規矩賞銀四十兩,整整是給趙姨娘的兩倍。對於自己頂頭上司的違規行為,探春只能無可奈何,這種改革能徹底麼?因為賈府權力結構未變,探春這點小措施只能是點綴,她可以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多收幾升芝麻,卻不能阻止更有權力者丟更多的西瓜。

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是,賈府的興衰在當時,不在於子弟肖與不肖,也不在於經營方式如何,而是在於它生存的政治環境如何,也就是說賈妃是不是繼續得寵於皇帝。因為當時並不是自由競爭的經濟體系,這些豪門大戶所有的經濟利益都是政治權力的孳息。當時做大官的家庭收入來源不外乎兩個,一是地租,二是當權時的灰色收入,本人的薪水占很小的比例。而這兩項收入都和本人的政治地位息息相關。如果賈妃繼續得寵,而不是抑鬱中死去,甚至生了兒子做了皇儲,賈府的子弟再怎樣不治產業,也會繼續維持烈火烹油的興盛。而一旦政治上失勢,皇帝雷霆震怒,賈府的子弟再有出息,平時支出再節約,有司一抄家,照樣「白茫茫一片真乾淨。」因此,不能用現在的經濟學理論去衡量當時的權貴經濟,在政治權力通吃一切的大觀園時代,腐敗是增加經濟收益的必需,浪費也是維繫那種經濟體系運轉的必然。開源節流、勤勞致富只是具道德教化上的意義。

探春採取的「包產到戶」,靠激勵機制來驅動員工,道理其實很簡單,歷史上許多人都嘗試過。春秋戰國時期的「開阡陌,費井田」,商鞅廢除貴族門第特權,以戰功定爵位都是這種「包產到戶」。但是有的成功了,有的失敗了。對比這些成敗的例子,都有一個規律,最高權力擁有者是否支持改革,政治資源是否得到合理的配置是最重要的,這些問題解決了,經濟問題自然而然得到解決。王安石新法的命運,就取決於當時皇帝是誰。權力構架沒有根本的變革,既得利益者掌握了比改革者更大的政治資源,那麼純粹通過經濟上的變革,想富國強兵最終會是「千里東風一夢遙。」探春的興利除宿弊如此,晚清的洋務運動亦如此。

曹雪芹安排探春遠嫁是不是可以有某種解讀:曹公太憐惜探春之才,在賈府所處的土地上無法有所作為,只有讓她去父母之邦,走得遠遠的。也許更遠的地方,有探春的夢想,也有曹公的夢想。「道不行,浮槎于海」,對探春這種人來說,未必不是件好事。[1]

曹雪芹

曹雪芹(約1715年5月28日—約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夢阮,號雪芹,又號芹溪、芹圃,中國古典名著《紅樓夢》的作者,祖籍存在爭議(遼寧遼陽、河北豐潤或遼寧鐵嶺),出生於江寧(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內務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寧織造曹寅之孫,曹顒之子(一說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於過度的憂傷和悲痛,臥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貧病無醫而逝。關於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說。[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