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福 (鹽政)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普福(?-1768),滿人,當過知縣、知府、戶部郎中等職。
康乾盛世下的貪污受賄大案
乾隆三大案之一的兩淮鹽引案。普福是主角之一。
因為普福在戶部呆過十幾年,深知鹽政弊端,上任後,一反前吉慶分發引票的方法。過去吉慶是將新增引票按鹽商人數平均分發,而普福卻按總商送給自己銀子的多少來決定引票的多少。這一着非常有效,消息傳出,人人爭着饋送重禮。上任不到一年,普福就積攢了十多萬兩銀子。他是個斂財老手,這筆巨款沒有讓它躺着,而是分別寄存到親戚那裡,請他們開當鋪、開商號,讓銀兩繼續增值。乾隆二十三年,普福調任他職,新上任的鹽政老爺名叫髙恆。此人的來頭更大。他是大學士高斌之子,乾隆寵慧哲貴妃之弟[1]。乾隆三十年,高恆在調至北京後,由普福接任兩淮鹽政,到乾隆三十三年又由尤拔世接替普福。尤拔世不敢明說前任鹽政們貪瀆情事,但他是以先備案的方式來保護自己。乾隆三十三年提引案,則是由該年新任鹽政尤拔世索賄未遂後的一份奏摺引起的,看起來像是交接的例行公文,實則隱含備案。為查清此案,特令江蘇巡撫彰寶到揚州會同尤拔世進行審理[2]。最後,二十年來,歷任鹽政吉慶、普福、高恆,運使盧見曾除抄沒全部家產外,均被處以死刑。歷任運司七人受到革職、降級處分[1]。
參考資料
- ↑ 1.0 1.1 曾錚. 清代官場奇聞. 華文出版社. 1993. ISBN 978-7-5075-0133-9.
- ↑ 汪崇篔. 明清徽商經營淮鹽考略. 巴蜀書社. 2008. ISBN 978-7-80752-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