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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監察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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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監察委員會是由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並向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2018年1月9日上午,池州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市委書記王宏,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張勇共同為市監察委員會揭牌。至此,該市市及4個縣區監察委員會全面完成組建,掛牌成立。

現任中共池州市委常委、池州市紀委書記、池州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張勇

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1](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權限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2]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現任領導

2018年1月8日,經池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投票選舉,池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張勇當選該市首任監察委員會主任,並面對憲法莊嚴宣誓。

2022年1月13日,經池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投票選舉,張勇當選監察委員會主任。

委員:章婁平、劉月華、吳紅瑛。

參考文獻

  1. (受權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搜狐,2018-03-26
  2. 公職人員三境界,搜狐,202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