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臨床鑑定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法醫臨床鑑定運用法醫臨床學的理論和技術,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鑑定和評定。其主要內容包括:三期鑑定(誤工期、營養期、護理期)、保險鑑定、護理依賴程度鑑定、醫療依賴程度鑑定、人身損傷程度鑑定、損傷與疾病關係評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勞動能力評定、活體年齡鑑定、性功能鑑定、醫療糾紛鑑定、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鑑定、致傷物和致傷方式推斷等。以及提供涉及法律訴訟相關的臨床醫學專業意見。[1]
概念
「法醫臨床鑑定」(Clinical forensic identification),俗稱活體損傷鑑定。法醫臨床鑑定,是指運用臨床醫學和法醫學及其他自然科學的理論和技術,研究和解決與法律有關的人體傷、殘以及其他生理病理等醫學問題的一門學科。它的重要任務是解決與活體損傷有關的致傷性質、方式、工具及損傷程度、傷殘等級,醫療糾紛等相關問題,為司法審判提供科學依據。
其主要內容包括:人身損傷程度鑑定、損傷與疾病關係評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評定、勞動能力評定、活體年齡鑑定、性功能鑑定、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鑑定、致傷物和致傷方式推斷等。刑事訴訟法第105條規定:「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徵、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進行檢查。被告人如果拒絕檢查,偵查人員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強制檢查。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或者醫師進行。」活體損傷的鑑定是以活體為主要研究對象,運用臨床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研究並解決涉及法律問題的人體傷、殘及其他生理、病理等問題。[2]
概念
涉及內容
法醫臨床鑑定主要涉及以下內容:
損傷程度的鑑定
這是活體檢查中最常見的內容,確定損傷的性質與程度、推定致傷物體與作用方式、估價損傷的預後及可能發生的後遺症。其中的損傷程度鑑定直接關係到定罪與量刑,民事賠償和治安行政處罰。根據損傷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傷、輕傷和輕微傷。
傷殘程度鑑定
鑑定時須參考與殘疾程度鑑定有關的法規,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傷殘十級分類法,職業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人身保險傷殘程度分類表等。
性問題鑑定
檢驗是否被強姦,有無性病傳染,有無妊娠分娩,是否墮胎,確定性功能狀態。
疾病的診察確定現有疾病與損傷的因果關係
疾病是否由損傷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損傷而加重、惡化。
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鑑定
詐病是身體健康的人為了達到個人目的偽裝有病,如偽裝肢體癱瘓或偽裝精神病,造作病是故意毀損自己或授意別人毀損自己造成的損傷或疾病。活體損傷鑑定,主要是根據傷病的具體情況選擇應用相應的臨床醫學診斷方法,如採用視覺、聽覺腦幹誘發電位、CT、核磁共振、PET等檢查方法,但應當注意的是在法醫學鑑定中被檢查者出於各自的動機,有可能誇大病情或傷情,也有可能隱匿病情或傷情,所以,要以客觀檢查為主,探討各種症狀,對被檢查者的陳述和症狀進行審查,才能保證鑑定的客觀、公正。
醫療終結時間鑑定
人身損害受傷後經過診斷、治療達到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治癒(即臨床症狀和體徵消失)或體徵固定所需要的時間評定。
勞動能力評定
勞動能力評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分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醫療費審查
對醫療費用的合理性審查,醫療費是自然人的身體受到不法侵害後所接受的醫學上的檢查、治療和康復中所需的費用。
後續治療費評定
受害人因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後續治療費用。
傷殘輔助用具費評定
就是受害人用於購買補償喪失了的器官功能的傷殘用具的費用,也稱為補償功能器具費。
護理依賴程度評定
護理依賴是指傷、病致殘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賴他人護理者。生活自理範圍主要包括下列五項:①進食;②翻身;③大、小便;④穿衣、洗漱;⑤自我移動。 護理依賴的程度分三級:①完全護理依賴 指生活不能自理;②大部分護理依賴 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③部分護理依賴 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致傷物和致傷方式推斷
根據損傷特徵推斷致傷物和致傷方式。致傷工具的推斷一般從兩方面來進行,首先要根據損傷的種類如擦傷、挫傷、咬痕、創、骨折等區分該損傷系鈍器傷、銳器傷或火器傷。然後再根據損傷的形態,如形狀、大小等來推測致傷物的形狀、大小、重量、長度、厚度及有無棱邊、稜角或其它特徵。
鑑定項目
損傷疾病關係鑑定
疾病是否由損傷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損傷而加重、惡化。
醫療費審查
對醫療費用的合理性審查 , 醫療費是傷者受到侵害後所接受的醫學上的檢查、治療和康復中所需的費用。
傷殘輔助用具費評定
指受害人用於購買補償喪失了的器官功能的傷殘用具的費用,如假肢、輪椅等,也稱為補償功能器具費。
營養費評定
指傷者需要增加額外營養品對身體補充所支出的費用。
誤工期限評定
人體傷後經治療達到臨床醫學治癒體徵所需時間評定 , 關係到誤工時間長短問題。
護理人員、期限評定
傷、病致殘者在診療期間及診療後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賴他人護理的人員數量及時間評定。
護理依賴程度評定
護理依賴是指傷、病致殘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賴他人護理者。分為完全護理依賴、大部分護理依賴和部分護理依賴。
續期醫療費鑑定
根據傷者實際情況,結合醫生意見及參考當地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醫療收費標準做出科學的結論。
整形美容費評定
損傷後所必需的運用手術、醫療器械、藥物以及其他醫學技術方法對所受損的容貌或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費用。
器官移植費評定
是指將某一個體的器官(部分、一個或幾個)用手術的方法移植到其自體體內或另一個體的某一部位所需要的費用。