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強制執行疑難問題與實務要點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民事強制執行疑難問題與實務要點》,作者:向國慧,著:向國慧,裝幀:平裝,印次:1,定價:69.00,ISBN:9787521628647,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圖書約1000種,涵蓋法律法規、法律工具書[1]、法律基礎知識讀物、法律職業考試、法律實務、法學學術、法律教材教輔、黨政、大眾社科等領域。出版形式包括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及互聯網產品等[2]。
作者介紹
向國慧,四川宜賓人,西南政學學博士,執行局法官,長期從事強制執行工作,具有豐富的強制執行實踐經驗和深厚學理底,處理了大量疑難複雜案件。其中,其承辦的河南神泉之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與趙五軍、汝州博易觀光醫療主題園區開發有限公司等執行監督案2019年入選為指導案例(指導案例122號),長沙盛世某某有限公司保全執行案入選第三批保護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典型案例(2021年),另有多篇案例入選《案例選》《公報》,十餘篇在《人民司法》《法律適用》《中國應用法學》《執行工作指導》《報》等刊物刊載。曾參與多部執行局編寫的理解與適用類圖書的編寫工作。
目錄
專題一 執行內容的確定及變更
章 確定執行內容的意義及一般方法
一、執行依據執行力及其作用範圍
二、確定執行內容的一般方法
三、限於判決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
四、一般在執行依據主文中予以確定
第二章 執行內容的擴張
一、執行範圍向判決理由中的判斷擴張
二、執行到期債權時的執行範圍擴張
三、遲延履行金執行
四、特定物的交付執行及擴張
第三章 執行內容的限縮及轉換
一、消滅妨礙債權人請求的事由
二、執行特定物時執行範圍轉換問題
三、執行種類物時執行範圍轉換問題
四、代履行問題
五、執行和解協議是否可以強制執行
第四章 執行內容的補充
一、執行內容補充的現實必要
二、執行依據設定條件時如何確定執行內容
三、需要結合履行情況確定執行內容時如何執行
專題二 強制執行對象範圍的確定及變更
章 確定強制執行對象範圍的一般方法
一、確定強制執行對象的標準
二、不動產、動產的權利外觀
三、財產的權利外觀
四、對借名買房、股權代持等問題的實質判斷
第二章 金錢債權的強制執行對象範圍變更
一、被執行人責任財產範圍擴張
二、被執行人責任財產的恢復
三、執行對象的
第三章 人身作為執行對象
一、關於人身是否可以作為執行對象的爭論
二、涉及人身的執行程序及其完善
第四章 執行對象豁免
一、專享住房是否可以豁免執行的問題
二、生活必需費用、生活必需品應當豁免
三、機關法人作為被執行人時的財產執行豁免問題
專題三 執行當事人的確定及變更
章 確定執行當事人的一般方法
一、執行當事人一般是執行依據載明的權利義務人
二、執行當事人變更與追加的一般規定
第二章 變更繼受人為當事人
一、向一般繼受人擴張
二、執行力向特定繼受人擴張
第三章 追加變更連帶權利義務主體作為執行當事人
一、是否可以追加變更連帶權利義務主體為當事人
二、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
三、合夥企業
四、企業法人分支機構
五、未依法履行清算義務的股東、董事和控股股東
六、瑕疵出資的股東
七、共同債務問題
八、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認情形
專題四 執行範圍確定及變更的程序
章 程序救濟的基本方式
一、影響程序救濟設置的因素
二、程序救濟的幾種主要方式
第二章 變更追加當事人的程序及救濟
一、申請——裁定——複議程序
二、申請——裁定——執行異議之訴程序
三、對二元救濟機制的爭議
第三章 執行內容確定及變更的程序及救濟
一、執行依據附條件或者期的救濟程序
二、執行內容不明確時的執行程序及救濟
三、繼續履行合同的執行內容確定及救濟程序
第四章 執行債權的程序及救濟
一、執行到期債權的一般程序
二、次債務人對到期債權提出異議後當事人應如何救濟
三、關於對判決確定的到期債權應如何執行
四、協執行範圍擴大問題
五、不當追究次債務人責任的問題
六、對凍結裁定提出異議的效力
第五章 排除執行依據可執行的救濟程序
一、異議複議程序
二、我國債務人異議之訴制度的探索
第六章 強制執行對象範圍變更的救濟程序
一、責任財產範圍擴張時的救濟程序
二、責任財產縮的救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