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看唐朝時期的《中國好聲音》
中國好聲音 |
來看看唐朝時期的《中國好聲音》海選、PK,從超女、快男到《中國好聲音》,近年國內以唱歌為「主題」衍生出的選秀節目層出不窮。其實,早在唐代就有了這樣形式的海選大賽,而且是宮廷組織的官方全國範圍唱歌選秀大賽,規模和規格都比現在還要高很多![1]
不信?
教坊成立於玄宗開元二年,是唐代極其重要的宮廷音樂機構之一,因此歷來深受學術界的關注。但是從已有的研究成果來看,學者們對唐代教坊的關注主要集中在盛唐教坊的考察與研究上,而對中晚唐教坊則相對忽略。
到了中晚唐,教坊雖然仍保持着在內部選拔與培訓樂人的傳統,如《樂府雜錄》主要記載宮廷樂人的活動,其中擅歌的有米嘉榮與米和父子,擅琵琶的有曹保保、曹善才與曹剛祖孫三代等。但同時它逐漸地由封閉走向了開放,這主要體現為兩方面:一是在樂人選拔與音樂技藝學習等方面向民間全面開放;二是在音樂表演上,教坊樂人實行僱傭制,全面地參預到民間音樂活動中。
首先,中晚唐教坊大量地從民間選拔樂人。前言已言,教坊初成立時,成員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太常寺中俗樂樂人和玄宗蕃邸散樂樂人,但是到了開元後期,也會從民間選拔樂人,如《樂府雜錄》載當時著名的歌唱家許和子,是內教坊的,她就是由民間選拔來的,「本吉州永新縣家女也,開元末選入宮,即以永新名之,籍於宜春院。」但從現存史料來看,這並不常見。到了中晚唐,教坊已經從青樓、家庭、軍營與地方州縣等地選拔樂人了。從青樓選拔樂人,如李涉《寄荊娘寫真》:「章華台南莎草齊,長河柳色連金堤。青樓曈曨曙光蚤,梨花滿巷鶯新啼」,可見荊娘為青樓歌妓;從詩中描寫荊娘活動時用「湘靈」、「瀟湘」等詞彙來看,她居於今天的湖南省境內;從詩中「章台玉顏年十六,小來能唱《西梁曲》」、「教坊大使久知名,郢上詞人歌不足」、「上清仙女征遊伴,欲從湘靈住河漢」、「豈期人願天不違,雲軿卻駐從山歸」等來看,她曾受到教坊的關注,但最終因為其它原因沒有成行。如王建的以穆宗與敬宗朝宮廷生活為描寫內容的《宮詞一百首》,其中有「青樓小婦砑裙長,總被抄名入教坊。」如晚唐孫棨《北里志·序》亦載當時京城飲妓不少入籍到教坊中,接受教坊的管理,「近來延至仲夏,京中飲妓籍屬教坊,凡朝士宴聚,須假諸曹署行牒,然後能致於他處。惟新進士設筵,顧吏故便可行牒。追其所贈之資,則倍於賞數。諸妓皆居平康里,舉子新及第進士三司幕府,但未通朝籍未直館殿者,咸可就詣」等。
中晚唐教坊還從家庭中選拔樂人,如唐段安節《樂府雜錄·歌》載張紅紅先是因為擅長歌唱而被大將軍韋青納為姬,後來她在大曆年間又被韋青進獻給朝廷。從張紅紅進入宮廷後居於「宜春院」來看,她進入的是教坊中的內教坊,因為唐崔令欽《教坊記》載內教坊中的內人就是居於宜春院,「妓女入宜春院,謂之『內人』,亦曰『前頭人』——常在上前頭也。」如唐李絳《李相國論事·論擇采事》有:「元和八年冬,教坊使忽於外間採擇人家子女及有別室內妓人,皆取以入,雲奉密詔,眾議喧然」,從憲宗曰「朕緣丹王己下四人,院中都無侍者,朕令其於樂宮中,及閭里有情願者,厚與其父母錢帛,只取四人,四王各一人」等來看,京師人之所以「喧然」,是因為教坊強行從家庭中選拔樂人,反推之,中晚唐家庭樂人只要出於自願,就可以成為教坊樂人。中晚唐家庭樂人有選擇是否進入教坊的充分自由,如唐段安節《樂府雜錄·箜篌》載「太和中有季齊皋者,亦為上手,曾為某門中樂史,……大中末,齊皋尚在,有內官擬引入教坊,辭以衰老,乃止」;如唐沈亞之《歌者葉記》有「然以莒能善人,而優曹亦歸之,故卒得不貢聲禁中」等。這些充分說明中晚唐家樂進入教坊已是常見的社會現象。
另外中晚唐教坊也從軍營中選拔樂人。如文宗「甘露之變」後,開始留意聲樂,「洎今十年,未嘗採擇。自數月已來,天眷稍回,留神妓樂,教坊百人、二百人,選試未已,莊宅司收市,亹亹有聞。昨又宣取李孝本之女入內」,李孝本二女最初是因父罪被充入到神策軍的,「李孝本二女配沒右軍,上取之入宮。秋,七月,右拾遺魏謩上疏……」,元人胡三省注「右軍」曰:「右軍,右神策軍」等,可見李孝本二女是從神策軍中被文宗選入到教坊的,而神策軍是中晚唐禁軍的核心。同時它也從地方府縣選拔樂人,如唐段安節《樂府雜錄·俳優》載僖宗幸蜀時,「戲中有劉真者,尤能,後乃隨駕入京,籍於教坊」等。
由此可見,中晚唐教坊樂人的來源極其廣泛,甚至市井之人也可以入籍教坊,「宗善擊球,於是陶元皓、靳遂良、趙士則、李公定、石定寬以球工得見便殿,內籍宣徽院或教坊,然皆出神策隸卒或里閭惡少年,帝與狎息殿中為戲樂。」這種複雜的成員構成必然會帶來了管理上的變化。中晚唐教坊對樂人的管理不再象盛唐那樣嚴格,變得松馳。到了晚唐,教坊對樂人已經不再具有約束力,面對樂人私自外出表演以謀利的現象,教坊不得不請地方官府協助管理,如「大中六年十二月,或巡使盧潘等奏,准四年八月宣約教坊音聲人。於新授觀察節度使處求乞,自今已後,許巡司府州縣等捉獲,如是屬諸使有牒送本管,仍請宣付教坊司為遵守依奏」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